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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節
鎖定
- 字
- 素節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長安
- 出生日期
- 648年
- 逝世日期
- 690年
- 主要成就
- 唐高宗李治第四子
- 本 名
- 李廉
- 官 職
- 雍岐許申絳舒州刺史
- 爵 位
- 許王
- 追 贈
- 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
李素節人物生平
李素節勤奮好學
顯慶二年(657年,一作顯慶三年)二月十二日,改封郇王。
[6]
李素節調離出京
李素節受誣幽禁
乾封初年(666年),唐高宗下令説:“李素節既然有病,就不必入宮朝見。”其實李素節並沒有病。李素節自己覺得長期不得朝見唐高宗,便撰寫《忠孝論》來表明心中想法。李素節的王府倉曹參軍張柬之派人悄悄將《忠孝論》密封呈送唐高宗。武則天見到後,更加不高興。
儀鳳二年(677年),將李素節禁錮終身,改遷到嶽州安置。
李素節縊殺而死
天授元年(690年)七月,武則天的侄子武承嗣指使周興羅織罪名誤告李素節與其兄澤王李上金謀反,武則天下詔勒令二人進京。李素節從舒州出發時,聽見有人因遇喪事而痛哭,便對身邊的人感嘆説:“病死哪裏可以得到,還哭什麼呢!”七月十三日,李素節行至京都南面的龍門驛,被縊殺而死
[11]
,時年四十三歲,武則天下令以庶人禮節安葬李素節。李素節的兒子李瑛等九人同遭誅殺
[12]
,唯獨四子李琳、李瓘、李璆、李欽古尚屬年幼,才得以倖免於難,長期囚禁在雷州。唐中宗李顯即位後,追封李素節為許王,追贈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以禮改葬,陪葬於乾陵。
李素節史籍記載
《新唐書·卷八十一·列傳第六》
[1]
李素節人物評價
劉昫等《舊唐書》:“前代以嬖婦孽子破國亡家者多矣,然未如大帝、孝和之甚也。高宗八子,二王早世,為武后所斃者四人,章懷以母子之愛,穎悟之賢,猶不免於虎口。況燕、澤、素節異腹之胤乎!覆載胡心,產茲鴆毒,悲夫!”
[3]
李素節親屬成員
李素節父母
父親:李治,唐高宗。
李素節兄弟
李素節姐妹
- 李氏,安定思公主。
李素節兒子
- 李璟。
- 李瑛。
- 李琪。
- 李琬。
- 李瓚。
- 李瑒。
- 李瑗。
- 李琛。
- 李璡。
- 李瓘,許王。
- 李欽古。
李素節女兒
李素節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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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唐書·卷八十一·列傳第六》 .國學導航.2012-01-01[引用日期2014-01-13]
- 2. 許嘉璐主編;黃永年分史主編. 二十四史全譯 舊唐書 第3冊[M]. 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2004.01.2304頁
- 3. 《舊唐書·卷八十六·列傳第三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1-13]
- 4. 《舊唐書·卷四·本紀第四》:二月辛卯,封皇子孝為許王,上金為杞王,素節為雍王。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二》:郇王素節,蕭淑妃之子也,警敏好學。
- 6. 《舊唐書·卷四·本紀第四》:庚午,封皇第七子顯為周王,徙封許王素節為郇王。
- 7. 《舊唐書·卷五·本紀第五》:丙申,郇王素節削户三分之二,於袁州安置。
- 8.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二》:天后惡之,自岐州刺史左遷申州刺史。乾封初,敕曰:“素節既有舊疾,不須入朝。”而素節實無疾,自以久不得入覲,乃著《忠孝論》。王府倉曹參軍張柬之因使潛封其論以進。後見之,誣以贓賄,丙午,降封翻陽王,袁州安置。
- 9.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二》:二月,天后表請赦杞王上金、鄱陽王素節之罪;以上金為沔州刺史,素節為嶽州刺史,仍不聽朝集。
- 10.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辛酉,徙畢王上金為澤王,拜蘇州刺史;葛王素節為許王,拜絳州刺史。
-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武承嗣使周興羅告隋州刺史澤王上金、舒州刺史許王素節謀反,徵詣行在。素節發舒州,聞遭喪哭者,嘆曰:“病死何可得,乃更哭邪!”丁亥,至龍門,縊殺之。
- 12. 《舊唐書·卷六·本紀第六》:丁亥,殺隨州刺史澤王上金、舒州刺史許王素節並其子數十人。
- 13. 《舊唐書·列傳·卷三十六》:“許王素節,高宗第四子也。年六歲,永徽二年,封雍王,尋授雍州牧。素節能日誦古詩賦五百餘言,受業於學十徐齊聃,精勤不倦,高宗甚愛之。又轉岐州刺史。年十二,改封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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