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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縣公安局

鎖定
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中文名
桑植縣公安局
地    區
桑植縣
職    能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類    別
政府部門

桑植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於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警務工作。
(二)加強全縣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訂全縣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三)制定全具公安隊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加強對全縣公安民的監督;發現和查處全縣公安民警違紀案件。
(四)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提供信息和依據。
(五)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縣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七)依法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羣體性活動進行管理。
(八)管理縣級公安機關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羣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九)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縣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
(十)指導、監督全縣家機關、禮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衞工作,指導治安保衞委員會等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對全縣保安服務公司、內部保安組織、保安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對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證,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查。
(十四)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受理、審核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處理國籍事務;收集、處理出入境情報信息;查處出境違法活動;負責對派出所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賓館、飯店做好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縣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組織指導全縣消防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範圍內的安全保衞工作。
(十七)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及全縣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桑植縣公安局領導分工

(一)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黨委書記:劉克敏
負責公安局全面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主抓政治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組織建設、意識形態、基層黨建、幹部隊伍建設、作風紀律建設、平安建設、安全生產、鄉村振興等工作。
(二)黨委副書記、政委:黎昌輝
協助局長主持縣公安局日常工作,主抓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指揮中心,聯繫澧源派出所。
(三)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耀中
分管治安大隊(含維穩辦)、旅遊警察大隊、反恐怖和特警大隊(含反恐辦)、國保大隊,聯繫瑞塔鋪派出所、芙蓉橋派出所、官地坪派出所,對接縣信訪聯席辦。
(四)黨委委員、副局長:田繼雷
分管刑偵大隊(含反電詐辦)、禁毒大隊(含禁毒辦)、森林公安局,聯繫陳家河派出所、廖家村派出所、上河溪派出所、河口派出所。
(五)黨委委員、副局長:彭永學
分管警務保障室、交警大隊(含道安辦)、看守所、拘留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聯繫五道水派出所、八大公山派出所、龍潭坪派出所;對接頑瘴痼疾整治辦。
(六)黨委委員、政治辦主任:鍾崢嶸
協助政委抓隊伍建設,分管政治辦、工會、督察大隊,聯繫洪家關派出所、涼水口派出所、沙塔坪派出所。
(七)黨委委員、警務保障室主任:王旗
分管法制大隊(含局信訪辦公室)、經偵大隊、網安大隊,聯繫五里橋派出所、利福塔派出所、竹葉坪派出所、人潮溪派出所。 [3] 

桑植縣公安局內設機構

(一)政治辦公室
政治辦公室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局黨建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公安宣傳、表彰獎獎勵;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負責招錄警察、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工資、警銜、優撫工作;負責老幹、工會、青年,婦女、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全局民警隊伍建設。
(二)警務督察大隊
警務督察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的行政機構,股級。負責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負責警務督察、警務維權等工作;負責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現場督察工作。
(三)警務保障室
警務保障室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內務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四)指揮中心(掛縣公安局辦公室、縣公安局信息中心牌子)
指揮中心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彙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文秘工作;負責機要、通信、檔案、綜治工作;負責公安統計,保密工作。
(五)國內安全保衞大隊
國內安全保衞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國內安全保衞、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城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六)刑事偵查大隊
刑事偵查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和反恐工作,研究本縣刑事犯罪動態,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全縣刑事案件現場勘查、法醫、痕跡、影像、DNA、檢驗、理化檢驗、文檢等工作。
(七)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全縣經濟犯罪案件偵查,掌握濟犯罪功態,擬定打擊、預防、控制對策,辦理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八)禁毒大隊(掛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禁毒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全縣毒品案件的辦理,禁毒宣傳,承擔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治安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治安管理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警(保)衞、內部單位安全保衞;負責危爆物品管理;負責全縣礦產資源的管理、維護礦產資源税費徵管工作。
(十)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掛縣公安局外事辦公空,縣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辦公室牌子)
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工作對象的管理指導;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口的管理。
(十一)法制大隊
法制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縣局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負責開展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十二)網絡安全監察大隊
網絡安全監察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機構。負責全縣公安信息建設和實施,規劃全縣公安科學技術的發展,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的檢查、指導,網絡犯罪的偵查。
(十三)反恐怖和特警大隊
反恐怖和特警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的行政機構,股級。負責承擔全縣涉恐案件偵查打擊、涉恐情報線索核查跟蹤、反恐防範指導及應急處置等工作,並承擔縣人民政府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重大羣體性事件處置、暴亂騷亂等重大治安事件處置、重大自然災害救援;參與組織重大活動安全保衞和等級警衞工作;維護社會穩定、負責打擊嚴重暴力犯罪等工作。
(十四)旅遊警察大隊
旅遊警察大隊為縣公安局管理的副科級內設機構。負責旅遊市場和旅遊治安形勢分析研判、對策研究法律政策宣傳;負責查處涉及旅遊活動參與者人身財產安全、破壞旅遊市場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案件;配合參與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旅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指導督促派出所加強對旅遊流動人口管理和治安旅店業管理;監督、檢查、指導派出所對行政區域內的景區(點)開展秩序維護、內部安全保衞、巡邏防範工作等職責,提升我縣旅遊市場監管和旅遊公共服務水平,規範、整頓、淨化旅遊市場秩序和環境,推動我縣旅遊業轉型升級。
(十五)看守所
看守所為縣公安局管理的的行政機構,副科級。負責對被羈押的人員進行武裝看守、思想教育、生活管理等工作。
(十六)治安拘留所
治安拘留所為縣公安局管理的行政機構,副科級。負責對治安拘留人員、收容教育人員依法進行管理教育。
機關黨組織、羣團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3] 

桑植縣公安局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30日,被授予“湖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