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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留不進

鎖定
逗留不進,是指中國古代軍事法中的罪名。逗留,無故怠慢、停頓不前意思。兵法主張:兵貴神速。三軍行動,必須奮勇向前,不能借故頓滯。因為逗留不進,可能渙散戰鬥力、貽誤戰機,所以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1] 
中文名
逗留不進
定    義
是指中國古代軍事法中的罪名
《漢書·韓安國傳》如淳注:“軍法,行而逗留畏懦者,腰斬。”唐律規定:“諸徵人稽留者,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二十日絞。即臨軍征討而稽期者,流三千里,三日,斬”(《唐律疏議·擅興》)。這裏稽留即屬逗留,稽期屬於因逗留而誤期。從軍之人,不隨兵馬並進而致稽留自然獲罪,應予處罰,如是屬於指期交戰而稽期者,又要從重治罪。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