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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原則
鎖定
- 中文名
- 調解原則
- 定 義
- 自願合法調解原則,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對於能夠調解解決的糾紛,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通過説服勸導的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達成一致的合法調解協議
(一)自願合法調解原則的內容:
1.調解應當遵循自願、合法的原則:自願合法調解原則中所説的自願,包含兩層意思:一是雙方當事人願意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節,法院不得強迫;二是調解能否達成協議以及調解協議的內容,必須完全出自當事人的意願。所謂合法,也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法院調解須嚴格依據法定的程序和制度進行;二是調解達成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
2.調解是法院處理民事案件的一個重要方法:在民事訴訟中,對能夠調解的案件,儘量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因為調解能簡化訴訟程序,減輕當事人訴累,有效維繫當事人之間的感情或合作關係。
3.調解貫穿於民事訴訟的全過程:在一審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中法院都可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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