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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人的角色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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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人的角色擔當》為評論家王進玉的文章,曾發表於《美術報》 [1]  ,並被中國社會科學網 [2]  等媒體轉載。
作品名稱
策展人的角色擔當
作    者
王進玉
創作年代
當代
作品出處
美術報 [1] 

策展人的角色擔當作品原文

策展是一個思想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對策展人的要求也應該是非常高的,不是任誰都可以隨便介入並勝任的。但現實中,卻不甚樂觀。當下的策展行業可謂魚龍混雜,極不規範。無論是策展的名稱、主題、形式,還是所選擇的參展藝術家、藝術作品等,名不副實現象比比皆是,由此看出,很多策展人其實並不具備必要的文藝修養、審美水準、專業知識和職業操守。
也正因為目前還沒有一個相對健全的策展人准入制度,以及相對嚴格的專業化標準來對策展行業加以規範、考核,一些人便想當然地認為,對藝術懂不懂並不重要,只要能找到展覽場地,聯繫到藝術家,掌握一定的媒體或藏家等資源,就能勝任策展人這個角色。事實也的確如此,很多原本與藝術八竿子打不着關係,且對藝術一竅不通的人,以美其名曰“跨界”的理由冒充起所謂的策展人,甚至沒策劃幾個正兒八經的展覽,就敢大言不慚地對外宣稱自己是著名策展人,以致於大大小小極不規範的商業展覽充斥着當下的藝術市場,表面上看彷彿有利於市場的繁榮、發展,實際上卻在破壞着市場的規範性和穩定性。
筆者曾私下問過一些在圈子裏還算口碑不錯的策展人,問他們策展的標準是什麼。有的回答:“只要藝術家找到我們,他們肯出錢,或能拉到贊助,就可以為其策展。我們主要做的無外乎就是對接一下展覽的主辦單位,聯繫一下場地、媒體,幫助邀請一些領導、嘉賓,捋順一下相關流程等。”還有的回答:“因為書畫家的作品能賣錢,我們通過策展的方式來換取他們的作品,往往比直接從他們手上買要划算得多,這也算是書畫經營的另一種途徑。”很顯然,他們大都從現實利益或市場需求方面進行考慮的,以拿到策展費或藝術家作品為主要目的,很少有從作品的學術價值層面予以策劃。
當然這其中,也不乏有越來越多的批評家在從事着策展人的工作,而很多策展人,同樣也在充當着批評家的角色。但不禁要問,這樣做,尤其對學術研究以及批評工作而言,到底合不合適?
雖然有專家稱,藝術批評家與策展人的工作實質是一樣的,並不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藝術批評是依據一定的理論觀點與標準,鑑定藝術作品的審美價值或質量高低,從而幫助觀眾更好地欣賞藝術品。而策展人按照一定的理念與標準,選擇、甄別藝術作品,組織展覽公開展示,傳遞自己的價值評判,用挑選藝術品這一行為來代替用文字敍寫的價值判斷。
也許理論上或理想的狀態是這樣的,但現實中,很多時候策展往往難以如期所願,也無可避免地會受到各種如行政方面、市場方面、贊助方面,以及與藝術家的人際關係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從而導致展覽不純粹,甚至違背策展的初衷。所以也經常會出現很多兼為策展人的批評家,在策展中開始不斷地討好市場、討好贊助,甚至討好藝術家的情況,沒有了真正批評家的那股硬氣和鋭氣,委曲求全、八面玲瓏的時候居多;而有很多兼為批評家的策展人,由於相對熟悉所謂的策展套路,便開始冒充起所謂的批評家、懂行人士。於是策展行業的“水”愈來愈深,也愈來愈渾,懂行的、不懂行的,都一股腦兒地擠了進來。
但無論如何“熱鬧”,我們一定要堅守住行業底線,以及策展的品味,要清楚地知道,策展這個行業是有門檻和標準的,一名合格的策展人,務必要對藝術及藝術活動充滿足夠的、發自內心的熱愛和激情,同時對美學、新聞學、藝術史等也都要有一定的瞭解,懂得如何鑑賞、推介真正有價值的藝術家及其作品,切實做好聯繫藝術家與社會公眾的堅固橋樑和特殊紐帶。而在選擇藝術家與藝術作品方面,更要有自己獨到的主張、見解和衡量尺度,並善於發現有潛質的藝術人才,而非完全“跟着市場走、圍着市場轉,隨着市場變”,更不是將藝術家的頭銜、名氣等作為策展的重要甚至唯一參考,那樣就徹底喪失了一名策展人所理應具有的職業操守和理應承擔的文化與社會責任。 [1] 

策展人的角色擔當作者介紹

王進玉,知名學者、藝術評論家。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