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鄭堅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鎖定
鄭堅,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大專學歷。曾任寧波市鄞州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23年3月,鄭堅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3] 
中文名
鄭堅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3年4月
學    歷
大專

鄭堅人物履歷

曾任鄞縣望春糧管所副所長、所長,寧波華糧工貿(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寧波市鄞州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1] 

鄭堅人物事件

鄭堅接受調查

2022年4月,鄭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寧波市鄞州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鄭堅依法雙開

2022年7月,寧波市鄞州區紀委區監委對寧波市鄞州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鄭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鄭堅身為中共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紀法底線失守,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糧食購銷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
鄭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寧波市鄞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鄭堅開除黨籍處分;由鄞州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鄭堅公開通報

2023年4月,寧波市紀委對鄞州區鄞州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董事、副總經理鄭堅違規收禮等問題進行通報。
2007年至2021年,鄭堅在擔任鄞州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副經理、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先後4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以拜年為名贈送的香煙票和加油卡等禮品。鄭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和犯罪問題。2022年7月,鄭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3月,鄭堅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