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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合夥企業

鎖定
私營合夥企業,是指由二人以上按照協議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私營企業。設立私營合夥企業必須由合夥人訂立書面協議,規定合夥人間的權利義務。合夥人對企業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合夥人內部對企業債務依合夥協議的規定分擔。 [1] 
中文名
私營合夥企業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有限責任合夥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在這些專業人員執業當中,如果某個或者幾個合夥人,因為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債務時,這些責任人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其他沒有責任的合夥人,僅以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為限來承擔責任。這樣有助於這些採取合夥制的專業服務機構不斷地擴大規模。
參考資料
  • 1.    顧明.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