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琿春林區基層法院

鎖定
琿春林區基層法院,於1997年11月18日設立,位於琿春市站前東大街501號,轄區森林總經營面積40.2萬公頃,林區腹部有7個鄉鎮,居住農業人口5萬餘人。法院主要審理發生在林區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維護林區社會穩定,促進林區經濟發展和平安和諧建設。 [1] 
中文名
琿春林區基層法院
區    位
吉林省延邊州琿春市
地    址
吉林省琿春市站前東大街501號
郵政編碼
133300
聯繫電話
0433-7507356 [1] 
成立時間
1997年11月18日
院長姓名
劉福成

琿春林區基層法院機構設置

(一)紀檢組
負責法院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法院系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執行黨紀國法及行政紀律的情況;調查處理法院系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制定紀檢、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司法公務,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等會議事務;負責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信息、文秘、檔案、保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負責內外聯絡與協調工作;處理人大、政協議案提案事項;協調處理來信來訪有關事項;負責本院機關行政財務管理;監督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三)政治處
主管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宣傳教育和法院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法院機構編制工作;主管本院的幹部人事工作;負責黨組的會務及交辦事宜;組織離退休幹部進行政治學習和開展活動;承辦離退休幹部的有關事宜;承辦本院法官考評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及日常工作;負責本院法官等級評定、晉升的呈報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爭先創優、表彰獎勵、教育培訓、法官管理調研等工作。
(四)執行局
依法執行本院第一審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和調解書中有關財產內容的決定,以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對法院執行工作實施統一管理和協調;協調處理法院之間以及與其他有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案件。
(五)立案庭
對本院辦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立案登記;負責應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負責司法救助工作;根據當事人申請,依法進行訴前財產、訴前證據保全;負責信訪接待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對本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審限流程管理。
(六)刑事審判庭
審理法律規定的由基層林業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審理上級林業法院交由審判的刑事案件;審理由基層林業法院審理的減刑、假釋案件。
(七)民事審判庭
審理法律規定的由基層林業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經濟案件;審理上級林業法院交由審判的民事、經濟案件。
(八)行政審判庭
審理法律規定的由基層林業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審理上級林業法院交由審判的行政案件。
(九)審判監督庭
依法審判各類再審案件。
(十)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指導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務、教育、警銜呈報、管理等工作;負責警衞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人犯等工作;參與有關審判和執行的工作事項;負責本院機關的安全保衞工作。
(十一)監察室
協助黨組抓好本院黨風、黨紀和廉政建設;監督、檢查監察對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紀檢、監察對象的申訴等。 [2] 

琿春林區基層法院所獲榮譽

全省優秀法院、人民滿意法院、打擊毀林犯罪專項鬥爭先進集體、平安吉林建設先進集體、訴訟調解先進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先進法院、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2011年榮獲集體二等功。

琿春林區基層法院現任領導

院長:劉福成
副院長:李志君、金成武、李忠臣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