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綠色包裝制度

鎖定
綠色包裝制度是指規範商品包裝及包裝材料要符合節約能源、用後易於回收再利用、易於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保護環境資源和消費者健康,對所有生物沒有危害要求的法律、規章。
中文名
綠色包裝制度
類    別
制度
特    點
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
相關規定
《德國包裝廢棄物處理法令》

綠色包裝制度發展歷程

綠色包裝制度和其它綠色壁壘的形成,均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世界貿易危機和七十年代出現的環境危機。
各國經濟持續過熱增長,導致了經濟“泡沫 產生,從而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引發了全球性的生產過剩和商品過剩,因而又引發全球性商品價格危機,並導致貿易進出口失去平衡,各國進口大量減少,世界貿易出現急劇下滑趨勢,反過來又引起全球性的經濟衰退。面對這樣全球性的貿易危機,各國採取的對策一是擴大內需,二是採取貿易保護措施,即限制進口,保護本國市場。
同時,全球性的環境危機引發了全球性的環境保護大潮,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等理念得到了普遍贊同。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反映在消費行為上,是環保消費心理的增強,從而使全球掀起了綠色消費浪潮。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工業發達國家紛紛出台綠色包裝制度等貿易中的環境保護措施,形成了新的綠色貿易壁壘。l987年蒙特利爾通過的禁止使用氟氯烴物質的“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議定書”;1996年WTO烏拉圭回合通過確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劑影響,確保人類健康免遭進口動植物攜帶疾病而造成的損害的“衞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1996年4月正式公佈的要求企業從產品原料選擇、生產製造、流通使用到廢棄處理的整個生命週期過程進行環境管理的ISO14000系列國際標準,在解決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同時,也為工業發達國家設置綠色包裝制度等綠色壁壘提供了依據。

綠色包裝制度發展現狀

目前,綠色包裝制度在世界各國已廣泛流行,許多發達國家都制定了綠色包裝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包裝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比如,德國於1992年公佈《德國包裝廢棄物處理法令》,日本於1991年、1992年發佈並強制推行《回收條例》、《廢棄物清除條例修正案》,美國也規定了廢棄物處理的各項程序。有些國家還對包裝材料進行了嚴格限制,以保護本國的資源、農作物、建築物、水源和森林。防止因包裝物中的病蟲、細菌、微生物等造成危害。1998年9月中旬美國農業部提出,我國出口商品的包裝使用了未經處理的木料,將亞洲地區的長刺蜂帶進美國。該部向中國發出90天的最後通牒,要求我國商品在此期限內改換包裝,否則同年12月17日以後將禁止使用上述包裝材料的商品出口到美國,此舉無疑對我國輸美產品提出嚴峻挑戰。此外,一些國家為推行綠色包裝,還利用税收優惠或處罰等經濟手段鼓勵回收使用再生包裝材料。這些“綠色包裝”法規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確發揮了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但同時出口商的成本也因此而大大增加,併為一些國家制造“環境壁壘”提供了藉口。

綠色包裝制度制度特性

1.形式的合法性
工業發達國家制定綠色包裝制度,在名義上均以保護本國環境和國家生態安全、保障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消費者利益、合理利用資源與能源等為主旨,同時也迎合大家關心生態環境、環保消費心理逐步增強的心理,因而符合國際上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有關規定,有了國際立法作為依據。國際上的法規除上面已述之外,主要還有:1992年“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1979年“長程越界空氣污染公約”,1996年的“國際河流利用規則”(赫爾辛基規則),1972年“防止因傾棄廢物及其他物質而引起海洋污染的公約 ,1992年“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3年“頻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及國際社會“對危險物質和活動管理的規定”、“對固體廢棄物管理的規定”等。
在國內立法上,任何一個國家無權按本國的環保價值觀去規定其他國家的國內環境標準,但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制定本國的環保標準。因此,為給綠色包裝制度和其它綠色壁壘提供法律支持,各工業發達國家均大力在國內製定環保法律,所有綠色包裝制度和其它綠色壁壘均是以立法形式出現的。
1998年,中國商品木包裝上被檢出天牛微生物而被美國海關禁止進口,同年美國農業部又簽署法令,要求來自中國的木包裝,必須要經過蒸煮或熱處理殺菌且有檢驗和檢疫標誌。這一條令影響到中國對外貿易近I80億美元。
2.內容的岐視性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故由科學技術水平較高、處於技術壟斷地位的發達國家單方面制定的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壁壘),必然對自由貿易會產生岐視性。表現在:①制定的強制性的綠色包裝制度等環保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水平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發達國家來説,是可以達到的,但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説,則很難達到,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勢必導致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被拒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②發達國家制定的綠色包裝制度等環保標準是在高科技基礎上的檢驗標準,標準是否科學,發展中國家難以作出判斷;尤其是環保標準在量化上具有的不確定性不容討論,牽涉的面又很廣,使發展中國家無可奈何,導致發展中國家因為達不到高標準而被禁止進口。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美國製定陶瓷中對人體有害重金屬鉛的限量標準,我國陶瓷製品沒有達到要求,使素以“陶瓷王國 著稱的我國陶瓷產品在美國陶瓷市場的佔有份額僅為日本同期同類產品的1/10。③環保標準要求進口廠商須同該國廠商一樣對其包裝物進行回收和再利用,故進口廠商不得不依靠當地銷售商或廢物處理中心來處理包裝廢棄物,並因此支付高額的費用,從而導致更多的貿易摩擦。
3.操作上的難適應性
這是綠色包裝制度較其它綠色壁壘的不同點。許多國家制定綠色包裝制度時,往往要考慮其國內的民族習性、顏色圖案、市場偏好、廢物處理設施等條件。這些條件因國而異,滿足了一國環保包裝的要求,又可能會受到另一國的限制。為符合不同國家的環保包裝要求,進口廠商就必須支付更多的包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