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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區司法局

鎖定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中文名
津南區司法局
地    址
津南區
職    能
執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等
機構類型
國家機關
(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知識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檢查、監督依法治區的實施工作。
(三)指導本區的人民調解、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科(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四)負責本區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承擔本區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管理指導全區律師、公證、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區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六)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及“1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工作。
(七)組織管理全區司法行政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擔任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十)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