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

鎖定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是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
現任領導
王小奇(局長)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市級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基本制度和法律規定;擬訂全市地方性環境保護規範性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政策、規劃;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擬訂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2.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縣(市、區)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負責落實全市減排目標任務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分解落實實施總量控制指標,督查各縣(市、區)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4.負責提出全市環境保護方面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緩減免及稽查;參與指導和推動全市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配合中省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有關工作。
5.承擔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監督管理責任;按規定權限審批全市重大開發建設區域、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6.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負責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廢物經營的相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鎮和農村的環境保護工作。
7.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擬訂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8.負責全市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中、省核輻射安全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市級地方性輻射安全規定;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
9.負責全市環境監測和信息發佈。貫徹執行中省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制定全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10.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監督執行中省頒佈的各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指導全市清潔生產,推動環境技術管理建設;組織市級環境科技成果的鑑定、交流與推廣。
11.開展環境保護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全市參與跨區域環境保護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開展對外環境保護信息交流工作,執行中、省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在全市的履約工作。
1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3.依據政府公佈的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指導協調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及扶貧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人事科
承擔全市環境保護系統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聘、領導幹部管理和班子建設工作;承擔全市環境保護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全系統人事檔案、人才資源開發等工作;承擔系統內除機關外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宣教科
貫徹執行中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環境保護地方規範性文件,參與涉及環境保護的其他政策的擬訂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審查、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和監督聽證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計劃;承擔局新聞審核、發佈及宣傳資料的發行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環保系統財務管理與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全系統各項經費和專項資金撥付工作;負責全系統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及環保能力建設工作;負責全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資金項目規劃編制和各類環保專項資金的申報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排污收費、監測收費、罰沒收入及各類票據的使用與管理工作。
(五)排放控制科
組織測算並確定區域環境容量;擬訂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負責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分解、下達和考核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承擔全市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六)污染防治科
組織編制環境保護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和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擬訂水體、噪聲、重金屬污染防治和指導擬訂固體廢物、醫療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擬訂飲用水水源地、重點流域、地下水、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牽頭組織實施跨區域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和其它水環境及聲環境質量考核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負責組織開展清潔生產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固體廢物、醫療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管理等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污染案件、污染事故及糾紛的處理工作;指導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
(七)環境影響評價科(行政審批科)
監督檢查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負責法律賦予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的項目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設立依據、審批條件、辦理時限、辦件流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審批結果等公開工作;負責制定並優化行政審批辦件流程;負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核查、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法律法規的諮詢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相關服務工作;負責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規定的相關行政審批服務的其他工作。
(八)環境監測科(應急辦公室)
負責全市環境監測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有關技術性政策的組織制定和實施;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市縣監測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測體系建設運行工作中的自行監測、監督性監測及有效性審核;監督國家頒佈的各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環境監測,調查評估全市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負責全市環境監測計量認證工作以及監測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工作;安排全市環境質量信息對外發布工作;承擔環境保護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擬訂全市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承擔全市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九)生態保護科
組織編制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規劃;擬訂土壤污染防治規範性文件並負責組織實施工作;提出新建的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指導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承擔特殊自然生態區域保護法規的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生態功能區劃工作;指導市域內自然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生態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破壞恢復整治、濕地環境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
負責對全市治污降霾工作實施統一規劃、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貫徹落實中省大氣、光、惡臭以及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制定大氣、光、惡臭、機動車、有機揮發性氣體的污染防治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綜合分析研判大氣環境形勢,牽頭制定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年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大氣環境質量考核工作;牽頭組織協調全市大氣環境質量監管工作,督辦控煤、揚塵、黃標車淘汰、煤炭煤質管理等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大氣工業限期治理項目和達標排放工作;負責全市大氣污染防治、預警機制的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
黨的機構和紀檢監察機構
由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3]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王小奇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4]  [7-8] 
羅文虎 原渭南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縣)
周家斌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毛平宇 原渭南市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
車小林 原渭南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馮亞麗 原渭南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樊 棣 原渭南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5] 

渭南市生態環境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渭南市生態環境局獲得“陝西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