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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惠税

鎖定
特惠税是指對從某個國家或地區進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給予特別優惠的低關税或免税待遇。使用特惠税的目的是為了增進與受惠國之間的友好貿易往來。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税率一般低於最惠國税率和協定税率。 [1] 
中文名
特惠税
外文名
Preferential Duties
全    稱
特定優惠關税
起    始
宗主國和殖民地附屬國之間的貿易

目錄

特惠税定義

特惠税開始於宗主國和殖民地附屬國之間的貿易,如英聯邦特惠税。二戰以後,西歐共同市場與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一些發展中國家之間通過簽署的洛美協議也實行特惠税。 [2] 
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ies)不適用於從非優惠國家或地區進口的商品。特惠關税一般在簽訂有友好協定、貿易協定等國際協定或條約國家之間而實施的。任何第三國不得根據最惠國待遇條款要求享受這一優惠待遇。

特惠税分類

1、非互惠的特惠關税。在國際上影響最大的非互惠特惠税是洛美協定(Lome Convention)。它是歐洲共同市場(現為歐盟)向參加洛美協定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的發展中國家單方面提供的特惠税。洛美協定關於特惠税方面的規定主要有:歐洲共同市場國家將在免税、不限量的條件下,接受這些發展中國家全部工業品和96%農產品進入歐洲共同市場,而不要求這些發展中國家給予“反向優惠”(Reverse Preference)。又如,中國為擴大從非洲國家的進口,促進中非雙邊貿易的進一步發展,自2005年1月1日起,對貝寧、布隆迪、贊比亞等非洲25個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輸華產品給予特惠關税待遇,對涉及水產品、農產品、藥材、石材石料、礦產品、皮革、鑽石等十多個大類的190種商品免徵關税,其中寶石或半寶石製品的關税由35%降至零。2000年2月,非加太集團和歐盟就第五期《洛美協定》達成協議,並於同年6月在科托努正式簽署,稱《科托努協定》。《洛美協定》就此宣告結束。經歐盟15國和非加太集團76國政府的正式批准,《科特努協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
2、互惠的特惠税,但不一定是對等的相同税率。互惠的特惠關税主要是區域貿易協定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成員間根據協定實行的特惠税。如歐盟成員之間、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成員之間、中國與東盟國家之間實行的特惠税。
參考資料
  • 1.    郭毅 .市場營銷學原理 :電子工業出版的 ,2001
  • 2.    特惠税  .中國冷鏈物流網[引用日期201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