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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化管理
鎖定
2003年第二十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公安院校比照
軍隊院校實行警務化管理,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院校警務化管理規定》對公安院校實行警務化管理的具體目標、要求等則提出了明確的標準。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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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化管理
-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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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
- 依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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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警務化管理規定》
- 提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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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法規介紹
在學生管理中推行警務化管理最初是因為公安院校
學歷教育起步較晚,學生管理工作無現成模式可循,“我國的警察和軍隊同宗同源,公安院校的不少領導和教職員工最早的職業都是軍人,在學生管理甚至
教育訓練中,採用軍事化方式是最順手自然的。同時,警察和軍隊又都是武裝性質的紀律部隊,這種性質認同心理又大大強化了在公安院校的學生工作中實行
軍事化管理的信念。”與軍事化管理一樣,警務化管理試圖通過三種主要的方式即《
內務條令》管生活、《
紀律條令》管行為、《
隊列條令》管訓練,最終實現學生令行禁止、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