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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陽縣公安局

鎖定
賓陽縣公安局是主管本鄉本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在縣委、縣政府和南寧市公安局、區公安廳的領導下,主要負責貫徹落實縣委、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等。
中文名
賓陽縣公安局
類    別
機關單位
內設機構
指揮中心等
職    責
負責全縣安全案件偵查工作

賓陽縣公安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縣委、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決議及指示。
(二)掌握、分析全縣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與社會治安的情況和形勢,研究制定對策。
(三)負責全縣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境內外敵對勢力、恐怖組織、社團的偵控和基礎調研工作。
(四)負責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破和禁毒工作;開展各項專項行動和鬥爭;處置各類重大案件、騷亂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發性事件。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公共複雜場所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以及羣眾性治安保衞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七)依法管理國籍、出入境和外國人在縣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訪和自治區主要領導來縣及重要會議等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衞工作。
(九)組織實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縣武警中隊與公安業務相關的工作。
(十)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聯網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業務的建設規劃、技術改造和裝備更新等工作;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十二)組織實施縣公安局刑事、行政執法活動,開展執法制度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制度;分配管理裝備物資;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的財務工作和審計工作。
(十四)指導和監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部門維護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協調、指導林業公安相關業務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及落實公安宣傳的方針和措施。
(十六)組織實施縣公安隊伍建設,查處隊伍內部違紀案件。
(十七)承辦縣委、政府以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賓陽縣公安局內設機構

賓陽縣公安局內設:指揮中心、國內安全保衞大隊、刑事偵查大隊、交通管理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禁毒大隊、巡邏防控警察大隊、政工監督室、法制室、警務保障室等中層機構;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三個關押場所;下設:陳平、高田、思隴、太守、新橋、蘆圩、河田、城南、城北、新賓、新圩、鄒圩、大橋、王靈、黎明、黎塘、洋橋、雙橋、和吉、武陵、中華、古辣、露圩、甘棠24個派出所。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2)國內安全保衞大隊
(3)刑事偵查大隊
(4)交通管理大隊
(5)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6)禁毒大隊(加掛賓陽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7)巡邏防控警察大隊
(8)出入境管理大隊
(9)政工監督室(加掛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牌子)
(10)法制室
(11)警務保障室
(12)賓陽縣看守所
(13)賓陽縣拘留所
(14)強制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