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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宏偉

(隧道公司天津地鐵 4 號線南段工程登州南路站附屬結構項目施工員)

鎖定
於宏偉,隧道公司天津地鐵4號線南段工程登州南路站附屬結構項目施工員。
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 2021 年 11 月 19 日被批准逮捕。 [1-2] 
中文名
於宏偉
逮捕時間
2021年11月19日
人物事件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5 時 35 分左右,位於東麗區津濱大道與登州南路交口的地鐵 4 號線南段土建第 6 合同段登州南路站南側附屬結構 A2 出入口及 2 號風亭工程,在地連牆鑿除過程中發生冠梁及部分地連牆失去支撐而失穩下滑側移,導致冠樑上部的磚砌擋水牆及部分土方掉落在附屬結構頂板、通道和新風井內,砸中通道及新風井內正在進行清理作業的工人,造成 4 人死亡、1 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不含事故罰款)667.626384 萬元。
於宏偉因向事故發生地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謊報事故情況,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東麗區應急局對其處以 2020 年度年收入 80%的罰款,共計人民幣 4.12136 萬元。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