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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勇

(上杭環保局原副局長)

鎖定
藍勇,上杭環保局原副局長。
中文名
藍勇
性    別
國    籍
中國
人物事件
2002年8月至2010年4月,被告人藍勇(男,43歲)在擔任上杭縣環保局副局長、福建省環境保護廳環境監察總隊自動監控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騙取、侵吞等手段共同非法佔有公款共計28萬元,個人分得8.3萬元;非法收受他人賄賂6.55萬元。
被告人陳軍安、藍勇在擔任上杭縣環保局局長、副局長期間,負有環境保護監管的特有職責,對紫金山礦區排污及礦區環保設施建設及其運行情況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導致2010年7月3日上杭縣紫金山金銅礦銅濕法廠發生污水泄漏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汀江河水域水質受到污染,造成漁業養殖户養殖的魚類死亡,損失2220.6萬元,上杭縣城區部分自來水廠停止供水一天,破網放生的魚類達3084.44萬斤,社會影響惡劣,後果特別嚴重 [1] 
因紫金礦業污染案,福建省武平縣人民法院近日對上杭縣環保局正副局長作出一審宣判,以貪污罪、受賄罪、環境監管失職罪判處上杭縣環保局原副局長藍勇有期徒刑九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萬元,追繳犯罪所得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