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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惠税
鎖定
- 中文名
- 特惠税
- 外文名
- Preferential Duties
- 全 稱
- 特定優惠關税
- 起 始
- 宗主國和殖民地附屬國之間的貿易
特惠税定義
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ies)不適用於從非優惠國家或地區進口的商品。特惠關税一般在簽訂有友好協定、貿易協定等國際協定或條約國家之間而實施的。任何第三國不得根據最惠國待遇條款要求享受這一優惠待遇。
特惠税分類
1、非互惠的特惠關税。在國際上影響最大的非互惠特惠税是洛美協定(Lome Convention)。它是歐洲共同市場(現為歐盟)向參加洛美協定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的發展中國家單方面提供的特惠税。洛美協定關於特惠税方面的規定主要有:歐洲共同市場國家將在免税、不限量的條件下,接受這些發展中國家全部工業品和96%農產品進入歐洲共同市場,而不要求這些發展中國家給予“反向優惠”(Reverse Preference)。又如,中國為擴大從非洲國家的進口,促進中非雙邊貿易的進一步發展,自2005年1月1日起,對貝寧、布隆迪、贊比亞等非洲25個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輸華產品給予特惠關税待遇,對涉及水產品、農產品、藥材、石材石料、礦產品、皮革、鑽石等十多個大類的190種商品免徵關税,其中寶石或半寶石製品的關税由35%降至零。2000年2月,非加太集團和歐盟就第五期《洛美協定》達成協議,並於同年6月在科托努正式簽署,稱《科托努協定》。《洛美協定》就此宣告結束。經歐盟15國和非加太集團76國政府的正式批准,《科特努協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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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郭毅 .市場營銷學原理 :電子工業出版的 ,2001
- 2. 特惠税 .中國冷鏈物流網[引用日期201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