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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憲法
鎖定
越南憲法,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國建立後,先後頒佈過四部憲法,即越南民主共和國制定的1946年憲法、1959年憲法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制定的1980年憲法、1992年憲法。1946年11月8日通過越南第一部憲法,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國的成立。1959年12月31日通過越南第二部憲法,進一步確認越南民主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1980年12月18日越南通過新憲法,該憲法分序言和正文兩部分,共11章147條。憲法對國家體制作了改動,定國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這是對1976年7月3日越南統一後國會決議更改國名的追認。1992年越南再一次修改憲法,對越南實行的社會主義改革進行了制度上的承認,並對改革方向作了原則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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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越南憲法
- 定 義
- 越南民主共和國制定的憲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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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越南憲法 .大辭海[引用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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