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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制
鎖定
- 中文名
- 選任制
- 定 義
- 法定選舉人投票,經多數通過,來決定職務的任免
釋義
選任制公務員,是指按照法律和有關章程規定選舉擔任公務員職務的公務員。我國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者就是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選舉產生,決定任命的。一般來説,選任制能較好地反映人民羣眾的意願,體現民主管理的原則,並且有利於克服官僚主義。但由於最能得到選民擁護的人不一定就是最優秀的行政領導,因而實行選任制時,必須完善選舉制度,要明確選舉範圍,加強選舉工作的民主管理,培養人民羣眾的民主意識,使人民羣眾真正行使並善於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凡實行選舉的職務,就要做到名副其實,有關候選人的提出數目,對候選人的介紹、討論和投票都要使選舉人能夠真正自由地表達意志,避免流於形式。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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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萍.行政管理學:經濟科學出版社,2008年
- 2. 選任制-編制常識- .市中機構編制網網站[引用日期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