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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縉
鎖定
- 全 名
- 徐縉
- 別 名
- 徐天官
- 字
- 子容
- 號
- 崦西
- 諡 號
- 文敏
- 所處時代
- 明朝中期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
- 出生日期
- 1479年9月26日
- 逝世日期
- 1545年
- 主要作品
- 《徐文敏公文集》五卷,《經筵講義》六卷
- 最高官職
- 吏部左侍郎
- 祖 籍
- 浙江金華府金華縣(今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
- 追 贈
- 禮部尚書
徐縉人物生平
徐縉少年穎悟
成化十五年九月十一日(1479年9月26日),徐縉出生於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
[31]
徐縉年少時便出類拔萃。《同治蘇州府志》記載,徐縉生來就有異於常人的天賦,《崇禎吳縣誌》記載他身姿魁梧,氣質非凡,且異常警覺聰明,年少的時候記憶力超羣,每日能記數千言,出口成章,語出驚人。
[25]
弘治七年(1494年),徐縉的父親徐潮帶着徐縉去拜訪右春坊右諭德王鏊。王鏊出了一個對聯來測試徐縉的文采,徐縉的文采令人驚歎。王鏊感嘆説:“西山(徐縉的家鄉)竟然有這樣的兒子啊!”又感嘆道:“這就是我未來的女婿了。”於是將徐縉帶到了他在京城的府邸,親自教授給他讀書的要領,帶他遊覽都城,並讓他跟隨當時的大學士靳貴學習《易經》。徐縉在求學的過程中非常細心刻苦,得到了靳貴的真傳。
[25]
徐縉才華初顯
徐縉纂修實錄
正德十二年(1517年)八月,徐縉與禮部尚書李遜學、修撰楊慎上疏進言:“在過去,君主輕率地行動,無故出遊,往往會有意料之外的悔恨。如今上天賜予的大明江山在陛下手中,祖宗傳下來的皇位也在陛下手中,兩宮太后的孝順和撫養在陛下身上,臣民的庇護也依賴陛下,陛下怎能不慎重對待呢?即使是普通的百姓,到百里之外去,也還要帶上衣服裘皮來抵禦寒暑,佩帶弓刀以防備盜賊。陛下卻暴露於風雨之中,毫不顧惜自己,這是我們這些臣子所不解的。陛下剛開始謀劃這次出行時,京城內連續幾個月大雨,等到車駕到昌平,京城整日大風揚塵,這不是偶然的,大概是上天出於對陛下的仁愛,想要阻止陛下的出行。人言或許不值得一聽,但天意難道不值得敬畏嗎?周穆王遠遊四海,結果有《祁招》之詩來規勸。漢武帝深夜微服出行,結果有被逆旅侮辱的遭遇。這些前車之鑑不遠,希望陛下能深思熟慮。”明武宗沒有迴應。
[1]
徐縉經筵講義
徐縉平步青雲
嘉靖七年(1528年)三月,徐縉改任吏部右侍郎,經筵日講如故。
[19]
十月,徐縉奏請內府書籍,於是明世宗賜給他《四書書傳大全》一部。
[20]
閏十月,徐縉三品未滿考,援引温仁和、董玘的先例,請求賜予誥命,明世宗因其講讀有功,特准賜予。
[21]
徐縉風雲驟變
嘉靖十年(1531年)閏六月,都察院歷事監生詹摐上奏:“吏部侍郎徐縉,因私廢公,不忠於朝廷。他因接受賄賂而迅速提拔知府喻茂堅,因是門生而多次提拔知縣蕭一中,因是親戚的緣故而偏袒庇護武庫司郎中伍餘福。”明世宗説:“朝廷下詔允許監生糾察所經歷的衙門,奸惡之人早已習聞此令,真正的知情者不容欺瞞,才不辜負祖宗設立歷事監生的初衷。詹摐所奏之事,都察院應當公正勘查核實後上報,倘若有虛假妄奏,則依法懲治。”徐縉隨後上疏自證清白,並交由都察院詳細審查。詹摐被詢問時語塞,都御史汪鋐等人上奏詹摐欺君狂妄的情況,明世宗已下旨擬罪。
[2]
詹摐再次妄陳,説最初上疏時通政使陳經曾泄露給徐縉,徐縉於是讓伍餘福通過兵部員外郎吳道南來行賄諂媚。然而吳道南是詹摐的同鄉,與伍餘福同朝為官。詹摐還曾微服進入廟市,私自役使五城弓兵,做了許多不法之事,汪鋐極力斥責其狂妄。徐縉也上疏辯解,否認詹摐所説之事,並交由都察院處理。恰逢有人偷偷將狀紙投入大學士張孚敬的府邸,張孚敬發現後,封存了狀紙,上奏了徐縉行賄之事。徐縉申訴自己確實不知此事,懷疑是幫助詹摐的人誣陷他。明世宗大怒,認為徐縉欺瞞朝廷,汪鋐也説徐縉雖然愚昧,但不應至此,請求密令廠衞調查事實真相,同時會同官員在朝廷上審訊,以便分辨真偽。
[2]
明世宗説:“你是憲臣之長,應當秉公執法,詹摐固然無賴,徐縉也不是清廉正直的人。詹摐所指控的事情雖然不盡屬實,但也並非全然沒有,你不奏請依法追查,只聽信下屬官員,附和迴護,現在又持兩端、繁瑣地上奏,這不是大臣侍奉君主的正確方式。況且歷事監生,朝廷曾多次下詔讓他們進言,現在不可首先治罪於他們。詹摐先前所奏及徐縉通賄之事,需一一公正審訊後上報。”
[2]
給事中趙廷瑞、管懷理等人,隨後彈劾汪鋐反覆無常、不忠於朝廷,既收買了詹摐的心,又暗中為徐縉開脱,應當罷免以警戒不法之徒。汪鋐也自行請求引退,御史徐汝圭則説:“詹摐奸惡,在鄉里素來為人們所不齒,往年他曾營求報訃差,假借官職偽造印章,被當地官府發覺,追捕未果。”於是法司和錦衣衞會審後,證實了徐縉賄賂張孚敬之事,而詹摐挾私誣告,還有其他許多私罪。伍餘福所犯的罪行也有狀詞,於是他們準備了判決書,請求定罪。明世宗對徐縉説:“依法應當重治,但念及你過去的功勞,將你罷黜為民。”
[2]
徐縉終老西山
徐縉主要影響
徐縉政治
在政治方面,徐縉歷任多個重要官職,包括翰林院編修、吏部侍郎、禮部侍郎等,並因編纂《明孝宗實錄》和《明武宗實錄》而得到明武宗和明世宗的賞賜。
[9]
[15]
他在任職期間,不僅盡職盡責,還曾上疏進言,提出對明武宗出遊的諫議,表現出他的忠誠和責任心。
[1]
儘管在嘉靖十年(1531年)因被指控受賄而遭遇風波,但最終得以澄清並保留了部分官職。
[2]
徐縉文學
徐縉創作的詩歌涉及四言古詩、五言古詩、七言古詩和律詩、絕句等多種類型,其中七言詩歌較多,就內容而言,則是交遊方面的唱酬、送別、贈謝、宴集所佔的比例更大,也有懷鄉、節日等。他的詩歌有復古的傾向,學習漢魏和唐,平衍是其最大的特點,語言和感情都沒有大起大落,有些詩歌有明顯的摹寫痕跡。他的詩歌語言雖然平衍,表達的情意頗真。
[25]
徐縉的散文涉及的種類很多,以序文、記文和為他人所創作的墓誌銘墓碑墓表行狀為主,內容既有寫人亦記事,他的記事散文對於事件的描寫,不失文采又能夠簡潔清晰有條理地將事情從頭到尾敍述清楚,其中以對當時的歷史事件崇明之亂的描述為典型代表,層層推進,謀篇佈局易理順,條理分明。
[25]
徐縉歷史評價
李夢陽:知我者,鄴郡司成崔子、吳郡少宰徐子也。
[27]
(《明江西按察司副使空同李公墓表》引)
徐禎卿:嗟爾同行子,及此荃蕙馥。
[29]
(《歲除貽廷實太常子容同年》)
皇甫汸:我聞徐少宰者,先朝之良佐,茲邦之賢達也。
[26]
(《皇甫司勳集》)
徐縉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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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輩 | 十五世祖 | 徐三奇 | 在宋室南渡之時,自從金華遷徙到吳縣,在西洞庭安家繁衍。 |
曾祖父 | 徐儀 | —— | |
祖父 | 徐震 | 字德重,少年時向陳嗣初學作詩,“景泰十才子”之一,贈吏部左侍郎。 | |
父親 | 徐潮 | 字以同,號處庵,贈吏部左侍郎。 | |
母親 | 王氏 | 封太淑人。 | |
平輩 | 原配 | 王儀 | 王鏊的長女。 |
繼室 | 鬱氏 | 封淑人。 | |
子輩 | 長子 | 徐玄度 | 太學生,早卒。 |
次子 | 徐玄成 | 蔭詹事府主簿。 | |
三子 | 徐玄英 | 判臨清州事。 | |
四子 | 徐玄素 | 太學生。 | |
五子 | 徐玄佐 | 太學生。 | |
徐縉主要作品
徐縉人物爭議
- 罷官原因
第一種説法為因嚴嵩事被奪職。《七十二峯足徵集》記載:“後坐嚴分宜事,奪職。尋復官,致仕歸。”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年),徐縉之母去世,第二年嚴嵩為其作《封太淑人王氏墓碣銘》,此時嚴嵩加少保、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掌禮部事宜,一直以來可謂聖寵優渥。而徐縉去世的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嚴嵩仍在職,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嚴嵩才被削官還鄉,此時徐縉已去世20年,從時間上來講,這種説法不具有可信度。
[25]
第二種説法為彭澤為得徐縉之職位指使詹摐攻訐徐縉。《林居漫綠》卷三畸集:“嘉靖初,彭澤為文選郎,以貪縱入察籍,而素韜永嘉,得留用,躐遷太常。而徐崦西以少宰署部事,澤欲代其位,嗾門客詹摐以選法不公劾之。澤偽作崦西書貽永嘉,求解願以黃精二百斤白蠟二百斤為壽永嘉。以聞,乃下崦西詔獄削籍。”據《明史》卷一百九十八所載,彭澤於嘉靖元年(1522年)被奪官為民,此後在家中鬱鬱而終,所以從時間來看,此説的可信度也不高。
[25]
第四種説法為詹摐挾私誣罔。《世宗實錄》卷一百二十五記載,嘉靖十年(1531年),都察院歷事監生詹摐上奏彈劾徐縉徇私不忠,收受賄賂,因利益的關係讓知府喻茂堅迅速升職,讓他的門生蕭一中累遷知縣,包庇親戚武庫司郎中伍餘福。皇帝要核查此事,徐縉上疏為自己辯白,並下督察院。都御史汪鉉等人上疏説詹摐欺騙皇帝,詹摐再次上疏,表示“初上疏時通政陳經,嘗泄于徐縉,縉乃使伍餘福,託兵部員外吳道南,以賄韜。己道南者啓鄉人,與餘福同官。及微服入廟市,私役五城弓兵,諸不法事,鯪力斥其妄。”徐縉再次上疏申辯並無此事。後有人偷偷給大學士張孚敬投遞書信,張孚敬打開後發現是告發徐縉行賄,便將書信上奏給皇帝。徐縉再次上疏,“訴已實不知,意助柴者中傷臣也”。皇上要求一一核勘這些事情,汪鉉避嫌,給事中趙廷瑞、管懷理彈劾汪鋐反覆不忠,並收買了詹柒,暗地裏要陰徐縉。法司及錦衣衞問證徐縉行賄張孚敬的事情,而詹摐挾私報復,“而啓挾私誣罔,其他私罪甚多”。明世宗念及徐縉經筵日講的舊日功勞,將他罷黜為民。《明通鑑》卷五十五的記載與《世宗實錄》的記載大致相同。
[25]
第五種説法為張孚敬趁機陷害一説。陸粲為徐縉的門生,上疏彈劾張孚敬,遭到張孚敬的記恨。故而在詹摐攻訐徐縉私事時,張孚敬上本參徐縉,《萬曆野獲編》卷七載:“適有監生詹摐者,恨縉,因訐其私事,人皆不直綮。而永嘉忽參縉,謂其夜以刺投入,開具黃精白蠟諸珍異,比索其人,則並賄俱逃去矣。上信之,下之都察院。時汪榮和掌院,如永嘉所指,即欲實徐罪,具回疏劾徐,陷以重闢。賴史鹿野(道)為僉院力諍,謂事涉曖昧,不可懸坐。汪大怒,並史語奏之。上始悟,徐得閒住去。”
[25]
以上説法雖不同,然而除了第一種之外,均記載有詹摐攻訐徐縉之事,且有多篇記載與之相吻合,此事比較明確。第三、第四、第五種説法均指向於張孚敬和汪鋐陷害徐縉。據《明史》卷二百六,陸粲確實上疏言張孚敬與桂萼專擅朝事之事,上疏後“帝大感悟,立下詔暴璁、萼罪狀,罷其相”。張孚敬若因此事與陸粲結仇確有可能。而其後事件發生時的諸多細節目前還無佐證可考,如詹摐是否受人指使,黃精白蠟的賄賂究竟是獻給張孚敬還是有人告發。然而無論是詹摐挾私攻訐抑或是受人指使,徐縉因此事去官為民則是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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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縉史料索引
《明孝宗實錄》卷222~《明世宗實錄》卷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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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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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正德十二年八月……戊申,掌詹事府事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李遜學,翰林院侍讀徐縉,修撰楊慎等各言:“在昔人君輕舉妄動,非事而遊則必有意外之悔。今皇天所付之中國在陛下,祖宗所傳之位器在陛下,兩宮之孝養在陛下,臣民之覆庇在陛下,奈之何其不重且慎也。夫以匹夫之微,適百里之外,尚且囊衣裘以禦寒暑,佩弓刀以備盜賊。陛下暴衣露蓋,曾不顧惜,此臣等之所未解也。陛下初謀此行,畿內連月大雨,及車駕至昌平,京城盡日大風楊塵,此非偶然,蓋天心仁愛陛下,欲留止其行也。人言縱不足聽,天意獨不可畏乎。周穆王窮海遠遊,致有祁招之箴。漢武帝深夜微行,致有逆旅之辱。前鑑不遠,惟聖明深念之。”不報。
- 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嘉靖十年閏六月……庚寅,都察院歷事監生詹摐奏:“吏部侍郎徐縉,狥私不忠。以納賄之故驟升知府喻茂堅,以門生之故累遷知縣蕭一中,以親戚之故曲庇武庫司郎中伍餘福。“上曰:”詔許監生糾察所歷衙門,奸斃蓋以習聞,真知不容欺罔,庶不負祖宗設立歷事之意。摐所奏,都察院其從公勘覆以聞,儻有虗妄參奏治之。“徐縉尋具疏自明,並下都察院看詳。詹摐就對一訊語塞,都御史汪鋐等具上其欺狂狀,已有旨擬罪矣。摐復謬陳,初上疏時通政陳經,嘗泄于徐縉,縉乃使伍餘福,託兵部員外吳道南,以賄謟。已道南者摐鄉人,與餘福同官。及微服入廟市,私役五城弓兵,諸不法事,鋐力斥其妄。縉亦疏辨無之,並下都察院。會有人竊投牘於大學士張孚敬之門,孚敬發之,乃縉行賄已者即封,奏之。縉訴已實不知,意助摐者中傷臣也。上怒以為欺罔,鋐亦言縉雖愚昧不應至此,請密敕廠衞廉訪事蹟,仍會官廷鞫,庶真偽可辨。上曰:“卿憲臣之長,當秉公執法,摐固亡賴,縉亦非清介士,摐所指事雖不盡實,亦豈盡無,卿不奏法追勘,苐聽屬官,扶同迴護,今又持兩端繁詞瀆奏,非大臣事君之道,況歷事諸生,數有詔使言事,今未可首罪之。摐先奏及縉辦通賄事,一一從公審勘以聞”。給事中趙廷瑞、管懷理等,尋劾鋐反覆不忠,既收摐心,復陰為縉地,宜罷黜以戒不法。鋐亦自引避,御史徐汝圭則言,摐奸惡素不齒於鄉邦,往年營求報訃差,假官偽印,為所在官司所覺,訪捕未獲。於是法司及錦衣衞會問證成縉賄孚敬事,而摐挾私誣罔,其他私罪甚多。餘福所犯亦有狀,乃具獄以罪以請。上謂縉:“法當重治,唸曰講舊勞,黜為民。”以餘福幹,請降三級調外任,道南為餘福所使,亦調外任,摐罪始勿論俟,他事勘報以聞。
- 3. 李峯,湯鈺林編著.蘇州歷代人物大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6
- 4. 馬良春,李福田總主編.中國文學大辭典第七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4907頁
- 5. 傳承先賢佳風 小主播帶你打卡張璁紀念館 .浙江新聞網[引用日期2023-06-26]
- 6. 傅璇琮,許逸民,王學泰等主編.中國詩學大辭典.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第527頁
- 7.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二》:弘治十八年三月……改進士崔銑、嚴嵩、湛若水、倪宗正、陸深、翟鑾、邵天和、徐縉、張九敍、蔡潮、林文迪、安邦、叚炅、蔡天祐、胡鐸、高淓、馬卿、劉寓生、安磐、穆孔暉、李艾、王韋、趙中道、黃如金、閔楷、傅元、孫紹先、易舒誥、方獻科、張邦奇,為翰林院庶吉士讀書。命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學士張元楨、翰林院學士劉機教之。
- 8.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一》:正德二年冬十月……戊寅,授庶吉士崔銑、嚴嵩、湛若水、陸深、翟鑾、徐縉為翰林院編修,叚炅、穆孔暉、易舒誥、張邦奇為檢討。邵天和等為給事中,邵天和吏科,張九敍、馬卿户科,蔡潮、高淓兵科,林文迪、胡鐸刑科。劉寓生等為監察御史,劉寓生狹西道,李艾浙江道,黃如金四川道,傅元河南道。王韋等為主事,王韋南京吏部,趙中道刑部。
- 9.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四十九》:正德四年夏四月……以纂修實錄成,賞監修、太師兼太子太師、英國公張懋,總裁、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焦芳,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楊廷和,各銀五十兩,紵絲羅共六表裏,鞍馬一匹;副副總裁、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梁儲,銀四十兩,紵絲羅共四表裏;纂修、左諭德兼侍講毛紀、傅圭,侍讀朱希周,侍講豊熙、沈燾、吳一鵬,修撰顧鼎臣,編修汪俊、李廷相、温仁和、滕霄、何瑭、董玘,檢討汪偉、王九思,五經博士潘辰,各銀三十兩,紵絲羅二表裏;稽考參對修撰呂楠,編修崔銑、湛若水、翟鑾、徐縉、景晹,檢討叚炅、易舒誥、穆孔暉、張邦奇、焦黃中、胡纘宗,各銀十兩,紵絲一表裏;催纂並謄錄郎中等官沈冬魁等十員,各銀八兩,紵絲一表裏;收掌文書中書舍人劉訊,銀五兩,紵絲一表裏;謄錄監生、生員、儒士邵文恩等十五名,各銀三兩,絹二匹;史館吏並校尉等十四名,各鈔二十錠,絹一匹;人匠二十二名,各鈔二十錠,布一匹;事故官總裁、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王鏊,銀五十兩,紵絲羅共六表裏,鞍馬一匹;副纂修、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讀、禮部右侍郎靳貴,銀三十兩,紵絲羅二表裏。
- 10.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正德九年五月……遣永壽伯朱德、高平伯谷大寬、武進伯朱本、永康侯徐源、刑部左侍郎張綸、安鄉伯張坤、寧陽候陳繼祖、泰寧候陳儒、武安侯鄭英、東寧伯焦洵充正使,刑部署郎中主事馬文、中書舍人尹繼祖、行人司行人張欽、翰林院編修景暘、兵科右給事中高淓、翰林院編修徐縉、鴻臚寺右寺丞張文澍、工科左給事中朱璣、尚寶司司丞劉皋、行人司行人張文明充副使,持節冊封崇府崇靖王世子厚耀為崇王,趙府趙王嫡長子厚煜為趙世子,韓府通謂恭𥙿王庶長子旭楊為通渭王,魯府東阿榮靖王庶長子鎮國將軍當滰為東阿王,鄒平恭懿王庶長子鎮國將軍當潩為鄒平王,荊府荊和王庶第二子厚焜為富順王,遼府長陽昭和王嫡長子恩鈉為長陽王,夫人黃氏進為長陽王妃,周府河陰王安丘夫人張氏進為河陰王妃,南城兵馬副指揮牛端女牛氏為魯府新蔡王妃,東城兵馬副指揮劉瓚女劉氏為秦府合陽王妃,西城兵馬副指揮賈倉女賈氏為沈府定陶王妃,南城兵馬副指揮彭鏞女彭氏為代府和川王妃。
- 11.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正德十一年秋七月……甲午,升翰林院編修徐縉為侍讀,以九年秩滿也。
- 1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正德十六年七月……禮部上初御經筵禮儀。一、直殿內官先一日於文華殿內設御座,又設御案於殿之東稍北,設講案於殿之東稍南。至期,司禮監官先陳四書、經書各一本,置御史各一本。置講案,四書東,經書西。是日早,上御西角門。早朝後,迴文華殿。進膳畢,易黑翼善冠、犀帶、青素袍,出御殿升座。將軍侍衞殿外,如常儀。鴻臚寺官引太傅、太保、少師、少保、少傅、尚書、學士等官及講讀官,並錦衣衞、鴻臚寺堂上官、翰林院執事官、侍儀御史、給事中序班,于丹陛上行五拜三叩頭禮畢,以次上殿,依品級東西序立。侍儀御史、給事中各二員於殿內南,分東西,北向序班。二員舉御案置御座前,二員舉講案置御座南正中。鴻臚寺官贊進講,講官二員出詣講案前稍南,北向並立。鴻臚寺官贊鞠躬,拜,叩頭,興,平身。翰林院執事官一員詣御案前跪展四書,起立於御案之東。講官一員進至講案前,講四書畢,講官退就原所。執事官於御案前跪掩四書畢,退就班。又執事官一員詣御案前跪展經書,起立於御案之西。講官一員進至講案前,講經書畢,講官退就原位並立。執事官於御案前跪掩經書畢,退就班。鴻臚寺官贊講官鞠躬、拜、叩頭、平身禮畢,退就班。序班四員舉御案及講案,俱置殿東原所。鴻臚寺官贊禮畢,各官以次出丹陛上,行叩頭禮,退。上還宮。一、先期講讀官撰四書、經書講義各一篇,務要明白簡當,切於正道,各預置於所講書內。一、會講禮儀,每月初二、十二、二十二會講。先期司禮監官陳設御案如前,至期候上御文華殿,侍衞侍儀執事進講禮同,但各官止行叩頭禮。一、是日各官俱青素衣服供事,上是之。乃命定國公徐光祚、大學士楊廷和知經筵事,大學士蔣冕、毛紀、袁宗皋同知經筵事,尚書兼學士石珤、少詹事兼侍讀周詔、祭酒趙永、侍講學士劉龍、左諭德兼侍讀顧鼎臣、温仁、和董、右諭德兼侍講李時、洗馬兼編修滕霄、侍讀徐縉、翟鑾、侍講穆孔暉、修撰楊慎、編修嚴嵩、許成名、劉棟皆兼經筵官,提督團營武定侯郭勳如例侍班。
- 1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八》:嘉靖元年九月……翰林院侍讀徐縉,守制回籍,援講讀例,乞給驛以歸,許之。
- 14.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一》:嘉靖四年五月……翰林院侍讀徐縉、編脩費採,服闋各復除原職。
- 1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二》:嘉靖四年六月……以《武宗實錄》成,賜監修官定國公徐光祚、總裁官大學士費宏、石珤、賈詠各白金八十兩、文綺四表裏、羅衣一襲、鞍馬一副,副總裁官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吳壹鵬、侍講學士董玘人白金八十兩、文綺四表裏、羅衣一襲,纂修官侍講徐縉、翟鑾、許名成、侍講穆孔暉、張碧、劉樸、張潮、尹襄、修撰唐皋、楊維聰、邊憲、編修謝丕、劉棟、費採、林文俊、孫紹祖、蔡昂、倫以訓、崔桐、汪佃、葉式、王三錫、陳沂、鄺灝、餘承勳、劉世盛、陸釴、費懋中、江暉、馬汝驥、孫元、檢討金皋、張星、蕭汝成、林時、季方、湯惟學、席春、劉夔人白金二十兩、文綺二表裏、羅衣一襲,謄錄官尚寶司少卿方英、徐富、吏部員外郎邵文恩、大理寺右寺副周令、張天保、林應禧、中書舍人錢祿郭晟、嶽梁、莊臨、金雲鴻、週一元、光祿寺署丞張祚、鴻臚寺主簿劉恕、凌楫、康世鳳人白金五十兩、文綺二表裏、羅衣一襲,收掌官尚寶司少卿汪麟白金十兩、文綺一表裏,謄錄監生秀才十六人及續添謄錄官十五人各銀五兩、紵絲一表裏,吏校人匠鈔絹、布疋有差,賜故户部左侍郎王儼祭葬如例。
- 1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二》:嘉靖四年六月……升纂修官:侍讀翟鑾翰林院學士,侍講穆孔暉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讀徐縉侍讀學士,修撰唐皋侍講學士,侍講張壁左春坊左諭德,侍讀許成名左春坊右諭德,侍講劉樸、尹襄、張潮俱司經局洗馬,修撰邊憲、編修劉棟俱左春坊左中允,棟仍加俸一級,修撰楊維聰、編修孫紹祖俱右春坊右中允,編修崔桐、汪佃俱侍讀,葉桂章、王三錫、陳沂、鄺灝俱侍講,謝丕、費採俱左春坊左贊善,林文俊、蔡昂、檢金皋俱右春坊右贊善,編修餘承勳、陸釴、費懋中、汪暉、馬汝驥、葉式、劉世順、倫以訓(檢)【討】討,蕭(汝)【與】、成季方、湯惟學俱修撰,檢討張呈、林時俱編修。催纂官:太常寺卿劉棨升正二品階俸,尚寶司卿劉太常寺少卿,中書舍人郭昊光祿寺寺丞。謄錄官:尚寶司少卿方英、吏部稽勳司員外郎邵文恩俱尚寶司卿,加從四品階俸,尚寶司少卿徐富尚寶司卿兼侍書,大理寺右寺副周令、張天保、應林禧俱尚寶司司丞,中書舍人錢祿、郭晟、嶽梁、莊臨、金雲鴻俱大理寺左評事,週一元俸一級,鴻臚寺主簿康世鳳、中書舍人劉恕、凌楫俱試中書舍人,光祿寺署丞張祚通政司經歷。收掌官:尚寶司少卿汪麟尚寶司卿,編修孫元、檢討席春、劉夔原以改除入館,俱升按察司僉事。監生、秀才及辦事吏各授職有差。
- 17.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七》:嘉靖六年六月……升翰林院侍讀學士徐縉為詹事府少詹事掌院事。
- 1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一》:嘉靖六年十月……癸丑,升少詹事徐縉為禮部右侍郎,經筵日講仍舊。
- 19.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六》:嘉靖七年三月……己亥,改禮部右侍郎徐縉為吏部右侍郎,經筵日講如故。
- 20.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三》:嘉靖七年十月……己亥,吏部左侍郎董玘、右侍郎徐縉、禮部左侍郎李時、翰林院學士顧鼎臣、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謝丕、翰林院侍讀學士張璧,奏乞內府書籍。上賜玘等六員各四書書傳大全一部,加賜時鼎臣丕璧各文獻通考一部。
- 2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四》:嘉靖七年閏十月……吏部右侍郎徐縉三品未滿考,援温仁和、董玘例,乞誥命,上以其講讀效勞特准與之。
- 2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八》:嘉靖八年二月……乙亥,吏部左侍郎董、右侍郎徐縉、户部左侍郎王軏、右侍郎何瑭、禮部右侍郎嚴嵩、兵部左侍郎王廷相、刑部右侍郎聞淵、工部左侍郎何詔、右侍郎劉思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李如圭、通政司左通政宋滄、右通政陳經提督謄黃,右通政管楫、大理寺卿陳璋、左少卿曾直、右少卿魏校、太常寺卿蘇民、少卿歐陽鐸、太常寺卿陳道瀛、少卿劉穆提督四夷館,太僕寺卿餘瓚、少卿戴時宗、張楠、國子監祭酒陸深、順天府府尹黎奭、制敕房辦事太常寺卿劉棨、順天府府丞周令各以災異自陳乞休。上不允,俱命供職如故。
- 2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嘉靖九年十二月……升吏部右侍郎徐縉為本部左侍郎,仍經筵日講。
- 24.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一百二十七 嘉靖十年 閏六月 八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5-25]
- 25. 翟寧煊. 徐縉研究[D]. 山東:山東大學,2020,第8-27、93-94頁.
- 26. 《皇甫司勳集·卷四十七》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5-25]
- 27. 《明文海·卷四百三十二》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5-25]
- 28. 《大復集·卷十三》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5-25]
- 29. 《迪功集·卷四》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5-25]
- 30. 《鈐山堂集·卷第三十二》 .國學迷[引用日期2024-05-25]
- 31.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中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1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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