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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匯兑業務
鎖定
郵政匯兑業務是匯款人委託郵政企業把款項匯往異地收款人的一種個人資金結算業務。郵政匯兑業務是郵政企業利用點多面廣的優勢,為溝通人民羣眾異地經濟往來而開辦的一項金融業務。
- 中文名
- 郵政匯兑業務
- 類 屬
- 資金結算業務
- 目 的
- 溝通人民羣眾異地經濟往來
- 分 類
- 郵局通知匯款和匯款人自行通知匯
郵政匯兑業務分類
(2)24小時匯款聯網網點自櫃枱受理匯款申請起,24小時後(次日)即可支取的匯款業務。此種匯款原則上由匯款人自行通知收款人取款,或辦理人賬兑付;如確需郵政企業投遞取款通知單時,則應增加相應的投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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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執業務:也稱郵政匯款迴音卡業務,是指郵政局在辦理郵政匯款業務時,接受匯款人的委託,在該筆匯款兑付後,由收匯郵政局及時將匯款兑付情況通知匯款人的業務。開辦郵政匯兑迴音卡業務的網點,包括聯網網點和非聯網網點均可受理迴音卡業務。客户在辦理投單通知匯款或自行通知匯款時,可根據需要選擇辦理匯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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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匯兑是我國郵政辦理的最早的一項金融業務,屬於典型的中間業務。從1898年1月22日正式開辦後發展至今,依託遍佈全國城鄉的郵政網為廣大城鄉居民提供個人資金結算服務,為溝通各地居民的經濟往來,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支持國家經濟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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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郵政匯兑業務是郵政企業為了方便國內外居民間外幣現金流通而開辦的一項國際金融業務,服務範圍包括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政策的一切個人匯款,主要有:境內居民出境探親、定居、自費留學所需的旅雜費;出境定居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撫卹金及學費、境外購物等其他所需的用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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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郵政匯兑業務在我國也有悠久的發展歷史。1920年,當時的中國政府加入了萬國郵政聯盟的國際郵政匯票協定,開始辦理國際間的郵政匯兑業務。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該業務停辦。隨着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國際間個人經濟交往的逐漸增加,經國務院批准,1992年6月中國加入萬國郵聯《郵政匯票協定》,同年7月1日正式對外開辦郵政國際匯兑業務。迄今為止已與20餘個國家(地區)簽訂了匯款協議,使得中國郵政金融結算業務走向了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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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匯兑業務特色
1.收匯、兑付方式靈活
2.多渠道的匯款信息通知方式
郵政匯兑的匯款人既可選擇自行通知收款人,也可委託郵政儲蓄銀行通過投遞取款通知單的方式通知收款人,解決了收款人與匯款人直接聯繫不便的問題,並且還可以為客户傳遞附言,回執業務,信息反饋詳盡,滿足了匯款人對資金傳遞業務安全性的要求,提供了拓展服務。而銀行電子匯兑匯款人必須自行通知收款人匯款信息。這一特徵增加了郵政匯兑的服務區域和人羣,也充分利用了郵政全程全網和信息化建設優勢。
3.網絡遍佈城鄉
中國郵政匯兑網絡是全國最大的個人匯款網絡。截至2006年,全國辦理郵政匯兑的網點已達47400處,聯網網點3萬多個,匯兑從業人員達6萬人,且絕大部分在鄉鎮和農村,可辦理包括實時匯款、賬户匯款、網匯通等郵政匯款服務。而各大商業銀行近幾年大量撤併縣市以下網點,銀行網點遠不及郵政網絡普遍,更加凸顯了郵政匯兑具有的服務網點遍佈城鄉,網絡資源豐富,系統可擴充性強等優勢。
郵政匯兑業務實現方式
客户可持現金或有效存款憑證(活期存摺、儲蓄卡、信用卡、支票等)到郵政網點辦理以下四種方式的匯款。
1.現金到現金
以現金收匯,兑付時直接支取現金。
2.現金到賬户
現金收匯,兑付時直接轉入匯款人指定的存款賬户。
3.賬户到現金
收匯時從匯款人指定賬户劃賬,兑付時直接支取現金。
4.賬户到賬户
收匯時從匯款人指定賬户劃賬,兑付時直接轉人匯款人指定的存款賬户。
(二)電子匯兑業務受理方式
郵政電子匯兑業務的受理方式包括櫃枱受理、電話受理、網上受理等。櫃枱受理是指客户到聯網的匯兑網點櫃枱辦理電子匯兑業務。電話受理是指客户通過撥叫11185郵政客户J匣g-中心辦理電子匯兑業務。網上受理是指客户通過訪問183郵政電子商務網站辦理電子匯兑業務。
(三)電子匯兑業務兑付方式
電子匯兑業務兑付方式有郵局投遞通知單和匯款人自行通知兩種方式。
郵政匯兑業務關係
1.郵政匯兑業務的服務對象和業務範圍
在辦理匯兑業務方面,根據既要保證資金安全和有效管理,又要方便各類用户使用的原則,實行郵政與銀行分工,各負其責。銀行主要辦理企業、事業、機關、部隊和團體等交匯的單位匯款,個人匯款數額較大的,也可以到銀行交匯;郵政局主要辦理居民個人的匯款。具體業務範圍包括:
(1)個人匯出的匯款。
(2)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團體和鄉鎮等一切國家和集體單位交郵局匯給個人不屬於採購性質的匯款,如職工工資、退休金、福利費和差旅費等。
(3)郵政公事匯款。
2.匯兑資金管理的基本規定
(1)存欠計息,劃付收費
根據銀行與郵政部門協商規定,各地郵政匯兑資金一律在當地銀行開立匯兑資金往來專户。原規定郵政在銀行該賬户存款不計利息,銀行通過該賬號向郵政透支和資金調撥結算也不收費用;自1993年7月1日後,改為郵局在銀行支取、存人匯兑資金,按規定銀行計收或計付利息。即由原“存欠不計息,劃付不收費”改為“存欠計息,劃付收費”。
(2)逐級調撥、集中結算
郵政部門通過銀行實施匯兑資金的調撥與結算。資金逐級調撥即省、地(市)、縣(市)和支局所郵政匯兑資金通過當地開户銀行逐級撥付;集中結算即支局所匯兑資金餘額按規定期限上劃縣(市)局結算;縣(市)局也按規定期限將餘額上劃省局,進行全省範圍內的平衡結算,由省局集中全省匯兑資金餘額與其他省、市、區通過銀行進行結算。
(3)匯兑資金賬户的功能
縣市局和支局所在銀行開立的郵政匯兑資金賬號,可辦理匯兑資金的存取和上下級之間的匯兑資金結算;省管局在當地銀行開立的匯兑資金往來賬號,只能用宋辦理省際和省縣間的匯兑資金結算,不能存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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