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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品

鎖定
沒收品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就是對於一些可以保存數天的暫扣物品,按照法律規定可暫扣7天,如果7天內事主不前來接受處理的話,則將作為沒收物品處理。雖然依據法規在沒收物品時程序明確,但對沒收品的處置,在實際執法中卻讓城管部門時常遭遇尷尬,困惑。
中文名
沒收品
外文名
沒收品
對    於
一些可以保存數天的暫扣物品
方    式
現在的三種處置

沒收品處置方法

沒收品:現在的三種處置方式
沒收品 沒收品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對於一些可以保存數天的暫扣物品,按照法律規定可暫扣7天,如果7天內事主不前來接受處理的話,則將作為沒收物品處理。如果暫扣的是鮮活的物品,比如家禽水產等物品,24小時內不接受處理,也將作為沒收物品處理。
有人透露説,執法局對沒收物品,有3種常規的處理方式:
一是保質期已過的物品,主要是水果、蔬菜類,或偽劣日常用品,通過拍照取證後,送往環衞部門,將其作為垃圾銷燬
二是未過期的水果、蔬菜類,送給養老院、動物園,而繳獲的三輪車則移交給公安部門、運輸部門;
三是價值10元以上的物品通過拍賣的方式出售,所得款上繳國庫。

沒收品相關資料

4種沒收品,執法局可處理
《規定》中認為,當事人違法,執法隊員依法暫扣了物品,但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已接受處理的當事人在3個月內未到執法部門拿回物品;當事人現場遺棄的物品;因多次違法經營被執法隊員逮着,或在已告之的情況實行的專項整治活動中,執法隊員直接依法沒收的物品。以上4種情況下,執法部門可依法自行處理沒收品。
怎麼處理,首次有細則依據
一些如蔬菜、水果、水產等保存期短、容易腐爛的物品,執法隊員有兩個處理途徑:一是可及時低價處理給具有合法經營權的單位或個人;二是也可捐助給公益事業單位,如福利院、救助站等。
價值較大的沒收品則通過依法拍賣的形式處理,所得款上繳國庫;而對腐爛食品等無價值物品,可銷燬。
但無論是銷燬還是變賣、捐助給公益單位,物品去向都得有書面説明,並及時以告示的形式在執法單位所在的街道張貼。
私吞沒收品將被辭退
規定中強調,執法單位或個人私吞或變相私吞其價值的,都將依法嚴懲。其中,發現執法隊員私吞物品行為惡劣,輕的處分,重的辭退甚至以犯罪嫌疑訴諸法庭。
市民質疑《規定》
但是,記者在採訪中去卻聽到不少市民對《規定》的異議。他們認為,對沒收品處理中出現的不少難題,《規定》仍沒找到答案,為此,還提出幾大質疑:
質疑一:
針對“水果等可送給公益事業單位”的做法,市民認為,非法經營的水果有關部門對其質量未經檢測,這樣的水果假如殘留大量農藥怎麼辦?萬一發生中毒事件又該怎麼辦?
質疑二:
對於“水果等低價處理給具有合法經營權的單位或個人”,有市民認為,合法經營的單位或個人,執法部門到底如何確定呢,實施起來如何規避執法人員的徇私舞弊呢?
質疑三:
沒收品大多是無證攤販的物品,屬於不合法經營的物品。如果給了合法經營單位,那麼這些“非法物品”就被披上了合法“外衣”。而且,這些東西的質量就要打上問號。
執法局長:市民聽證不失為好辦法
有市民建議,針對上述疑問,是否可通過市民聽證會的形式解決呢?
記者為此採訪了杭州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局長趙榮福,他説,以上疑問確實還沒有得到解決,採取市民聽證的形式,聽聽大家對處理沒收品的意見,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記者瞭解到,《規定》實施近一週了,但執法局還尚未找到有意與其合作的拍賣行。
作為杭州市首個關於沒收品的管理規定,雖然還存在一些缺陷,但畢竟邁開了對“沒收品透明處理”的第一步,意義重大。

沒收品鐵路安檢沒收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我在這隻拿匕首説事,在沒有被沒收前,匕首是公民(他)的合法財產(一個紀念品)。但在它被沒收之後呢?首先要注意這樣一點,東西是在安檢時被沒收的。而被沒收的原因是它會對其他旅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危脅。注意,是造成危脅,不是它的所有者在用它對其他人實施危險的行動。其次,沒收的目的是為了其他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危脅。
所以,安檢沒收旅客合法但屬運輸違禁品的行為應該重新規定其程序,並重新命名。不應該是沒收,應該是暫時保管。要知道,人們去超市買東西,一些私人物品超市還是負責免費保管的。
當然運輸部門的人流量太大,關鍵是人都是一去不復返。但,帶違禁品的人不多,也沒人願意帶,除了個別腦子有毛病的。他們可以提供有償服務,至少不應該是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