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摩洛人

鎖定
東南亞菲律賓的穆斯林民族集團。名稱含有貶意。主要分佈在菲律賓南部的蘇祿羣島棉蘭老島巴西蘭島巴拉望島等地。屬蒙古人種馬來類型。使用多種語言,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文字用阿拉伯字母
公司名稱
摩洛人
總部地點
東南亞菲律賓
全    稱
穆斯林民族集團
類    型
蒙古人種馬來

摩洛人基本概況

摩洛人簡介

摩洛人傳統服裝 摩洛人傳統服裝
摩洛人系接受伊斯蘭教的馬來人與當地土著居民的混血後裔。包括蘇祿人、薩馬爾人、馬京達瑙人馬拉瑙人、雅坎人、桑吉爾人、陶蘇格人、巴喬人、巴拉望人等。摩洛人各支系除共同信奉伊斯蘭教外,還在政治、社會和生活方面形成許多共同特點,相互間的差異日益縮小,形成一個獨特的民族集團。各地方政權實行政教合一制,由蘇丹統治。保留早期封建制和奴隸制殘餘。社會分為世襲貴族、自由民和奴隸 3個等級。封建采邑制與農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相結合。上層盛行一夫多妻。婦女有繼承權。
生活方式:摩洛人主要從事農業 , 栽培水稻、旱稻。擅長航海。漁業、手工業和商業發達。
當地人稱其居住地為摩洛蘭(The Moroland),菲律賓官方稱此地為“南部菲律賓”,當地的獨立運動及恐怖活動長期困擾菲律賓政府。摩洛人與統治當局的衝突已有數百年的歷史。16∼19世紀,他們抵抗想消滅其宗教的西班牙天主教殖民者。20世紀前10年,他們與佔領的美軍抗爭,希望建立獨立的主權。最後他們進行暴動反對獨立的菲律賓政府,尤其從60年代末開始,愈趨頻繁。

摩洛人語言

該區人口使用多種語言,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文字以阿拉伯字母書寫。摩洛人除了共同信奉伊斯蘭教外,政治、社會和生活方面形成許多共同特點,形成一個獨特的政治力量。

摩洛人生活方式

摩洛人主要從事農業, 栽培水稻、旱稻。擅長航海。漁業、手工業和商業發達。

摩洛人分佈

武器 武器
菲律賓民答那峨、巴拉望(Palawan)、蘇祿羣島及其他南方諸島的穆斯林各民族。約佔菲律賓人口的5%,依照語言分類可分為10族︰北哥打巴託(North Cotabato)、蘇丹庫達拉(Sultan Kudarat)和馬京達瑙(Maguindanao)等省的馬京達瑙人,北拉瑙(Lanao del Norte)和南拉瑙(Lanao del Sur)等省的馬拉瑙人(Maranao),霍洛島的陶撒格人(Tausug),蘇祿羣島的薩馬爾人(Samal)和巴焦人(Bajau),南三寶顏省(Zamboanga del Sur)的雅肯人(Yakan),民答那峨南部的依拉儂人(Ilanon)和桑吉爾人(Sangir),巴拉望南部的美拉布格南人(Melabugnan)及卡加延羣島的加馬馬胖人(Jama Mapun)。摩洛人在種族上與其他菲律賓人並無不同,但由於特有的伊斯蘭信仰(14世紀由婆羅州及馬來亞傳入)和地方文化,無法溶入菲律賓生活的主流,備受歧視,也受到國家的忽視。

摩洛人民族歷史

摩洛人伊斯蘭教傳入

1380年,伊斯蘭首位傳教士Makhdum Kari抵達當代的菲律賓,南部伊斯蘭教猶為興旺,15世紀中葉建立蘇祿蘇丹國及馬京達瑙蘇丹國,前者國境包括巴西蘭島塔威塔威島巴拉望島以及周圍羣島。
菲律賓的摩洛人士兵集體做禮拜 菲律賓的摩洛人士兵集體做禮拜
明朝初年蘇祿國王曾經親自來晉見明朝皇帝明成祖朱棣,歸國途中染疾,病故並安葬於中國德州。除了長子返回蘇祿繼承蘇丹王位以外,其後人如次子、三子及隨行大多留在中國生活至當今,當代山東德州的回民很多便是他們的後裔。

摩洛人西班牙入侵

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後,西班牙人發現當地人的相貌、文化和習俗與公元8至15世紀西班牙南部安達盧西亞的穆斯林居民非常相似,故稱他們為摩爾人(Moor),後來成為摩洛人(Moro)。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宣揚天主教,穆斯林被加以殺害。期間,馬尼拉曾經暴發過蘇萊曼和拉坎杜拉領導的穆斯林反抗,均以失敗告終。西班牙殖民者在佔領區大力推行消滅原有文明的政策,摧毀大量穆斯林文化遺蹟,馬尼拉歷史上曾經有多間清真寺,西班牙人來到後便蕩然無存。

摩洛人海盜活動

在18世紀後期到19世紀,著名的“摩洛海盜”在南洋崛起。菲律賓南部的摩洛人是摩洛海盜的重要來源,蘇祿羣島上的裘洛成為了南洋奴隸交易的中心,一度有“東方的阿爾及爾”之稱。 [1] 

摩洛人美國殖民地

戴頭巾的摩洛人婦女 戴頭巾的摩洛人婦女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爆發戰爭,西班牙戰敗。根據西、美雙方在巴黎簽訂的停戰條約,西班牙從南美洲和太平洋的島嶼退出。在菲律賓問題上,西班牙人雖未曾佔領摩洛蘭一帶,但在停戰條約上把該地劃給美國。
美國人接手後,經過多次戰爭,仍未能佔領該地。美國逐與南部的穆斯林進行政治談判,先後與摩洛蘇丹及馬京達瑙的蘇丹簽訂吉蘭姆-白茨條約。按照條約規定,美國人不進入菲律賓的南方,區內事務由摩洛人自治管理。
1903年,美國宣佈菲律賓土地法。土地法宣稱,菲律賓南方未被美軍佔領的土地屬於非法土地。土地法還規定,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徒遷移進入南部者,政府允許其佔有土地16公頃,而南部原有穆斯林每户土地最多也不得超過8公頃。1904年,美國政府取消與穆斯林達成的條約。1919年,菲律賓土地法進一步規定,北方天主教徒可以在南部獲得免費的24公頃土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1946年宣佈廢除海外殖民政策,菲律賓宣佈獨立。儘管當時南部摩洛穆斯林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保護,反對強權者將他們出賣與吞併,但美國政府在與菲律賓馬尼拉當局簽訂條約時,將摩洛蘭一併劃歸菲律賓政府。

摩洛人獨立運動

摩洛民族解放陣線 摩洛民族解放陣線
歷史上,穆斯林菲律賓人從未組成一集合政體,各團體或部落非常獨立自治,衝突不斷,並各自把伊斯蘭教義和儀式移植到自己獨特的地方文化中。然而摩洛人面對非穆斯林所經歷的苦痛遠勝於內部的歧見。
自1950年代起,菲律賓政府開始向南方大規模移民,並將集結北方的毛派農民游擊隊,驅趕到南部的穆斯林居住區。在1970年以前不久,當地地方政府的省長、市長、州長或海島管理人,均由摩洛人擔任,但是自1970年代後,菲律賓政府在南部推行同化政策,鼓勵來自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移民定居南部,並組織天主教民兵武裝,摩洛人在當地被視為次等公民。現時摩洛蘭的2000萬人口中,穆斯林的比例已經下降到只有60%(1200萬),而從北方高地(呂宋和米沙焉羣島)遷入的天主教移民已達40%(800萬)
1972年9月,菲律賓前總統馬可斯宣佈菲律賓的《軍事管制法》,向南方大舉用兵,展開殺戮,南方穆斯林組成摩洛民族解放陣線,宣佈南方獨立,受到政府多次武力鎮壓。菲南四省1987年舉行公投,獲政府確認建立“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但因多項承諾未有落實,引發區內青年加入更激進的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阿布薩耶夫等組織,衝突不絕。
1996年菲律賓政府與民族解放陣線談判停火,但雙方衝動並未停止,阿布沙耶夫轉到島嶼的叢林中展開游擊戰,襲擊政府軍和綁架旅遊者,申明獨立主張。現時在棉蘭老一帶,不少家庭負重債、幼童失學,亦因貧困而未敢求醫,生活窘迫。
美國911事件後,自2003年,菲律賓總統阿羅約的政府以反恐名義,加強掃蕩摩洛蘭。2006年,伊斯蘭會議組織代表團抵達菲律賓斡旋,期望協助穆斯林與菲律賓政府維持10年前訂定的停火協議。領導自治區的摩洛解放陣線指:“我們如今需要的是政府認真履行和議,讓菲南能實現長治久安。這個地區備受忽略,穆斯林被歧視,很多人生活貧困。我們需要重建一切,社會和具體的重建對持續的和平是重要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