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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新區財政局

鎖定
蘭州新區財政局(以下簡稱新區財政局)是蘭州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蘭州新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資局)牌子。新區財政局(國資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蘭州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關於財政國資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國資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中文名
蘭州新區財政局
位    置
蘭州新區
性    質
政府機關
職    務
擬訂蘭州新區財政發展戰略

蘭州新區財政局簡介

根據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蘭州新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甘機編髮[2010]81號)和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共蘭州新區工作委員會、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蘭辦發[2011]9號),設立蘭州新區財政局 [1]  ,正縣級建制,為中共蘭州新區工作委員會、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工作部門。

蘭州新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財政、會計、政府採購及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制度以及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新區財政、政府採購及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政策,並監督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金融方針、政策,擬訂新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拓寬融資渠道,協助相關部門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
(二)負責擬訂新區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新區宏觀經濟政策的擬訂工作;組織貫徹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負責管理蘭州新區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監督各部門預算執行;負責制定新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各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實施新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五)會同物價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關規定監督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政票據。
(六)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新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國有企業資本收益,監督企業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範經營管理行為,指導和監督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業務。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新區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審核、撥付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指導項目評審工作。
(八)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
(九)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研究制定和貫徹實施新區政府採購管理相關政策,根據預算安排,彙總編制新區政府採購計劃,彙編政府採購品目,並擬定政府採購目錄。
(十一)制定新區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負責為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內容提供綜合服務。
(十三)負責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新區金融機構做好服務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對新區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及其相應行業自律組織進行監督管理;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區金融風險分析研究,防範化解和處置風險,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規範整頓金融秩序,維護金融安全穩定。
(十五)負責新區國有企業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構建蘭州新區出資企業監督管理體系;依照法律法規,監管新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股權),加強國有經營性資產(股權)的管理工作;做好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 

蘭州新區財政局內設機構

新區財政局(國資局)內設8個科室,分別為: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行政事業科、經濟建設科、金融工作科(綠色金融辦公室)、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科。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