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浙江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綱要

鎖定
2012年7月19日,中共浙江省委以浙委〔2012〕96號印發《浙江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綱要》。該《綱要》分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的總體要求、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的發展導、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的主要任務、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的組織保障4部分21條。
中文名
浙江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綱要
位    置
浙江省
性    質
地方法規
發佈時間
2012年7月19日

浙江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綱要綱要説明

(浙委〔2012〕96號 2012年7月19日)
為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提高城市化發展水平,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水平,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促進全省進一步提升全面小康社會水平、加快基本實現現代化,特制定本綱要。

浙江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綱要總體要求

(一)重大意義。城市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十一五”以來,我省率先提出並全面實施新型城市化戰略,統籌推進大中小城市、小城鎮和新農村建設,城市化水平穩步提升,2011年我省城市化率達到62.3%,城市化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但從總體上看,我省城市化發展質量仍有待進一步提高,特別是大城市帶動力不強、小城鎮佈局分散、城市管理滯後於城市建設、“城市病”凸顯、城鄉公共服務差距等問題亟待解決。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是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途徑,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改善民生、建設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的現代化浙江的戰略舉措。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的重大意義,把握機遇、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努力開創我省城市化發展新局面。
(二)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以城市化科學和諧發展為目標,以城鄉統籌發展為主線,以人口向城市合理有序轉移為重點,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城市羣和都市區為主體形態,着力增強城市要素的集聚能力,着力增強城市要素的集聚能力,着力增強城市宜居宜業的承載能力,着力增強城市帶動農村發展的輻射能力,構建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城鄉互促共進的新型城市化推進機制,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促進新型城市化、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加快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三)主要目標。堅定不移地走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經濟高效、社會和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城鄉互促共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到2015年,全省城市化率達到65%以上,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生活品質進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以城帶鄉、以鄉促城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到2020年,全省城市化率達到72%以上,城市化發展總體上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城市化發展質量位居全國前列,杭州灣、温台、浙中三大城市羣和杭州、寧波、温州、金華—義烏四大都市區基本建成,縣(市)域城鄉經濟融合發展,城鄉社會和諧穩定,城鄉居民生活品質顯著提高,基本形成國際化程度高、創新能力強、城鄉共同富裕、生態環境友好、文化全面繁榮的現代城鎮體系,為建設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的現代化浙江提供重要支撐。
(四)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發展。全面協調推進新型城市化和新農村建設,着力統籌城鄉規劃佈局、人口集聚轉移、產業融合發展、資源要素配置、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事業發展和社會管理創新,加快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堅持集約發展。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節約集約利用各種資源要素,切實轉變城鄉建設和發展模式,提高城鄉發展質量,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
——堅持特色發展。突出區域特點,促進差異發展,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產業、生態、文化和人居環境,塑造獨具一格的城鄉風貌,走出符合各地實際的城市化發展新路子。
——堅持聯動發展。把全面實施“四大國家戰略舉措”、全面推進“四大建設”與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緊密結合、區域統籌,陸海聯動,山海協作,實現產業佈局與城鄉空間同步規劃、產業培育與城市建設同步推進、產業層次與城市功能同步提升。
——堅持和諧發展。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民生優先的理念,着力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着力提高民生保障能力,着力提高城鄉文明程度,讓城市化發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體人民。
——堅持創新發展。加強城市化發展戰略領域各項改革的總體設計和整體推進,着力深化城鄉户籍制度、社會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土地管理制度、要素供給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構建完善城市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為新型城市化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浙江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綱要發展導向

(五)加快構築現代新型城鎮體系。優化城鄉空間佈局、構築現代新型城鎮體系,是推進新型城市化、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環節。要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加快形成以城市羣、都市區為主體,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為龍頭,以中小城市為支撐,以中心鎮為基礎,佈局合理、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城鄉互動的現代城鎮體系。加快人口、產業及各類要素向城市有序集聚,基本形成“三羣四區七核五級網絡化”的省域城鎮空間結構,即形成杭州灣、温台、浙中三大城市羣,杭州寧波温州金華——義烏四大都市區,7個省域中心城市,60個左右縣(市)域中心城市,200個左右省級中心鎮和400個左右一般鎮。
(六)加快城市羣和都市區建設發展。城市羣和都市區是推進新型城市化的主體形態。要加快推進杭州灣、温台、浙中三大城市羣規劃建設,促進城市羣產業發展互補、基礎設施共建、生態網絡相聯、資源信息同享,使之成為引領全省、輻射周邊地區的重要城市集羣,成為長江三角洲世界級城市羣南翼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全國科學發展的先行區、創業創新的宜居區、品質生活的示範區。大力實施都市區帶動戰略,建設現代化都市區,加快提升都市區城市功能,提升都市區產業層次,集聚高端要素,發展高端產業,優化都市區宜居環境,提升都市區生活品質,增強都市區帶動周邊縣市一體化發展的能力。杭州都市區要發揮科教文化和休閒旅遊等優勢,加快建成高技術產業基地和國際重要的旅遊休閒中心、全國文化創意中心、電子商務中心、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寧波都市區要發揮產業和沿海港口資源優勢,加快建成全國先進製造業、現代物流、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核心區,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温州都市區要發揮民營經濟優勢,加快制度創新、建設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和民營經濟創新示範區,加快建成國家樞紐港、長江三角洲南翼和海峽西岸經濟區北翼的重要城市,提高對浙南、閩北周邊城市的輻射力和影響力。金華——義烏都市區要發揮專業市場和特業產業集羣優勢,加快建成國際商貿物流中心和全省重要高技術產業基地,成為浙江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帶動浙江中西部乃至周邊地區發展,規劃建設金義都市新區。
(七)加快推進區域中心城市發展。中心城市是高端要素和創新活動的重要集聚地,是推進新型城市化的重要平台。湖州嘉興紹興衢州舟山、台州、麗水等7個省域中心城市要積極推進與相鄰都市區融合互動,着力完善綜合服務功能,增強集聚輻射能力,加快經濟轉型,優化環境質量,提高文化品位,促進特色發展,加快建設成為大城市乃至特大城市,努力形成市域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湖州市要加快南太湖區域綜合開發和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建設,打造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區和接軌上海、連接中部地區的重要城市。嘉興市要打造成為長江三角洲創新型經濟強市、江南水鄉生態型文化大市、杭州灣宜居型濱海新市、現代化網絡型田園城市。紹興市要打造成為長江三角洲先進的工貿基地、江南歷史文化名城和旅遊宜居城市。衢州市要打造成為綠色發展示範區、特色產業基地和浙閩贑皖四省邊際中心城市。舟山市要加快建設舟山羣島新區,打造成為國際物流島、自由貿易島、海洋產業島、國際休閒島和海上花園城。台州市要打造成為國家海洋經濟重點發展區、循環經濟示範區和浙江沿海中部現代化港口城市。麗水市要打造成為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區、長江三角洲重要休閒養生旅遊目的地和浙西南重要的區域中心城市。要繼續加快推進縣級市和縣城建設發展,着力提高其綜合承載能力和建設品質,推動縣(市)域經濟轉型升級。支持有條件的縣級市和縣城,加快發展成為中等城市乃至大城市。
(八)加快中心鎮發展和小城市培育。中心鎮和小城市是推進新型城市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節點。要積極推進縣域城鎮化,加快形成“一城數鎮”的城鎮格局。着力推進中心鎮發展改革,加強中心鎮規劃建設,加快特色產業培育,擴大中心鎮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推進中心鎮特色化、多樣化、集約化和現代化發展,積極支持和推動有條件的中心鎮發展成為小城市。以加快人口集中、產業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約為着力點,完善小城市規劃,改善小城市管理,提升小城市功能,加快培育一批經濟繁榮、社會進步、功能完備、生態文明、宜居宜業、社會和諧的現代化小城市。
(九)加快推進以中心村為重點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心村是推進新型城市化、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基礎。要全面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進一步優化村莊佈局,加快中心村培育,加強中心村規劃和農村新社區建設。加快中心村交通、供水、供電、廣電、通信、消防、環保等基礎設施以及太陽能等新能源供給體系、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完善中心村基礎教育、文化體育、衞生醫療、養老服務、公共交通、商業連鎖等公共服務設施,到2015年全省建成2000個左右中心村。深入實施農村住房改造建設,開展農村住房改造示範村建設,到2015年建成1000個農村住房改造示範村。以歷史文化村落為重點,加強農村地域風貌和特色文化保護,促進農村文化繁榮發展。

浙江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綱要主要任務

(十)健全完善規劃體系,形成城鄉規劃先導機制。強化城鄉規劃的綜合引導作用,促進城鄉空間合理佈局、公共設施集約建設、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加快形成包含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羣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鎮鄉規劃、村莊規劃以及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覆蓋全域、層次分明、相互銜接、管治有效的城鄉規劃體系。加強城鄉規劃與主體功能區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的有機銜接。完善城市羣規劃,加快編制都市區規劃、重點協調區域規劃,積極推進城市綜合交通、城際軌道交通、區域綠道網等專項規劃編制。編制完善控制性詳細規劃,增強引導和控制城市土地開發和建設的能力。加快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完善人民防空專項規劃,促進城市從平面開發向立體開發轉型。加強城市設計,彰顯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質。重視城市中心區、城市新區規劃設計,精心組織實施城市綜合體、大型公共建築建設,打造地域特色建築精品。進一步健全城鄉規劃實施管理機制,加強對市轄區、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產業園區、旅遊度假區、郊區和鄉村地區規劃的集中統一管理。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機構和隊伍建設,全面實施“陽光規劃”,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委員會作用,加快建設完善城鄉規劃展覽場館。推進城鄉規劃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完善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強化規劃實施監管,切實維護規劃的權威性。
(十一)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形成城鄉產業互動機制。加發展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優化提升城鄉產業結構,推動城鄉產業互動融合發展。深入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善農業產業體系,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以自主創新為動力,紮實推進“四大建設”,發展壯大實體經濟,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發展資金技術密集、產業關聯度高、帶動性強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化發展各類開發區(園區),積極推進鄉鎮工業功能區整合提升。各類產業平台建設要與城市建設有機銜接,努力把重要產業集聚區建設成為特色鮮明、宜業宜居的城市新區。大力發展建築業,加快建設建築強省,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加快轉變服務業發展方式,強化中心城市服務業集聚輻射功能,提升縣域服務業發展水平,引導村鎮服務業加快發展。大力發展金融保險、休閒旅遊、文化創意、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積極推動城市現代服務業向廣大農村延伸輻射。大力發展社區服務和家庭服務業,不斷滿足廣大居民日益增長的生活需求。充分發揮中心鎮在城鄉服務業體系中的節點功能,加快完善中心鎮各項服務網絡,擴大城鄉服務業網點覆蓋面,促進城鄉產業協調發展。
(十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城鄉設施共建機制。統籌城鄉交通通信、能源水利、防災減災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覆蓋。加快城鄉交通設施建設,加強港口、鐵路、公路、機場、軌道交通、內河航道之間的銜接,努力形成結構合、層次分明、能力從充沛、綠色低碳的綜合交通網絡。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優化公交線網和公交站場樞紐佈局,努力構建現代化城鄉公共交通體系。加快推進杭州、寧波、温州等城市羣軌道交通建設,到2015年全省開工建設300公里以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加快建設客運專線和城際軌道交通,推進城際交通多通道高速化。統籌城鄉水利建設與管理,綜合考慮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防洪排澇。強化城市給水排水應急功能,完善城鄉消防安全體系,加強城市抗震、避災、人防等功能建設、推進城鄉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活動,提高城鄉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發展地下停車、地下交通、地下商業、地下倉儲等設施。完善市政工程設施配套,加強地下管網規劃建設,集中配套建設地下公共管溝,統籌協調各類工程管線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加快建設新年一代信息網絡基礎設施,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三)提高人居環境品質,形成城市生態共保機制。加強城鄉生態建設,促進城鄉環境統籌規劃和整治。着眼城鄉生態系統源頭保護和綜合治理,推進生態保護與建設分區發類管理,實現城市環境管理與農村生態建設良性互保互促。加大對生態敏感地區的空間管治力度,科學劃定基本生態控制線,加快形成宜居宜業的城鄉生態環境。加強城鄉環境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圍繞水、空氣、土壤等環境要素,實施清潔水源、清潔空氣、清潔土壤行動,推進城鄉環境綜合。認真實施綠色城鎮行動,加快推進以低碳能源、低碳建築、低碳生活為導向的生態低碳城市建設,積極參與國家代碳生態城鎮建設試點示範。大力推進園林城市、園林城鎮創建,加快實現設市城市省級以上園林城市全覆蓋,率先建立市、縣、鎮三級園林城鎮體系。強化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加快於省綠道網規劃建設。大力推進衞生城鎮創建,提高城鎮衞生水平。深入開展節水型城市創建,鼓勵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大力發展綠色建築,加強現有建築,加強現有建築節能改造,加強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應用。深入推進城鄉有機更新,加快城市背街小巷和城鄉社區生態化改造,逐步把城中村改造成為城市宜居社區。加強城市公共文化藝術塑造,提升城市空間藝術品質。
(十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形成城鄉民生共享機制。創新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統籌城鄉的公共服務體系,努力提高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優化城鄉教育資源配置,構建城鄉雙向溝通、良性互動、動態均衡的體制和機制,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縮小城鄉之間的教育差距,實現城鄉教育均衡協調發展。切實增強城鄉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提高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均等化水平。加強中心鎮和小城市醫療衞生機構建設,繼續推進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快實現村級衞生服務全覆蓋,努力形成縣鄉聯動、鄉村一體的基層衞生服務新模式。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構建與我省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紮實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服務,進一步完善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不斷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准入機制,確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開、公平、公正。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服務,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重視舊城區、城中村、城郊結合部、農村社區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十五)加快城市管理創新,形成城鄉管理協同機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加快構建與新型城市化推進相適應的城市管理體系,強化城市管理綜合協調機制。強化城市管理執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建設“智慧城市”為突破口,完善城市地址信息、交通通信、社會治安、環境管理、市容管理、災害應急處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統,推廣應用物聯網、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強化城市智能管理,提高城市運轉效率和精細化管理水平。深入推進“數字城管”,大力推進省、市、縣三級聯網,加快實現縣以上城市“數字城管”全覆蓋。強化城市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各類預警預防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抵禦災害風險的能力,保障城鄉經濟社會安全和正常運行。開展市容市貌綜合整治,完善城市標識系統,科學實施城市潔化美化工程。加強城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推進“平安浙江”建設,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安全感。積極創新年城市管理,完善“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強化基層基礎建設。
(十六)推動文化繁榮發展,形成城鄉人文共創機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創制,全面繁榮文化事業,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積極推進城市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促進城鄉人文交流和品質提升,加快建設文化強省。加快構建城鄉公共文化設施服務網絡,大力推進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增強城鄉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大力發展文化創意、影視服務、新聞出版、數字媒體與動漫、文體休閒娛樂、文化產品流通、文化產品製造業等重點產業。突出城鎮文化品位。廣泛吸收國內外城市規劃建設先進理念,重點地段和建築物應充分體現時代氣息和地域特色,形成與城鎮歷史、文化、經濟、社會、環境相適應的建築風格和城鎮風貌。注重城鎮村落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發掘保護和民間藝術傳承,弘揚傳統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城鎮村落文化內涵,彰顯浙江民俗文化魅力。加強全社會誠信建設,建立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和行為規範。深入開展文明城市、文明縣(市、區)、文明街道、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家庭等創建,不斷深化創建內涵,拓展創建領域。全面加強城鄉居民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科學文化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時代精神和以創業創新為核心的浙江精神,積極倡導以“條實、守信、崇學、向善”為內涵的當代浙江人共同價值觀,不斷提高城鄉居民文明素質。
(十七)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形成城鄉要素統籌機制。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取消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的性質劃分、以合法穩定住所或者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條件、按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為基本形式的城鄉統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促進城鄉人口合理有序流動。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人口准入條件,加快進城務工人員落户。保障進城落户農民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培訓、醫療衞生、計劃生棄、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權益。深化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徵地補償機制,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低丘緩坡綜合開發利用試點和低效利用建設用地二次開發,推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用權流轉,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進一步開放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鼓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領域,努力形成多元化投融資格局。健全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城鄉一體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積極探索推進城鄉社會保險制度的銜接整合,逐步形成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險體系。與此同時,適應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新要求,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財政體制、金融體制等領域的改革創新。

浙江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綱要組織保障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推進新型城市化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研究提出本地區城市化發展的目標定位、工作思路和具體措施,把新型城市化工作不斷推向深入。省推進城市化工作協調指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對全省相關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指導,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全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各負其責,加強協同,形成推進新型城市化的強大合力。要有計劃地開展專題專業培訓,提高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駕馭新型城市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九)健全工作機制。深化完善住房城鄉建設部與浙江省全作聯動推進新型城市化工作機制,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對我省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工作的支持。完善推進新型城市化工作的目標責任制,將其作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研究制訂新年型城市化評價體系,加強工作考核,不斷增強各地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大對推進新型城市化工作的監督力度,不斷強化法律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二十)加大政策支持。加快研究制訂有利於新型城市化深入發展的財税、科技、人才、用地、投融資、環境保護、人口集聚、社會保障、行政區劃調整等政策,完善推進新型城市化的配套政策體系。加強分類指導,對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實行差別化的政策支持,促進城市化區域均衡發展。
(二十一)營造良好氛圍。充分運用各種載體和手段,大力宣傳我省新型城市化發展取得的成績,積極推廣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實踐中形成的成功經驗,充分展示我省新型城市化發展的宏偉藍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在全社會形成高度關注新型城市化工作、積極參與新型城市化建設、合力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濃厚氛圍。 [1] 
2012年7月19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