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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行政公署

鎖定
盟行政公署,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准,可以設立若干派出機關。其中,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稱“盟行政公署”,其他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則稱“地區行政公署 [1]  。盟行政公署的管轄區域為“盟”,盟與地級市自治州等同屬地級行政區 [2] 
中文名
盟行政公署
含    義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
盟,是中國內蒙古自治區特有地級行政區,原是蒙古族旗的會盟組織。盟行政公署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設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和行政公署。盟轄下包括幾個縣、旗、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