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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田制

鎖定
戰國時,井田制已走到盡頭,當時的土地仍基本為國家所掌握,國家直接向農民授田,也叫行田。授田只是給予使用權,且有期限,農民所受之田不能據為私有。授田的對象主要是平民,有的國家還授給外來者,以招徠人民增強實力。 [1] 
中文名
授田制
類    型
古代土地制度

目錄

授田制主要內容

授田基本都以一户100為標準,所謂”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由於生產力提高,百畝之田不僅能養活一家人,還能養活更多的人。農民接受國家的田地後,就要承擔田租和力役,田租一般為十取一。 [1] 
此外國君也會把大片土地賞賜給一些貴族和功臣。魏國的吳起曾許諾賞給有功的戰士“上田上宅”,秦將王翦還向秦始皇請求“美田宅、園池甚眾”。 [1] 
由於主要是由國家掌握着大量耕地,因此田地還不能大量隨意買賣。有個人所有的住宅園圃才能買賣。戰國初,趙國中牟之人已有賣住宅、園圃者。 [1] 

授田制侷限性

授田制雖然提高了農民的積極性,但農民在沉重的租税負擔下,生活仍是十分貧困,農民的收支情況仍處於虧空狀態。另外,戰國時農民還有很重的力役負擔在凶年饑歲之時,老弱凍餓而死,壯者流散於四方。破產的農民,有的流亡,有的進入城市做小商販或小手工業,也有的去做傭工。有些流亡破產的農民甚至在深山廣澤中,做掘墓或搶劫之事。 [1] 
參考資料
  • 1.    翦伯贊.中國史綱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