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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斯計劃

(美國國務卿羅傑斯提出的關於在中東實現阿以停火和和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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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斯計劃(英文:Rogers Plan)是1970年6月19日由美國國務卿威廉·皮爾斯·羅傑斯提出的關於在中東實現阿以停火和和平的美國方案。 [1] 
中文名
羅傑斯計劃
外文名
Rogers Plan
發生時間
1970年6月19日
主要人物
威廉·皮爾斯·羅傑斯

羅傑斯計劃事件背景

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後,在美國蘇聯等國操縱下,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由英國提出的242號決議,並任命瑞典外交官雅林為調停特使。雅林的使命遭到挫折。從1968年3月開始,由於以色列多次襲擊埃及阿拉伯國家中東一直處在武裝衝突的緊張狀態中。從1969年3月起,美蘇兩國經過多次秘密磋商,達成雙方控制下的中東和平的協議。 [1] 

羅傑斯計劃事件經過

1969年12月9日,美國國務卿威廉·皮爾斯·羅傑斯發表演説,提出解決阿以衝突的建議:以色列從所佔地區撤軍,以換取一項如聯合國決議所安排的有約束力的和約;可以考慮限於為共同安全所需要的“非實質性”的領土改變。該建議遭到阿以雙方的拒絕。 [1] 
1970年6月19日,羅傑斯致函中東各國政府,提出《政治解決中東問題的新方案》,即“羅傑斯計劃”,該方案主要內容是:
  1. 埃及和有關阿拉伯國家與以色列停火三個月,疏浚蘇伊士運河;
  2. 以色列保證從佔領的土地上撤出;
  3. 在安理會242號決議基礎上,阿拉伯各國同以色列進行談判,恢復雅林使命。
7月23日,埃及接受這一建議,隨後約旦黎巴嫩在7月26日,以色列在7月31日也表示接受,但敍利亞伊拉克等國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拒絕。8月7日停火生效,8月25日雅林使命恢復。 [1] 
1970年9月6日,以色列指責埃及在運河區部署蘇制防空導彈,遂中斷談判。11月4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延長停火3個月,無條件恢復雅林使命,但遭到美以的反對。1971年2月4日,埃及總統穆罕默德·安瓦爾·薩達特宣佈埃及延長停火一個月以試圖重新開放運河。2月8,雅林致信以色列總理果爾達·梅厄,要求以將軍隊撤至1967年以前的邊界線後面。2月19日,以色列拒絕了雅林的建議,埃及於3月7日宣佈不再延長停火時間。 [1] 

羅傑斯計劃事件結果

1973年第四次中東戰爭的爆發,宣佈羅傑斯計劃所建立的短暫的脆弱的中東和平再度夭折。 [1] 

羅傑斯計劃社會評價

羅傑斯計劃是美蘇企圖繼續維持中東政治現狀的措施,在中東保持不戰不和的局面,以便於美蘇繼續保持各自的勢力範圍。 [1]  美國大詞典
參考資料
  • 1.    楊錚 主編.美國大詞典: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4-0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