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肖虹

(知名刑辯律師)

鎖定
肖虹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碩士,知名刑辯律師、民商事爭端解決專家。自1998年從事法律工作起,執業生涯達20多年。擅長重大刑事辯護、民商事爭端解決、經濟領域法律風險管控,航空產業、大健康產業和文旅產業的法商服務。 [1] 
中文名
肖虹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職    業
律師
主要成就
“2011年度中國百強律師”
代表作品
《世界通傳銷案辯護詞》

肖虹工作經歷

現任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1] 

肖虹業務領域

肖虹律師主持“公大·海潤經濟犯罪論壇”
肖虹律師主持“公大·海潤經濟犯罪論壇”(3張)
擅長重大刑事辯護、民商事爭端解決、經濟領域法律風險防控,航空產業、大健康產業和文旅產業法商服務。 [1] 
在刑事辯護方面有厚重的專業經驗積累,成功辦理近二百刑、民、商及行政案件。其中,辦理貪污受賄、翫忽職守、故意傷害、傳銷、走私、製毒、販毒、偷税、詐騙、製造假鈔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一百多件。 [1] 
自執業以來,曾任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深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聖諾盟控股集團公司、深圳市寶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財國政(北京)財務顧問公司等數十家國內外知名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或專案代理人。 [1] 
2019年肖虹律師組織成立跨行業的法商服務團隊,聚集知名法學家、經濟學家、政策專家、戰略專家、營銷專家、互聯網專家、財務專家、資深律師及相關行業專家,是最早踐行法商融合的團隊之一。團隊業務以民商事爭端解決和商事犯罪預防與辯護為龍頭,以航空產業法商服務為核心,以知識產權與上市公司法商服務為兩翼,以文旅產業和大健康產業法律服務為延展。 [1] 

肖虹承辦案件

★深圳廷苑酒店偷税案 --2005年“全國十大偷税案”,被告人幸獲緩刑;
★陳某偽造貨幣案 --涉嫌偽造數十億元造幣,獲疑罪輕判;
★馬某翫忽職守案 --出任該案二審辯護人,為被告人贏得法院明文改判為無罪;在中國法制出版社《刑事實務辦案技能與疑難解析》一書中,此案被延用為典型案例;
★世界通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人員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肖虹律師的《世界通傳銷案辯護詞》成為中國大律師網點擊量最高的文章;
★高某涉嫌網絡開設賭場案 --二審撤銷一審判決,重審一審減刑;
★陳某等人制造毒品案 --被告人獲疑罪從輕判決;
★陳某等人運輸、販賣毒品案--二審公開審理,經發回重審後獲大幅減刑;
★陳某黑社會團伙案 --當年公安部督辦的重大案件,最終被告人不被認定為主犯;
★陳某故意傷害案—公安部督辦的“流氓團伙襲警”案,被告人幸獲緩刑;
★2019年,組織跨行業法商融合團隊承辦某航空公司股權重組項目。 [2] 

肖虹社會評價

肖虹律師主持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
肖虹律師主持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2張)
她是法律界的一朵鏗鏘玫瑰,業內贊之:閲卷入木三分,調查掘地三尺,辯護焰高三丈。其可剛、可柔,可豪邁、可婉約。原司法部副部長段正坤曾題詞讚許其律師團隊“胸有正氣,身無媚骨,仗義執言,維權護法”。 [4] 
十年前,肖虹律師參加辯護的互聯網傳銷第一案《世界通傳銷案辯護詞》在網絡刊登後,不到一個月時間網絡點擊量超過23萬人次,成為中國大律師網點擊量最高的文章,在辯護詞類中國閲讀量排名第一,被媒體稱為“驚世辯詞”! [5] 

肖虹社會榮譽

肖虹律師
肖虹律師(3張)
2004年入選《江西精英在深圳》(亞太經濟出版社)
2005年入選《深圳專家大辭典》(海天出版社)
2008年入選《中國刑辨大律師》(法律出版社)
2010年入選《中國律師年鑑》(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年被評為“2010年度中國百強律師” [6] 
2011年入選《中國優秀律師辯護實錄》(法律出版社)
2012年被評為“2011年度中國百強律師”
2017年入選《中國刑辯大律師》第3卷(法律出版社) [5] 
多次被司法行政部門授予“辦案能手”稱號

肖虹社會職務

肖虹律師參與“人工智能+國際論壇” 肖虹律師參與“人工智能+國際論壇”
曾先後擔任:
北京市律師協會傳媒與新聞出版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特聘授課專家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育研究與評估中心兼職研究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特聘法律診所式教學專家
中國PE二級市場發展聯盟第一屆理事會理事
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仲裁與調解專業委員會高級研究員
“太陽村”(即全國最大的代管代教服刑犯未成年子女的慈善機構)公益法律顧問、自費助養重刑犯未成年子女的“愛心媽媽” [2] 

肖虹所著作品

《大愛與智慧:從“案結事了”到“案結心了”》(載於《青少年犯罪研究》2010年第04期)
《法律助力》(載於《新理財》2013年第01期)
《論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載於《經濟視角》2013年第10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