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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0〕10號),設立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臨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臨滄市數據局牌子。 [6] 
中文名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成立時間
2010年
辦公地址
臨滄市
性    質
臨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產業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措施,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二)研究分析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擬定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組織觀測實施國家頒佈的價格、收費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市價格、收費改革調整方案,制定和調整由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政策。
(三)研究臨滄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開放和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我市總體經濟體制改革。負責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省分配的和市級的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備案和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結構優化的目標。負責省委託或市本級預算內投資公益性項目實行代建的組織實施,指導推行公益性項目代建制。組織和管理全市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重點項目稽察工作。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和實施意見,負責協調全市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綜合管理,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承擔主題功能區規劃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負責規劃編制的綜合管理,負責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受理市級重大專項規劃和縣區跨區域規劃的立項申請,負責牽頭編制起草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和銜接縣區總體規劃,負責專項規劃的相關協調和銜接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聯合審批發布部分市級專項規劃,負責其他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地方中長期規劃等與市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銜接平衡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七)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按照規定權限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擬訂重要商品儲備規劃,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用油、豬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儲備。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銜接平衡國家和省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十)組織編制交通戰備、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交通戰備與交通建設的關係,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交通戰備、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臨滄市鐵路行業發展戰略、政策及發展規劃。配合省級相關部門對臨滄市境內鐵路工程建設招投標、合同履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監督。負責做好重大鐵路項目的上報、初審等前期工作。負責對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及徵地拆遷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幫助各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做好徵地拆遷工作。負責擬定全市鐵路建設資金安排計劃。收集整理全市鐵路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展情況,並及時上報市委、市政府及省級有關部門,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調查研究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對重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報領導小組決策。跟蹤落實、檢查督促各成員單位,完成省、市領導小組及省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貫徹落實省領導小組及省級相關部門的各項決議和指示精神。
(十二)負責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生物質能等能源資源管理,貫徹國家能源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擬訂臨滄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能源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的行業管理,貫徹國家能源行業標準和准入條件,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指導能源科技進步,組織協調能源的示範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中央、省、市規劃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佈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負責石油儲備管理,監測市內外石油市場供求變化,提出石油儲備、輪換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或審核石油儲備設施項目,監督管理商業石油儲備。配合協調做好石油的供應調度。負責開展能源對外合作,制定開展本市與境外能源資源的發展規劃,協調本市和境外能源開發利用工作,按照規定權限核准或審核能源境外投資項目。
(十三)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四)負責糧食宏觀調控,擬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發展。承辦臨滄市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依法對糧食流通市場進行監管。監督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指導國有糧食企業財務管理,協調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監督執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監督糧食購銷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監督執行糧食儲存技術規範,進行科學儲糧指導和安全保糧檢查。監管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協調糧食產銷合作。負責糧食流通信息網絡建設。負責市級儲備糧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總體佈局建議,監督檢查各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駐臨軍警部隊糧食供應管理。指導和協調災區、庫區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負責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和參與起草重要文件,參與重大課題調研;擬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檢查落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督辦、保密等機關日常政務。負責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檔案圖書管理、內部審計、保衞、綜合治理、接待、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的宣傳、普法、信訪、工會、共青團、婦女、精神文明建設、工資福利等工作和報刊雜誌的訂閲工作。協調下屬單位和歸口管理單位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辦公室、聯絡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牽頭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佈局的建議,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牽頭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行業發展規劃、流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擬定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參與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參與安排重大項目,負責重大項目與規劃的銜接和協調。配合內資建設項目引進技術設備免税確認書的申報和辦理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發展規劃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監測分析研究宏觀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協調主要物資儲備計劃,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有關政策建議,組織全社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提出安排主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政府物資儲備的建議;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負責戰區善後恢復建設工作;管理解決戰區遺留問題項目;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銜接和協調財政、金融工作;對財政和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基本建設專項資金的建立和管理;負責企業債券的發行管理,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綜合處、宏觀經濟調節處、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臨滄市人民政府重點建設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現狀,擬定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起草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市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負責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經費。參與金融合作項目的組織、篩選工作,參與投資項目融資方案的擬定。負責市本級預算內投資公益性項目實行代建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和項目後評估工作。負責銜接、平衡、辦理市級機關、城市基礎設施、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設投資工作。負責提出全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計劃建設,平衡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計劃。參與提出前期工作項目計劃及市預算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安排計劃。負責建立前期項目儲備庫,落實年度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項目支撐。參與審批和審查列入省、市重點前期和重點在建計劃項目的可研、初設等工作。督促推進重點項目前期和重點項目建設,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牽頭組織重大項目並聯並行實施聯審會議。參與和協調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後評價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處、重點項目建設處(雲南省人民政府重點建設辦公室)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基礎產業科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牽頭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和平衡交通、郵政行業發展等基礎產業的年度計劃。組織編制交通戰備規劃、計劃,研究交通戰備與交通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和平衡民航重大課題和發展規劃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項目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有關項目。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基礎產業處、交通戰備辦公室、民航局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產業協調科
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產業協調處、高技術產業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社會發展科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文化、教育、衞生、計生、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社會發展投資計劃。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負責有關的監督、評估工作;負責人口信息綜合和統計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人口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佈人口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推進有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社會發展處、就業和收入分配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農村經濟發展科
綜合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水產、農墾等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農村經濟政策、產業政策、農產品、農資價格等政策。制定全市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負責相關建設項目的審查、立項、報批及監督管理、竣工驗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災救災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農村經濟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經貿流通科
監測分析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劃調整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收儲、動用、輪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豬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儲備。擬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編制流通設施基本建設計劃,對現代物流業發展中的重大建設項目進行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擬訂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擬訂經濟技術合作產業革命轉移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負責經濟合作項目的篩選、推薦工作,提出有關引導性資金的使用建議。聯繫參與國際區域經濟合作項目的協調指導工作,提出參與國際區域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建議。綜合分析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編制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協助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口岸建設項目的審批。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經濟貿易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經濟合作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地區經濟科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配合參與擬訂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和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計劃;參與協調防震減災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地區經濟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西部開發科
銜接協調國家、省的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負責研究提出全市西部大開發戰略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負責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的綜合協調及鞏固成果年度計劃的編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並落實有關工作;擬定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銜接協調中央、省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西部人才開發工程;負責西部開發税收優惠有關服務工作;負責臨滄市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西部開發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輻射中心建設科
組織研究“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市“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相關規劃。推動落實國家和省支持“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各項政策,研究提出我市推動“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政策措施。承擔與省發改委對接省層面的“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協調機制。聯繫和指導各縣(區)、市級各有關部門“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相關工作。負責擬定“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重大項目的推進計劃。建立“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項目動態監測機制。協調解決“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項目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領導小組決定,安排“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項目推進實施的專項資金。負責會議組織、文秘工作、宣傳、信息、檔案管理、保密等日常政務,督促、檢查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對“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評價和獎懲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輻射中心建設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環境保護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和推行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銜接平衡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的財政性貼息資金和補助資金,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有關領域污染防治重點項目財政性貼息、補助投資,以及低碳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負責落實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措施,組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工作。銜接平衡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規劃。牽頭組織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審核銜接等工作。負責聯繫省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體改法規科
負責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根據國家和省的綜合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擬定臨滄市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並提出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組織、參與、協調地方性經濟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重大政策課題研究,承擔本委重要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研究國際國內經濟動向及對我市的影響並提出建議和對策。督促辦理提案、議案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發展改革系統的普法工作。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政策法規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鐵路建設一科
負責做好臨滄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重點工作、各項事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負責做好與上級部門的溝通、聯繫,做好上傳下達,及時、準確掌握鐵路工作動態並進行綜合分析。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鐵路建設一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六)鐵路建設二科
負責編制全市鐵路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新建鐵路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做好新建鐵路項目的立項上報工作,配合國家、省級有關部門對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進行評估和審查。負責鐵路建設項目涉及前期工作及徵地拆遷需要協調的具體工作。配合省級有關部門對鐵路建設工程質量、進度、概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參與鐵路建設項目的設計鑑定、工程建設技術性分析和安檢等工作。負責全市鐵路幹線、聯絡線建設的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協調做好投資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參與安全事故調查及搶險救災的組織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鐵路建設二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七)電力和能源協調科
研究能源重大問題,組織起草有關能源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能源行業統計、預警工作以及能源綜合業務(包括投資綜合)。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承擔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產業的有關工作。負責能源對外合作,按照規定權限核准或審核能源境外投資項目。組織能源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擬定電網、火電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權限範圍內電網、火電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以及國家、省級審批、核准項目的初審和申報。按照規定對電網、火電建設進行管理。負責電網、火電建設項目資金安排。負責電力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能源綜合處、電力處、對外交流與合作處、能源協調和科技裝備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八)水電和新能源科
擬訂水電、石油儲備、油氣開發、煉油發展規劃,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其他新能源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權限範圍內水電、石油、天然氣、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其它新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以及國家、省級核准項目的初審和申報。按照規範規程對水電工程建設、生產運行和在建水電站防洪安全、石油、天然氣和新能源建設進行管理。負責水電、石油、天然氣、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其他新能源項目資金安排。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指導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監督管理石油儲備工作,協調石油供應調度,監測石油市場供求變化,提出石油輪換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聯繫辦理省發改委水電和新能源處、石油天然氣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九)重點項目稽察辦公室
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提出不同時期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委黨組的工作重點,負責提出年度重點項目稽察和檢查計劃,組織開展好對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稽察和檢查工作。做好稽察特派員的服務協調工作及稽察檔案管理工作。根據年度重點項目稽察計劃,開展好對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的決策審批、招投標、工程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財務管理、工程管理等全過程的稽察和檢查工作,督促項目建設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投資政策和有關規定。對使用國債資金和中央、省預算內資金安排的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適時進行監督檢查,對稽察和檢查出的情況及時作出稽察報告,對發現的違規問題,依法依規的按照有關規定提出整改通知和處理意見。對各建設項目參建單位的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後評價工作。配合國家和省稽察組開展好各類專項稽察和檢查工作。負責做好聯繫省發改委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的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十)價格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商品價格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商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擬訂本級權限範圍內價格改革方案、價格管理範圍、原則和辦法。制定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指導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協調重大價格爭議。參與重要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負責聯繫辦理省物價局綜合處、價格管理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收費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收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提出有關收費的管理範圍、原則和辦法,提出收費改革方案建議,協調重大收費糾紛。負責收費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收費項目和標準。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本級範圍內需要新增、調整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核和上報工作,並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的收費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價格監督檢查科(價格舉報中心)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價格監督檢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查處,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負責全市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工作,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價格收費行政處罰複議案件及應訴案件的受理。負責全市12358價格舉報電話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價格收費投訴舉報的受理及案件查處。負責價格違法案件審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價格舉報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價格舉報問題的報告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舉報工作。負責價格收費舉報的督辦和處理結果的反饋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價格調控監測科(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價格鑑定、認證、評估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價格鑑證工作的意見建議。執行價格調控和監管的政策措施。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建立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負責價格評估機構認定的初審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全市價格鑑證人員、價格監測人員的培訓及價格鑑證師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物價局價格調控監測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成本調查監審科
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的監督管理。負責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按照國家價格成本監審目錄和《雲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目錄》的規定,負責市管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負責本市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的培訓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處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糧食調控與儲備軍供科
負責糧食宏觀調控,擬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協調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糧食信貸、税收、財務的相關政策。開展糧油價格監測預警和糧油供應應急預案的有關工作。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組織協調市內糧食產銷合作。指導和協調災區、庫區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承擔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臨滄市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級儲備糧、食用植物油行政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市級儲備糧、食用植物油收儲、輪換和動用計劃,提出市級儲備糧、食用植物油庫點的定點意見並負責資格審查。負責指導和檢查落實糧食倉儲業務及安全管理工作。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指導農户科學儲糧。承擔駐臨軍警部隊糧食供應管理任務。負責聯繫省糧食局調控處、儲備軍供處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六)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科
負責糧食流通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執行,依法對糧食流通市場進行監管。監督執行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承擔糧食收購許可證核發監管工作。監督執行相關地方糧食質量標準,承擔糧食質量監督體系建設和管理,按規定權限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等糧食流通環節實施相關監督檢查,監管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組織指導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負責糧食流通信息宣傳發布。承擔與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有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糧食局監督檢查處、政策法規處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七)糧食流通與科技發展科
負責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擬訂糧食流通的產業、科技發展規劃,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及有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等工作。負責聯繫辦理省糧食局流通與科技發展處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的黨羣工作。 [3]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將市能源局的擬定煤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以及權限內項目核准職責劃入市工信委。
(二)劃入的職責
1.將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將市能源局的所有職能職責(除煤炭管理)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保留市能源局。
3.將市糧食局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市糧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糧食局。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臨滄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在現有基礎上增設一名副主任(副處級),增加一個科室(鐵路建設一科),原鐵路建設科更名為鐵路建設二科,增加5名行政編制。市鐵建辦的2個職能科室,作為市發改委的正科級內設機構,具體承擔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審批項目,以臨滄市人民政府公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1]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員編制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04名。其中,主任1名(正處級,兼任臨滄市糧食局局長),副主任5名(2名正處級、3名副處級,其中1名正處級副主任兼任臨滄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兼任臨滄市糧食局副局長,1名副主任兼任臨滄市物價局局長),臨滄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1名(副處級),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2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3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6名。 [3]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他事項

(一)管理臨滄市糧食局。對外保留臨滄市糧食局名稱,單獨啓用臨滄市糧食局印章。
(二)對外保留臨滄市物價局名稱,單獨啓用臨滄市物價局印章。
(三)臨滄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市發改委,對外保留臨滄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稱,單獨啓用臨滄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章。市鐵建辦內設的2個職能科室(鐵路建設一科、鐵路建設二科)作為市發改委的正科級內設機構,具體承擔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 [3]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周平 [8]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黨組成員、副主任,市數字經濟局局長
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張支忠
副主任
一級調研員
楊光禮
三級調研員
參考資料: [7] 

臨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15日,榮獲2020年雲南省脱貧攻堅獎扶貧先進集體。 [4] 
2021年4月,被授予“雲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