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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樺

(廣發銀行瀋陽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

鎖定
楊樺,男,漢族,1962年5月生,吉林通化人,大學本科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發銀行瀋陽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1] 
2023年6月,楊樺被開除黨籍。 [3] 
中文名
楊樺 [1]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1] 
籍    貫
吉林通化
出生日期
1962年5月 [1] 

楊樺人物履歷

1987年07月至1996年11月,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商業信貸處科員、辦公室秘書;
1996年11月至2005年05月,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中街支行行長助理、副行長、行長,南湖支行行長;
2005年05月至2006年08月,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阜新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6年08月至2012年10月,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辦公室主任,省分行營業部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
2012年10月至2017年12月,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8年01月至2022年08月,廣發銀行瀋陽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1] 

楊樺人物事件

楊樺行政處罰

2022年7月28日,楊樺因對廣發銀行瀋陽分行違規實施關鍵人員輪崗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而被警告並罰款人民幣5萬元 [2] 

楊樺違紀被查

2022年8月,楊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壽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遼寧省錦州市紀委監委監察調查。 [1] 

楊樺開除黨籍

經查,楊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退休前借為子女操辦婚禮大肆斂財;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在員工錄用上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不正確履行職責,對管轄單位領導幹部進行虛假輪崗;靠貸吃貸,甘於被“圍獵”甚至主動尋租,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楊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楊樺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和程序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決定將楊樺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