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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

鎖定
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是鄂爾多斯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
辦公地址
康巴什區市府北街教育體育大廈

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法規規章,研究編制全市教育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教育體育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制改革。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統籌管理和指導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終身教育、老年教育等各類成人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教育事業。協調和服務高等教育發展。指導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素質教育,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
(三)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和羣團組織工作。指導各類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與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幹部。
(四)負責教師工作,統籌管理教育體育系統人才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的教師、校長(園長)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各類教師招聘、崗位聘任管理、職稱評聘工作。承擔教育體育系統評優選先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培訓、教師繼續教育工作。開展對外教育體育合作與交流。
(五)指導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及改革、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統籌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學歷教育的招考、學籍管理、畢業就業等工作。
(六)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檢測工作,發佈教育體育督導報告。
(七)統籌規劃羣眾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八)統籌規劃競技體育事業發展,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置與佈局。指導協調競技體育訓練。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體育學校建設。
(九)承辦並組織國際、國內、自治區重大比賽,主辦全市綜合性體育比賽。管理全市性比賽和裁判員隊伍,指導業餘訓練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研究擬訂體育產業發展政策,指導完善體育產業佈局。推動發展體育產業重點業態。負責體育彩票工作的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指導教育體育文化、宣傳教育和科研工作,管理指導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
(十二)負責統籌管理教育體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使用、撥款、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監督教育體育經費的使用情況,統計教育體育經費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學生資助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指導、監督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應用,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維護穩定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市直屬中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市本級教育、體育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管理旗區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公文運轉、會議組織、綜合性講話稿起草、財務管理、機要保密、後勤管理、文秘檔案、綜合調研等工作。編制教育體育事業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調度上級部門對教育體育工作的各類綜合性檢查、評估、考核。協調組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統籌綜合性教育體育區域協作工作。統籌開展教育體育扶貧、鄉村振興戰略工作。承擔教育體育文化、宣傳和新聞發佈工作。
2.人事科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和人才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隊伍管理、幹部教育培訓、考核考評、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黨組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科級以上幹部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教職工的招聘、錄用、調整、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3.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
研究擬訂教育體育法治建設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教育體育系統法治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教育體育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信訪及依法行政工作。統籌開展標準化建設、“放管服”相關工作、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工作。統籌管理民辦教育。負責政風、行風建設。按規定權限承擔局機關依申請行政許可、確認、獎勵、給付事項的受理、審批、轉報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類等事項的審核、批准、認定、備案等工作。負責協調各業務科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
4.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
協調推進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規範管理;指導各旗區做好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擬定相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組織實施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協調相關部門綜合執法;負責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審核和監督管理,統籌管理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信息管理系統;指導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
5.宣傳教育科
開展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宣傳教育工作。擬定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文化宣傳、精神文明建設重要政策,組織指導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新聞宣傳報道、新聞發佈、與新聞單位聯絡寫作和政務信息報送、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各旗區教育體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新媒體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開展全市先進典型的選樹培育和學習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各旗區教育體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做好網絡輿情監測,蒐集處理網絡輿情,組織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新聞發佈工作。統籌做好學校、幼兒園思想政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廣大師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開展全市教育體育系統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宣傳領域黨的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地方誌、大事記等史志材料的整理報送。
6.發展規劃與財務科
參與擬定本部門教育經費籌措使用管理政策。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工作。對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設置、佈局調整規劃提出意見。擬定所屬事業單位教育體育基建項目及維修計劃並組織實施,對旗區教育體育基建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和學生資助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預算單位預決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教育捐贈、學校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分析工作。協助鄂爾多斯市人民教育基金會管理教育基金。對教育體育領域各類專項經費提出分配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績效評價。
7.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擬定教育體育督導檢查工作的制度、辦法和評估要求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有關部門和旗區落實國家教育體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情況的監控督導、評估考核。組織開展對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體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發佈教育體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檢查評估。統籌開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以及各類專項督導和質量評估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督導委員會具體工作。
8.基礎教育科
落實國家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和質量提升政策,擬定鄂爾多斯市推動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各項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課程改革、課堂教學改革、課題研究等各類教學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導中小學國家課程、自治區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建設工作。負責基礎教育階段各類考試、招生工作。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規範中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指導中小學科技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裝備技術、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統籌管理語言文字工作。統籌協調民族教育工作,指導民族及學校貫徹教育方針、民族政策和民族教育法律法規。擬定民族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民族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指導民族教育“雙語”教學和教材研發工作。檢查評估民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
9.職業教育與高等教育管理科
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工作,指導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等成人非學歷教育工作,擬定相關學校教學指導性文件、教學評估要求並組織實施。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職業指導工作。指導管理中高等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非學歷教育的專業設置、教育信息化、教育技術裝備、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協助高等院校做好學校發展建設規劃工作。協助配合自治區教育廳做好屬地高校的服務管理工作。
10.安全管理科
統籌協調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監督管理、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對市直屬中小學和市直管體育場館(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飲水安全、學校實驗室安全、網絡安全和禁毒教育工作。督促旗區對校車施行規範化管理。協調指導防範處理邪教工作、掃黑除惡工作及“校園貸”、校園欺凌防治等涉及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負責對教育體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協調處理教育體育系統重大安全事故、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輸船舶安全監管。
11.德育科
統籌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立德樹人、育德強能工程。統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學生德育、學生美育、心理健康教育、勞動教育、學校文化建設、家庭教育、預防違法犯罪、學生法治教育等工作。統籌管理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研學旅行等校外教育活動。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德育隊伍培訓工作。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德育評優選先工作。協調關心下一代工作。指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12.教師工作科
負責各級各類教師隊伍建設和宏觀管理工作。指導教師培訓機構建設。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師和校長師德師風建設、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相關表彰獎勵工作。指導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青年教師基本功大賽等教師專業能力評審工作。指導並實施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教職工職稱評聘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外事工作,統籌管理公派出國留學、外國學生來鄂爾多斯市學習事項,協調管理教育體育系統外國專家、外籍教師工作,管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
13.學校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足球管理辦公室)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的體育、衞生和藝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學校、幼兒園的體育競賽、衞生防疫和藝術活動。指導學校、幼兒園的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教材建設、課程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統籌管理足球工作,擬定足球發展規劃,組織各類足球比賽,強化足球裁判員、教練員隊伍建設,培養專業運動員隊伍,負責各級各類足球特色學校的管理工作。
14.羣眾體育科
擬訂羣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劃。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和組織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推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發展。指導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14.競技體育科
擬訂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和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置與佈局。擬訂全市性體育競賽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體育訓練、競賽、訓練基地發展和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和管理青少年業餘體育訓練工作。指導各級各類體育學校、少兒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業餘體校、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際、國內重大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鄂爾多斯市承辦國際、國內重大比賽和自治區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隊伍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競技體育項目運動員的註冊工作。
15.產業發展管理科
擬訂體育產業、教育培訓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體育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體育中介培訓、體育傳媒、體育用品製造與銷售等產業發展。承擔體育彩票的監督管理工作。培育和發展足球產業。指導和管理監督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推動體育產業基地建設。承擔對使用體育產業引導性資金的建設項目進行前期調研、策劃、規劃和建設指導、驗收等工作。培育全市體育市場,打造區域體育產業品牌賽事。負責監督管理體育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和校外培訓機構。
16.機關黨委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羣團組織等工作。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局黨組日常事務。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羣、紀檢工作。 [3] 

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現任領導

教體系統黨工委書記,黨組書記、局長:萬世斌 [5]  [7]  [11] 
黨組成員:朝戈、周永宏、賀佔平、張燕、閻紅梅、哈達
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周永宏 [11] 
副局長:朝戈、賀佔平、張燕 [8]  [10]  、閻紅梅 [9] 
一級調研員:徐俊卿 [11] 
三級調研員:張韜
四級調研員:陳國強、郭佔斌 [4]  [11] 

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羣眾體育科 [6]  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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