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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銘藻

鎖定
胡銘藻(1889—1975)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一期步兵科畢業。別號德輿,廣東開平人。本縣鄉間私塾啓蒙,廣東黃埔陸軍小學堂、南京陸軍第四中學畢業。 [1] 
中文名
胡銘藻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廣東開平
出生日期
1889年
逝世日期
1975年6月10日
畢業院校
保定陸軍軍官學校
軍    銜
少將
別    號
德輿

目錄

胡銘藻人物經歷

1912年秋考入保定軍校,1914年11月畢業,分發廣東陸軍服務。歷任粵軍巡防營見習、候差員,隨部參加民軍討伐舊桂系軍閥龍濟光部。1917年春起任廣東省縣警察廳督察員,廣東討龍(濟光)軍第四軍總司令(許崇智)部參謀,廣東護國軍第五軍司令部參謀,隨部旋赴湖南作戰,繼而返回廣東。1920年春起任粵軍第三師司令部參謀、參謀處代理處長,兼任軍官講習所教官等職,隨部參加粵軍援桂(李宗仁、黃紹駭部)作戰,進駐廣西梧州時,曾任煙酒税務局局長數月。1922年夏辭職返回廣州,任廣東省會警察廳遊擊總隊長。1923年春任重組後的粵軍第三師(師長鄭潤琦)司令部參謀長,同年底再度辭職。1924年春應邀聘任建國粵軍總司令(許崇智)部參謀,奉命集體加入國民黨,後隨部參加東征討伐陳炯明部粵軍和平定楊(希閔)劉(震寰)滇桂軍閥叛亂的作戰。1925年夏任廣州國民政府委員會參謀團科長。 [1] 
1926年秋北伐戰爭開始後,任軍事委員會參謀廳(廳長張華輔)科長,不久因病辭職,返回原籍鄉間休養年餘。1928年春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軍長張發奎)第二十五師(師長陳章甫)司令部參謀長。1929年春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長吳鐵城)分局局長、督察長,同年6月轉任平漢線鐵路管理局總務處警務課課長,任至同年12月因病辭職。 [1] 
1930年3月任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宋子文)緝私處第一科科長,任職兩月餘因故辭職,返回廣州居住。1932年4月應邀任廣東西北區綏靖委員(王應榆)公署參議,後派任廣東西江行政公署代理主任,同年8月調任西北區綏靖委員公署參謀長等職。1935年夏隨部赴江西,參加對紅軍及根據地的“圍剿”作戰行動,任軍事委員會駐贛綏靖主任公署第六區(贛南)綏靖司令(王應榆)部參謀長。1936年春返回廣州,任廣東第一集團軍(總司令陳濟棠)第一軍(軍長餘漢謀)司令部高級參謀,同兼廣東北區綏靖委員公署高級參謀等職。 [1] 
1936年7月廣東“六一事變”後,任廣東第四路軍總指揮(餘漢謀)部高級參謀。1936年10月轉任廣東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任該區保安司令部司令,期間兼任廣東潮安縣縣長等職。1937年1月入南京中央縣政人員訓練班受訓,繼入廬山中央訓練團暑期黨政軍幹部訓練班受訓。 [1] 
抗日戰爭爆發後,奉命返回廣東進行抗戰準備,兼任廣東民眾抗日自衞團統率委員會委員,續任廣東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任該區保安司令部司令等職。1938年12月廣州淪陷後,隨部遷移廣東粵北地區。1939年春應李漢魂邀請,任廣東省政府(主席李漢魂)委員,兼任省政府秘書長,同時兼任廣東省銀行董事等職。1940年5月卸任省政府秘書長職務,轉任廣東省糧食管理局局長,後改任廣東省糧政管理局局長,1943年9月免職。1944年11月以省政府委員兼任廣東西江南路行政公署主任等職,1945年8月李漢魂離任,被免除省政府委員職。 [1] 
抗日戰爭勝利後,返回廣州寓居。1946年夏受聘任行政院糧食部專門委員,曾派赴江西執行糧政稽核事宜。1947年夏由家鄉開平縣參議會提名,參加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競選未遂。後轉入工商實業界,集資創辦華僑企業公司、真善美印刷廠等,1949年春關閉停業。繼以糧食部專門委員參加廣東糧政評估會議,出資創辦廣州《前鋒報》,被推選為董事長,期間曾被開平鄉紳推為縣地方警衞隊經費監察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1949年5月應李漢魂邀請,任遷移廣州的國民政府行政院內政部(部長李漢魂)主任秘書等職,後迫於局勢辭職。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隱居家中養鴿自娛。1956年3月在廣州市政協第一屆第三次會議上,補選為市政協委員。1959年1月、1962年12月和1965年2月先後當選為第二至四屆廣州市政協委員等職。 [1] 
1975年6月10日在廣州因病逝世。 [1] 

胡銘藻著作

著有《胡銘藻自傳》、《粵軍魏邦平部始末記》(載於《廣州文史資料》第四輯)、《商團事變》(與李朗如、羅宗堂、黃藝博、吳紫銓、凌仲冕、杜沛端合著,載於《廣州文史資料》第一輯)、《李漢魂封金掛印與餘漢魂回粵倒陳濟棠》(載於《廣州文史資料》第二輯)、《滇桂軍入粵》(載於《廣州文史資料》第一輯)等。 [1] 
參考資料
  • 1.    陳予歡編著,保定軍校將帥錄,廣州出版社,2006,第6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