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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決策機構

鎖定
教育決策機構是指教育決策系統的內部組織,它直接影響着教育決策的效果。教育決策機構由信息機構、諮詢機構、核心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評價機構等組成。
中文名
教育決策機構
外文名
Educational decision-making body
內容
(一)教育決策信息機構
信息是教育決策過程中應當獲得的對有關問題的特徵及運動狀態等方面的反映。沒有豐富的、及時的、權威的信息,教育決策就無法確立正確的目標。教育決策信息機構的主要作用在於:
瞭解教育決策信息需要。教育決策信息極其廣泛,人們不可能全部接收。教育決策信息系統必須瞭解它所服務的對象需要什麼信息,什麼時候需要,如何向他們傳遞等,從而在浩如煙海的教育決策信息中選擇教育決策者所需要的信息。教育決策信息機構對信息有針對性的選擇可以避免資源上的浪費,使信息的提供更準確
輸入相關信息。在瞭解教育決策信息需要的基礎上,教育決策信息機構要廣泛開闢信息渠道,全方位蒐集與教育決策需要有關的信息。這是在有針對性的選擇為前提基礎上的最大信息選擇,目的在於不遺漏有價值的信息。
對輸入信息進行加工。大量的輸入信息還需要進行篩選、分類、提煉等進一步的加工與整理,以便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增加信息的可用性。
對加工後的信息進行輸出。將加工後的信息按教育決策者的需要分送給他們,為其使用提供方便。
貯存有用信息。加工整理後的有用信息可以通過多種載體進行貯存,以備隨時使用。
教育決策信息機構應當由相應的信息處理設備和相應的技術人員組成,並且要形成網絡系統。信息處理設備很多,如信息的蒐集可通過電腦傳真、遙感等技術;信息的貯存可通過磁帶、激光錄像盤、縮微膠片等;信息的傳遞可通過電話、電視、通訊衞星、光導纖維等。信息處理技術人員可由專職與兼職的構成,他們要有較高的素質,要了解教育決策的意義,瞭解教育實際,具有一定的理論知識和熟練的操作技能。教育決策網絡系統要有縱向與橫向兩個方面的考慮:在縱向上從宏觀的中央教育行政部門決策到中觀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再到微觀的學校領導者的決策要形成信息網絡,以使教育決策信息能上下溝通;在橫向上從教育管理機構到其他有關的職能部門,從學校到家庭到社會都能有及時溝通渠道,以使教育決策信息能左右溝通。教育決策信息機構的形式很多,計算機中心、新聞媒體、學術組織、社區組織等都可成為教育決策的信息機構。
(二)教育決策諮詢機構
教育決策諮詢機構在不同的國傢俱有不同的組織形式。如英國的教育審議機構、教育研究機構、國會議員以及專家諮詢機構等都可以發揮教育決策諮詢的作用。隨着信息量的與日俱增以及社會系統之間相互作用程度的複雜化,教育決策諮詢機構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首先,教育決策諮詢機構有助於教育決策者發現問題,確立目標。在知識經濟時代人們掌握知識的多少與程度正在影響着教育決策方案的選擇與實施。教育決策者要使決策方案科學合理,除自身要提高知識素養外,還應有幫助自己選擇教育決策方案的外腦,也就是要有決策諮詢機構。決策諮詢機構除有專門人員、充分的時間能夠研究分析各種信息之外,還處在決策者之外的客觀角度,能夠冷靜地看待教育問題,找到目前狀況與發展需要之間的差距,並進一步提出彌補差距的措施。
其次,教育決策諮詢機構有助於為教育決策者提供反饋信息,以便修正決策方案。教育管理過程是一個循環往復、螺旋上升的過程。每一個相對獨立的管理環節都會對下一相對獨立的管理環節構成影響,甚至影響教育管理的全過程。這就需要教育決策者能夠隨時注意反饋信息,不斷調整決策方案,致使教育管理過程能夠順利運轉。教育決策諮詢機構可以從客觀上幫助教育決策者注意反饋信息,積累各種資料,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問題原因,提出解決方案。
教育決策諮詢機構從廣義上來説,是指所有參與教育決策實施的人員都可以為教育決策者提供有關的反饋信息與建議,都可以在一定範圍內、一定程度上成為教育決策諮詢機構的組成人員。從狹義上來説,是指專門從事為教育決策徵求意見服務的組織。目前我國的教育決策諮詢機構主要有教育政策研究室、教育專業研究機構、教育學會、研究會等。這些組織在教育決策過程中起着智囊的作用。
教育決策諮詢機構從廣義上來説,是指所有參與教育決策實施的人員都可以為教育決策者提供有關的反饋信息與建議,都可以在一定範圍內、一定程度上成為教育決策諮詢機構的組成人員。從狹義上來説,是指專門從事為教育決策徵求意見服務的組織。目前我國的教育決策諮詢機構主要有教育政策研究室、教育專業研究機構、教育學會、研究會等。這些組織在教育決策過程中起着智囊的作用。
教育決策諮詢機構應當由既有堅實的理論知識基礎又有較為豐富的教育實踐經驗的人員組成。美國著名的諮詢機構蘭德公司中的人員要求在一二個學科中受過很好的訓練,同時又能善於解決問題而不是隻關心經院式的研究。由於教育決策是多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所以,教育決策諮詢機構的人員構成應當具有綜合性。要由從事不同教育學科、不同層次教育工作的人員構成,也應當吸收部分相關學科研究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參與。教育決策諮詢機構的設置要有獨立性,因為它們的職責在於為教育決策提供參考意見,而不是限制教育決策或受到教育決策的束縛,否則教育決策諮詢機構就無法發揮它們客觀上的積極作用。
(三)教育決策核心機構
教育決策核心機構是教育決策的中樞。儘管我們強調教育決策是教育組織人員共同參與的過程,但在組織目標的選擇上還是要集中羣體的正確意見,確定行為目標。這一過程要靠教育決策核心機構來完成。教育決策核心機構主要是指宏觀、中觀與微觀上的管理領導集團。這些領導集團需要在教育管理過程中優化選擇來自於信息機構、諮詢機構以及所有參與者的有效建議,及時作出決策。
教育決策核心機構的決策方式可以由個人決策與集體決策兩種方式構成。
個人決策是指對某一問題的最後決斷由教育決策核心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或具體主管某一方面工作的負責人個人作出,出現問題也要由作出教育決策的個人負責。個人決策比較迅速,應變靈活.責任明確,它適合於對突發性事件、偶然性事件作出決策。個人決策受決策者知識、經驗、能力等條件的限制,可能導致決策失誤與濫用職權。所以,決策者個人需要獨自作出教育決策時不允許將教育決策權力私有化,而要從整體的角度出發,從決策對象的需要出發,盡力選擇較為科學的、民主的教育決策方案。
集體決策是由教育決策核心機構以集體會議討論、投票、舉手表決等多種方式,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原則作出教育決策的過程。集體決策可以克服個人決策的片面性,集中各方面的意見,全面分析問題,更多地調動教育決策核心機構中每個人的積極性。由於集體決策參加的人員較多,所以,需要的時間較長,在遇到突發事件時不易迅速作出決定,有時還會受到“小集團意識”的左右。或產生互相推諉的現象。
個人決策與集體決策各有利弊,教育決策過程中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情況選擇具體的決策方式。既要防止個人的獨斷專行,又要防止相互推諉,無人負責,這是衡量教育決策能否堅持科學化與民主化的關鍵所在。
(四)教育決策執行機構
教育決策的執行機構是教育決策核心機構的下位機構,即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中央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決策執行機構;各級各類學校是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決策執行機構;教育行政部門內部和學校內部的職能部門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領導集體的教育決策執行機構。教育決策要得以實施,決策執行機構心須充分發揮作用。
教育決策執行機構作用的發揮主要取決於以下條件:
第一,瞭解教育決策目標。教育決策執行機構必須明確教育決策的目標是什麼.目標的重點是什麼,要解決哪些問題,如何實現目標等,以便使自身的行為與教育決策目標保持一致。
第二,適應教育決策環境。不同的教育決策環境對教育決策的執行有着不同的影響。教育決策執行機構要有效執行教育決策就必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調整自身的行為,使之與內外環境保持平衡。教育決策執行機構的自身調整過程也是一個決策的過程,其調節不是為了消極適應,而是要及時扭轉自身的行為定勢,靈活選擇決策行為,及時處理新的問題。
第三,形成執行教育決策的凝聚力。執行教育決策是執行機構全體成員共同的任務,組織成員需要有較強的凝聚力才能實現決策目標。教育決策執行機構要形成凝聚力,領導者必須有較高的威信,其威信應當來自和諧的人際關係的建立、衝突的有效解決、職責的明確與組織間的協調等。這些因素可以為組織成員創造一個良好的心理氣候,使之心情舒暢地為執行教育決策方案不懈奮鬥。
第四,教育決策執行權力的自主。教育決策的執行是有權執行教育決策機構在其職責範圍內獨立行使職權的活動過程。在教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進程中,教育決策的執行應當有所保證,不受任何其他非合法化行為或手段的干擾和控制。這一點如果不能保證,正確的教育決策也難以正確地執行。教育決策執行機構對教育決策的執行不僅包括有關職能部門直接貫徹上級教育決策的具體行政行為,也包括在上級授權範圍內確定教育決策子方案,保證上級教育決策執行的抽象行政行為。無論哪一種行為,如果是在其權限範圍內履行職責的行為,就應當得到支持,受到保護,保證其執行權力的自主性。
(五)教育決策評估機構
一項教育決策制定後能否具有科學性不是由人們的想像決定的,決策的實施是否存在失誤與偏差也不能依賴於人們的感覺。教育決策從制定到實旅都需要對其作出客觀上的評估,以求驗證教育決策的科學性及其實施價值。
能夠對教育決策進行評估的機構主要有立法部門、行政部門、學術組織、新聞媒介、社區組織、家長等。立法部門要對重大的教育決策進行審議,通過後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並依法保證其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教育決策部門要依據法律程序向立法部門報告實施情況,為立法部門評價其結果提供資料。上級行政部門要對下級行政部門的教育決策進行審查、審批,對錯誤的或不可行的教育決策進行制止或糾正。各級學術組織可以依據學術標準對教育決策進行評估,並向教育決策部門提出建議。新聞媒介可以通過採訪、報道等手段對教育決策進行評估。家長是教育決策體驗者的代表,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他們能夠從教育對象的角度反映某些教育決策是否可行。
對教育決策的評估主要應當堅持兩個標準:一是社會標準,二是社會與教育的實際情況。這兩個標準要相互兼顧。教育的本質是培養人、促進人的發展,教育決策不能脱離教育的本質片面地追求其他目的。要培養人,在理想化的社會標準與現實社會狀況之間存在着一定的距離,教育決策需要平衡兩者之間的差異,追求令更多的人滿意的結果。評估教育決策必須在充分理解這兩個方面的標準以及兩個方面的標準之間的矛盾狀況的基礎上進行,否則容易導致對教育決策方案的過分苛求。
教育決策評估可以分為預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估三個階段,每個階段有不同的作用和側重點。預評估是在教育決策之前或在教育決策修正之前對教育決策的規劃、設計等進行的分析、判斷等方面的活動。預評估要改變傳統的亡羊補牢的做法,達到防患於未然的目的。它可以通過民意測驗社會調查教育預測等方法來進行。過程評估是對教育決策的確定與執行情況的評估。它要評估教育決策的目標是否明確,能否被決策對象所接受,是否具有社會價值等,要評估教育決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夠在多大範圍內發揮作用。結果評估是對教育決策的最後情況進行的乎估,要評估教育決策對教育決策對象產生了什麼作用和影響,有什麼與之相關的作用和結果,並要依據評估結果提出決策修改意見。教育決策結果評估既是教育決策實施的終點,也是新的教育決策開始的起點,它在教育決策過程中起着重要的反饋作用。教育決策者只有冷靜地分析教育決策結果才能在教育決策過程中不斷接近科學化的標準。
(六)教育決策監督機構
受各種條件的限制,教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即使經過評估也難免出現各種錯誤或偏差。為了使錯誤與偏差對教育構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警戒錯誤教育決策行為的發生,需要在客觀上對教育決策的制定與實施給予監督
在我國,能夠對教育決策行為進行監督的機構主要有中國共產黨各級組織、國家立法機關、國家司法機關、國家行政機關社會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等。中國共產黨各級組織,特別是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可以對嚴重失職的錯誤教育決策行為進行處理。國家立法機關有權聽取、審議、審查、批准、修正有關的教育決策,對教育決策的抽象行政行為進行監督。國家司法機關有權依據法律程序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教育決策行為進行審判、檢察及糾正,監督教育決策的違憲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國家行政機關對教育決策行為的監督可以通過上級對下級或下級對上級的監督雙向渠道來完成。根據法律規定,國務院有權改變或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縣級以卜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屬各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同時,下級有關人員認為上級行政機關有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也可以依據行政複議制度向有行政複議權的行政機關提出複議。社會新聞媒體、人民羣眾團體、民主黨派等都可以對教育決策行為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教育決策行為依據法律程序進行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全體教職員工實行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的組織,它可以集中反映教職工對有關教育決策的意見,從客觀上對教育決策進行監督,教育決策核心機構不可無視與拒絕這方面的監督。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