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碭山縣鹽務管理局

鎖定
碭山縣鹽務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上級主管部門是宿州市鹽務管理局。碭山鹽業有限公司是省屬食鹽批發企業,擔負着全縣居民生活用鹽和工、農業生產用鹽的調撥供應任務,隸屬於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與縣鹽務管理局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中文名
碭山縣鹽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提出貫徹措施,並組織實施
機構設置
辦公室、財務審計科、
領    導
張 平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本縣實際提出貫徹措施,並組織實施。
2、對全縣食鹽實行專營,核發和管理食鹽零售許可證、食鹽委託轉批許可證、生產加工用鹽購鹽證。
3、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省政府授予的鹽業行政執法權,負責全縣範圍內鹽市場的法律監督,查處各類鹽業違法案件。
4、根據國家鹽業政策,制定有關管理制度,規範鹽政執法和鹽業營銷行為。
5、編報和執行鹽品購進計劃和銷售計劃,加強鹽品計劃管理和價格管理,加強食鹽內在質量和小包裝改裝質量的抽檢監督,確保全縣人民吃上合格食鹽。
6、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對所屬科室的管理人員進行考核、任免和獎懲。
7、負責本局(公司)職工隊伍思想道德建設,組織開展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8、負責承辦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等領導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置:
辦公室、財務審計科、鹽政科(稽查隊)、經營業務科、業務倉庫。
領導介紹:
張 平:碭山縣鹽務管理局局長,碭山縣鹽業有限公司經理
楊登華:碭山縣鹽務管理局副局長、碭山縣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