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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案件

鎖定
投毒案件,是指故意投放毒物致人死傷或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行為形成的案件。主要特點有:作案手法隱蔽,手段多樣。罪犯投放毒物前多有預謀策劃,如購買或索取毒物,製造毒餌,包裝隱藏毒品,有的還進行毒物試驗等。 [1] 
中文名
投毒案件
定    義
故意投放毒物致人死傷或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行為形成的案件
選擇時機,採用隱蔽手法作案。如將毒物混入食物或藥物中,致人死亡後,偽裝暴病死亡;趁病人輸液、注射時摻入毒藥或加大劑量、加速推進,偽裝醫療事故;把毒物放入被害人陰道、肛門等器官,逃避常規檢査;利用有毒動物咬殺被害人;把毒物少量、分散地投放到被害人經常使用的器皿中,造成慢性中毒;投毒殺人後,模仿死者筆跡,偽造遺書;偽造自殺現場等。
參考資料
  • 1.    顧明.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