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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責任
鎖定
能力責任R2由內驅動力導向和顯性約束力構成,表示的是對個體超出組織期望的部分進行變動評價,其典型特徵就是結果的差異性。
- 中文名
- 能力責任
- 外文名
- Capacity responsibility
- 定 義
- 責任動力學4R4P的理性責任矩陣中位於責任第一象限的第一種責任分類
- 特徵值
- (0~N)
能力責任R2的結構表達式:(內驅動力X2,顯性約束力Y1)
一個有能力的人不一定會表現出來,這是一個共識的問題,無需討論。比如一個孩子平時學習成績優異,但在考試前被父母批評,孩子很委屈,故意在考試的時候不好好答題,最後考試成績很一般。同樣在企業中也存在很多有能力但不願意努力表現的現象,這個原因有很多,後續我們會討論。有能力不等於會盡最大責任去做,説明了能力與能力責任有很大的區別,能力是一種評估,能力責任則是最終的結果表現。因此,在傳統責任管理中,我們常常用責任勝於能力來説明這種現象,這種把能力與責任進行同一類概念比較並不恰當,我們只有清楚能力與能力責任的概念區別才能更加有效的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能力責任最常見的社會關係顯性約束力包括:企業的各種業績目標、考試成績錄取分數線、各種技能等級等。能力責任最常見的內驅動力行動包括:業績、考試成績、競技、技能結果等。因此,可以總結為能力責任體現了人與目標激勵的關係。
管理模式為:目標激勵類行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