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遊紹安

鎖定
遊紹安(1682-?),字鶴洲,號心水,福清人。 [1]  清雍正元年(1723年)進士,江西南安知府,“有惠政,安南人祠祀之”。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遊紹安在福建侯官烏石山般若台旁倡建“宋先賢遊氏宗祠”。清乾隆十七年(1752年)在閩縣嘉祟裏獨山麓創建“玉融社學”。遊紹安“守南安幾二十年,故詩文多南安所作,其文務為奇崛語,詩亦欲以生僻見長”,著有《涵有堂詩文集》四卷、《若素齋草》等。 [2] 
本    名
遊紹安
鶴洲
心水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福清
主要作品
涵有堂詩文集
主要成就
雍正癸卯進士
職    位
南安府知府

遊紹安人物生平

曾祖遊廷柏,明代書法家,萬曆七年(1579)舉人,曾任都察院司務;父遊祿勉,康熙年間歲貢生,曾“授上杭縣教諭”。紹安幼受庭訓,志學之年砥礪課業,其曾回憶曰:“啜粥畢,即夜課。而《左傳》《國策》《史記》尤熟,(父)命餘執冊講解。”他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中舉,雍正元年(1723)中進士。後由刑部郎中歷官江西南安府知府,任內“留心民瘼”,頗有惠政。他以聖賢教育作為治政根本,曾引曾子言:“使一人之行修,移之於一家;一家之行修,移之於鄉鄰族黨,則一縣之風俗成,人才出矣。”
遊紹安任南安知府近二十年,政績顯著。史載其“修舉廢墜,不遺餘力”,曾“改建道源書院於東山”。南安郡古有道源書院,宋理宗曾御書院名顏其額。迨至清代,道源書院“久圮於水”。
雍正十年(1732)夏,遊紹安奉命守南安。就任之初,即召集父老子弟,“告以孝弟忠信,立身制行之大端”。翌年,攝篆吉州;雍正十二年(1734)返南安;雍正十三年(1735)四月,遊紹安擇郡治東山王文成公祠等地,開始“經營荒度”,並“倡捐官俸”,集郡邑紳衿等資金興建書院。同年十二月,書院落成。新建後的書院規模宏敞,包括講堂、奎閣、藏書樓、掌教齋以及肄業者居所等書院主體建築,更“繞以垣牆,植以竹木”,使環境更為清雅。他認為書院旨在“敦詩書,明倫常而究性命”,是“風俗之機,教化之本”,遂又“延師設學,以淑多士”,聘黃思亭為書院山長。並以《白鹿洞學規》規範書院學子,以作鵠的。東山古為南安名勝,風景不殊,書院落成後,遊紹安“暇則攜兒孫從羣弟子游”,在山中尋幽訪勝,“啜茗靜觀”。
乾隆年間,遊紹安曾任福州鰲峯書院山長。據遊光繹《鰲峯書院志·掌教》所載山長排位,知其擔任書院山長一職,當在洪世澤[乾隆十五年(1750)離任]與林枝春[乾隆十七年(1752)任]之間,可見其擔任山長時間並不長。另據其《東山道源書院圖後記》一文中“丙寅春[乾隆十一年(1746)],餘六十有五誕辰”句,得知其擔任山長時,已年近“耳順”。相關史料記載,他曾在福州烏山般若台旁倡建“宋先賢遊氏宗祠”,也當在此時。遊紹安在鰲峯書院事蹟,史料不詳,然仍可從其著作《涵有堂詩文集》相關篇章中以管窺一斑,得見其事蹟及書院教育理念。
遊紹安曾為南康“旭升”、上猶“永清”等縣級書院撰文作記,文中體現他對書院教育的認可與推崇,從中也可得知他的教育見解:“書院之萃處講席也,豈專冀生輩攻帖括,弋科甲功名乎?溯濂溪理學開先,南安乃傳道之鄉。學者能認真吾道源委,不惑於曲説旁門,將匡居之理學文章,即科甲功名資獻也。”在《道源書院課藝初集序》中,勸勉諸生曰:“文以載道,道非文不彰,非學則奪於外誘而志不篤,諸生勿以文藝視經義,蘄日進乎道。”他認為讀書人不應誘於“功名”利祿,而應篤志道德修養,認為“人苟負文,何貴科甲;人苟不負文,何必科甲。”
遊紹安關心教育,重新道源書院,講學鰲峯書院,乾隆十七年(1752)時,還在閩縣嘉崇裏獨山麓創建“玉融社學”。平日“沉酣墳籍”,詩文“多南安所作,其文務為奇崛語,詩亦欲以生僻見長。”著有《涵有堂詩文集》(4卷)、《若素齋草》等。先不論其文章風格,他能以“聖賢教育”付諸踐履,將之視為“官箴”,在當時社會已屬可貴。其友鄭方坤評其人曰:“志行高邁”,為官“以廉能稱”。 [1] 

遊紹安個人作品

《重建蒙川館記》《南康縣旭升書院記》《新修武廟記》《重修道源書院記》《重修老城魚腸溝記》《重建青雲橋記》《重建橫浦橋記》《重修新城記》《永清書院記》《禁溺女錮婢示》《高岡鶴鳴》《層巒花秀》《觀瀾倚檻》《庾嶺勸農口占》《新建講堂記》等。 [2] 

遊紹安主要成就

遊紹安一生最大的政績就是治理南安。《南安府志》載:“雍正十年由刑部郎中守南安,留心民瘼,改建道源書院於東山,修舉廢墜,不遺餘力。凡有興作,輒以詩文紀之。禁溺女錮婢,尤政治之大者。
從歷史和影響來看,遊紹安做了兩件留名後世的事,一是修建魁星塔,二是禁溺女錮婢。江西大餘的魁星塔原是北宋時期建造的一座3層木結構的魁星閣,遊紹安協同大餘知縣餘光璧,先後兩次修葺和重建,最後建成5層磚牆結構的魁星塔。
清前期,南安府所屬大庾、南康、崇義等縣有一種陋俗,就是婚嫁中“薄聘厚奩”之風盛行,已經演變成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從而導致無論貧富,都有溺死女嬰現象。這種現象引起了遊紹安的重視,他主持制定了“禁溺女錮婢”的法規,發佈了《禁溺女錮婢示》,對抑制溺女錮婢現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