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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説
鎖定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相州安陽
- 最高官職
- 太子詹事
- 本 名
- 邵説
邵説人物生平
邵説,相州安陽(今河南安陽)人,最初進士及第,未調任官職,陷於叛將史思明,等到史朝義失敗,歸附朔方節度使、中書令郭子儀。郭子儀喜愛其才華,留他在朔方節度使幕府。後來連接遷官至長安縣令、秘書少監。唐德宗即位為帝,提拔為吏部侍郎。在職位上以才華顯名。與嚴郢友善,嚴郢被驅逐,説服朱泚為嚴郢訴寃,併為之草就奏章。後來,貶官歸州刺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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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説個人成就
邵説著有文集十卷,為《新唐書·藝文志》所記載而傳於世。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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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七·列傳第八十七·邵説》:邵説,相州安陽人。舉進士,為史思明判官,歷事思明、朝義,常掌兵事。朝義之敗,説降於軍前,郭子儀愛其才,留於幕下。累授長安令、秘書少監,遷吏部侍郎、太子詹事,以才幹稱。談者或以宰相許之,金吾將軍裴儆謂諫議大夫柳載曰:"以鄙夫所度,説得禍不久矣。且説與史思明父子定君臣之分,居劇官,掌兵柄,亡軀犯順,前後百戰,於賊庭掠名家子女以為婢僕者數十人,剽盜寶貨,不知紀極。力屈然後降,朝廷宥以不死。獲齒班序,無厚顏,而又遑遑求財,崇飾第宅,附託貴幸,以求大用,不知愧懼,而有得色,其能久乎!"建中三年,嚴郢得罪,説與郢厚善,勸朱泚抗疏申其冤,説為草其奏,上知之,貶説歸州刺史,竟卒於貶所。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1-11-16]
- 2. 《新唐書·卷二百三·列傳第一百二十八·邵説》:邵説,相州安陽人。已擢進士第,未調,陷史思明。逮朝義敗,歸郭子儀,子儀愛其才,留幕府。遷累長安令、秘書少監。大曆末,上言:"天道三十年一小變,六十年一大變。祿山、思明之難,出入二紀,多難漸平,向之亂,今將變而之治。宜建徽號,承天意。而方謁郊廟、大赦各一,誠恐雲雨之施未普,鬱結之氣未除。願因此時修享獻、款郊廟、褒有德、錄賢人,與天下更始,振災益壽之術也。"不聽。德宗立,擢吏部侍郎。説因自陳:"家本儒,先祖長白山人貞一,以武后革命,終身不肯仕。先臣殿中侍御史瓊之,逮事玄宗。臣十六即孤,長育母手,天寶中始仕。會喪,客河北,祿山亂,喪紀當終,臣不褫衰絰又再期,懼終不免,陰走洺、魏。慶緒遁保西城,搜脅儒者為己用,以兵迫臣,遂陷醜逆。俄而史思明順附,欲間道歸北闕下,肅宗拜臣左金吾衞騎曹參軍,許留思明所。會烏承恩事,路絕,不得歸。朝義之敗,欲固守河陽,臣知回紇利野戰,陰勸其行,以破賊計。朝義已走,臣西歸獻狀,先帝詔翰林索臣所上言,與王伷偕召。先帝謂誠節白著,故擢伷侍御史,臣為殿中侍御史,使者宣旨制詔盡言其狀,則疇昔本末,先帝知之。今又擢以不次,雖自天斷,尚恐受謗輿人,傷陛下之明。今吏員未乏而調者多,益以功優,準平格以判留,人去者十七,彼且鼓讒説以投疑於上,此臣所大懼也。"因薦户部郎中蕭定、司農卿庾準自代,不許。説在職以才顯,或言且執政,金吾將軍裴儆謂柳載曰:"説事賊為劇官,掌其兵,大小百戰,掠名家子為奴婢不可計,得宥死而無厚顏,乃崇第產,附貴幸。欲以相邦,其能久乎!"建中三年逐嚴郢,説與郢善,微諷朱泚訟其冤,為草奏,貶歸州刺史,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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