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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員
鎖定
- 中文名
- 道員
- 別 名
- 道台
- 級 別
- 正四品
道員清朝官銜
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員(道台)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清初的道員官階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員一律定為正四品。清代各省設道員,或有專責,或作為布、按副使。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 ;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官則有的單設,多數為兼任。其他如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一般由當地同品級官兼道員。作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參政、參議發展而來,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僉事演變的結果。初設只轄一府,或數道同轄一府,後來有的統轄全省,有的分轄三四府之地。為此,守、巡二道由原來臨時性差使變為固定的地方長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錢穀,巡道側重刑名,久之兩者各加兵備銜,所掌漸趨一致。
乾隆、嘉慶時又準密摺封奏,權勢日益加重,以至有人視道台為省(巡撫、總督)下,府(知府)上的一級地方行政機構。實際上道台不完全具備地方政府性質,不過是省級行政機構的派生物。 清代的地方機構分“省、府、縣”三級。省的最高官員為總督和巡撫;總督為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知府最初為正四品,後改為從四品。知縣為正七品(“七品芝麻官”)。
道員道員官階
李慈銘上奏原文為: “.......今則外官道員多至二品,其封皆至一品矣......得之太易,則人不知恩,予之太驟,則士無由勸。尊卑不別,等級不明......”。
而宣統時期,由於內憂外患,人才匱乏,此種跳級加封現象更為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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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員歷史沿革
布、按二司置正、副官。尋改置布政使左、右參議,是為守道;按察使副使、僉事,是為巡道。時道員止轄一府,或數道同轄一府也。順治十六年,諭各道兼帶布、按二司銜,著為例。康熙六年,省守、巡道百有八人,厥後漸次復置,有統轄闔省者,有分轄三、四府州者,省置無恆,銜額靡定,均視其升補本職為差。如由京堂等官補授者為參政道,掌印給事中、知府補授者為副使道,由科道補授者為參議道,郎中、員外郎、主事、同知補授者為僉事道,守、巡皆同。乾隆十八年,罷參政、參議、副使、僉事諸銜,特峻其品秩。初制,參政道從三品,副使道正四品,參議道從四品,僉事道正五品。至是俱定正四品。嗣是守、巡諸道先後加兵備者,八十餘人。四十一年,詔道員署布、按二司者,許上封奏。嘉慶四年,以道員職司巡察,詔復雍正間舊制,許言事。德宗以降,別就省會置巡警、勸業二道,分科治事,議省守、巡道,酌留一二帶兵備者,未果。又初制有山東、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興屯道,浙江、江蘇海防道,福建巡海道,江蘇江防道,馬政道,後俱省。
[2]
道員道員分類
道員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糧、鹽、茶,或兼水利、驛傳,或兼關務、屯田;並佐藩、臬核官吏,課農桑,興賢能,勵風俗,簡軍實,固封守,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其雜職有庫大使,從九品。倉大使,關大使,俱未入流,詳後雜職。皆因地建置,不備設。
道員糧道
江南、蘇松、江安、浙江、雲南各一人。其山東、湖北、湖南、廣東、貴州,俱光緒、宣統間省。江西兼巡南撫建、福建兼巡福寧、陝西兼守乾鄜,並省。
道員河道
道員海關道
津海關道駐天津。兼關務者詳後。
道員巡警道與勸業道
省各一人,均駐省。詳新官制。
道員分守道
山東濟東泰武臨道,兼驛傳、水利,駐省。
山西雁平道,駐代州。宣統元年省。
冀寧道,兼水利,駐省。宣統二年省。
湖北武昌道,廣西桂平梧道;俱鹽法道兼,駐省。
陝西潼商道,駐省城。
湖北安襄鄖荊道,兼水利,駐襄陽。
道員分巡道
直隸清河道,兼河務,駐省。
直隸通永道,兼河務、海防、屯田,駐通州。
直隸天津道,兼河務,見前。
直隸大順廣道,兼河道、水利,駐大名。
其帶兵備者,奉天洮昌道,兼蒙旗事,駐遼源州。
奉天興鳳道,駐安東。
江蘇江南江寧道,鹽法道兼,並司水利,駐省。
江蘇蘇州道,糧道兼,並司水利,見前。
江蘇蘇松太倉道,兼水利、漁業、關務,駐上海。
安徽安廬滁和道,駐省城。光緒三十三年省。
山東登萊青道,兼海防、水利,駐登州。
河南開歸陳許鄭道,兼河務,駐省。
河南南汝光道,兼水利,駐信陽州。
河南河陝汝道,兼水利、驛傳,駐陝州。
福建台灣道,光緒二十一年棄台灣,省。
浙江杭嘉湖道,兼海防,駐嘉興。
江西瑞南臨道,鹽法道兼,駐萍鄉。
湖北漢黃德道,兼水利,駐漢口。
湖北上荊南道,兼關務、水利,駐沙巿。
湖南辰沅永靖道,兼界亭,鎮苗疆,駐鳳凰營。
四川成綿龍茂道,兼水利,駐省城。光緒三十四年省。
四川康安道,駐巴安,加提法使銜。
廣東南韶連道,兼水利,駐韶州。
廣東廉欽道,駐欽州。
廣東高雷陽道,駐高州。
雲南迤東道,兼驛傳,駐曲靖。
雲南迤西道,兼驛傳、關務,駐大理。
貴州貴東道,兼驛傳,鎮苗疆,駐古州。
陝西鳳邠道,鹽法道兼。宣統元年省。
陝西延榆綏道,兼鹽茶,駐榆林。
甘肅寧夏道,兼鹽法、水利,駐寧夏。
甘肅撫治兵備道,甘肅西寧道,兼治蒙、番,駐西寧。乾隆間定為滿、蒙缺,後參用漢人。嘉慶間復舊制,後仍參用。
新疆鎮迪道,兼驛傳,加提法使銜,駐省。
疆阿克蘇道,兼水利、屯政,撫馭蒙部,稽查卡倫,駐本城。
新疆喀什噶爾道,兼水利、屯墾、通商,撫馭布魯特,稽查卡倫,駐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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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員明道台實例及表述
錢海嶽《南明史·卷四十四·袁樞傳》:“樞,字伯應,睢州人。尚書可立子。……安宗立,起睢陳,歸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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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順治 袁賦誠《睢陽尚書袁氏家譜·袁樞傳》:“九世樞 字伯應,號環中、石𡪾。……七任山東布政司右參議(從四品),分巡兗西道。蒙本部堂官(1644年十月初四日)具題留任,(崇禎十七年十月初四日)隨升河南布政司右參政、大梁兵巡道(從三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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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選舉五之(陵夷至光緒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1-17]
- 2. 清史稿·卷一百十六·志九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25]
- 3. 錢海嶽.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樞,字伯應,睢州人。尚書可立子。任詹事錄事。歷太僕丞、户部郎中。終養在籍。崇禎八年,流寇犯境,破家大募鄉兵,禦寇保城有功。 安宗立,起睢陳,歸參政。寇至,登陴固守全城。改曹州,命下不行,為澤清所劾。諭三日之任,不則拏究。後赴越其傑軍前效用。調大梁參政,督餉直浙、閩、廣,至杭而清兵迫。隆武時,起户部郎中。終事不詳。 樞博學好古,以書畫名家。”
- 4. 田蘭芳.河南布政司右參政大梁兵巡道石𡪾袁公墓誌銘.河南睢州:田蘭芳門人,清康熙三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