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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縉

鎖定
徐縉(1479年9月26日—1545年),字子容,號崦西,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祖籍浙江金華府金華縣(今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明代中期官員。 [4]  [25] 
弘治十八年(1505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歷講讀,擢少詹事、禮部右侍郎,後改吏部右侍郎,充經筵講官。嘉靖九年(1530年),升吏部左侍郎兼翰林侍讀學士,攝尚書事。 [3]  嘉靖十年(1531年),因其徇私舞弊之事被檢舉,為求脱罪,遂給首輔張璁送去一酒罐,內滿載黃金,外書“黃精白蠟敬壽”,後因被當眾暴露其行賄行為,而削職為民。 [3]  [5]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徐縉去世,享年六十七歲。 [25]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贈禮部尚書,諡號“文敏”。 [25] 
徐縉喜藏書,著有《經筵講義》《禹貢註解》《徐文敏公集》等。 [3]  其擅長五言詩,五律尤為突出,聲調諧暢,屬對工穩,如《春日憶李子》《贈薛君採》等詩作。陳田《明詩紀事》評其詩云:“文敏五字詩,音節瀏亮,頗近邊華泉(貢)”。 [6] 
全    名
徐縉
別    名
徐天官
子容
崦西
諡    號
文敏
所處時代
明朝中期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
出生日期
1479年9月26日
逝世日期
1545年
主要作品
《徐文敏公文集》五卷,《經筵講義》六卷
最高官職
吏部左侍郎
祖    籍
浙江金華府金華縣(今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
追    贈
禮部尚書

徐縉人物生平

徐縉少年穎悟

成化十五年九月十一日(1479年9月26日),徐縉出生於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 [31]  徐縉年少時便出類拔萃。《同治蘇州府志》記載,徐縉生來就有異於常人的天賦,《崇禎吳縣誌》記載他身姿魁梧,氣質非凡,且異常警覺聰明,年少的時候記憶力超羣,每日能記數千言,出口成章,語出驚人。 [25] 
弘治七年(1494年),徐縉的父親徐潮帶着徐縉去拜訪右春坊右諭德王鏊。王鏊出了一個對聯來測試徐縉的文采,徐縉的文采令人驚歎。王鏊感嘆説:“西山(徐縉的家鄉)竟然有這樣的兒子啊!”又感嘆道:“這就是我未來的女婿了。”於是將徐縉帶到了他在京城的府邸,親自教授給他讀書的要領,帶他遊覽都城,並讓他跟隨當時的大學士靳貴學習《易經》。徐縉在求學的過程中非常細心刻苦,得到了靳貴的真傳。 [25] 

徐縉才華初顯

弘治十一年(1498年),徐縉以留守戍籍的身份考中順天府鄉試。不久因父親去世守喪。 [25] 
弘治十八年(1505年),徐縉考中進士,為二甲第十六名。 [25]  三月,徐縉和崔銑等人被選拔為翰林院庶吉士,入翰林院讀書。明孝宗下令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學士張元楨、翰林院學士劉機教導他們。 [7] 
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明武宗任命徐縉為翰林院編修。 [8] 

徐縉纂修實錄

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因編纂完成《明孝宗實錄》,明武宗賞賜徐縉十兩銀子以及一套紵絲衣物。 [9] 
正德九年(1514年)五月,明武宗命徐縉擔任副使,參加持節冊封。 [10]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七月,徐縉任職九年期滿,按例晉升,明武宗提升他為翰林院侍讀。 [11] 
正德十二年(1517年)八月,徐縉與禮部尚書李遜學、修撰楊慎上疏進言:“在過去,君主輕率地行動,無故出遊,往往會有意料之外的悔恨。如今上天賜予的大明江山在陛下手中,祖宗傳下來的皇位也在陛下手中,兩宮太后的孝順和撫養在陛下身上,臣民的庇護也依賴陛下,陛下怎能不慎重對待呢?即使是普通的百姓,到百里之外去,也還要帶上衣服裘皮來抵禦寒暑,佩帶弓刀以防備盜賊。陛下卻暴露於風雨之中,毫不顧惜自己,這是我們這些臣子所不解的。陛下剛開始謀劃這次出行時,京城內連續幾個月大雨,等到車駕到昌平,京城整日大風揚塵,這不是偶然的,大概是上天出於對陛下的仁愛,想要阻止陛下的出行。人言或許不值得一聽,但天意難道不值得敬畏嗎?周穆王遠遊四海,結果有《祁招》之詩來規勸。漢武帝深夜微服出行,結果有被逆旅侮辱的遭遇。這些前車之鑑不遠,希望陛下能深思熟慮。”明武宗沒有迴應。 [1] 

徐縉經筵講義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明世宗舉行首次御經筵的禮儀,提拔徐縉等人兼任經筵官。 [12] 
嘉靖元年(1522年)九月,徐縉因守喪返回原籍,援引講讀官員的慣例,請求給驛馬以便回家,被批准了。 [13] 
嘉靖四年(1525年)五月,徐縉守喪期滿,恢復了原職。 [14] 
嘉靖四年(1525年)六月,因為《明武宗實錄》完成,明世宗賞賜徐縉白銀二十兩、文綺二表裏、羅衣一套。 [15]  不久,升任司經局洗馬。 [16] 

徐縉平步青雲

嘉靖六年(1527年)六月,徐縉升為詹事府少詹事,掌管翰林院事務。 [17]  十月,徐縉升為禮部右侍郎,經筵日講仍舊。 [18] 
嘉靖七年(1528年)三月,徐縉改任吏部右侍郎,經筵日講如故。 [19]  十月,徐縉奏請內府書籍,於是明世宗賜給他《四書書傳大全》一部。 [20]  閏十月,徐縉三品未滿考,援引温仁和董玘的先例,請求賜予誥命,明世宗因其講讀有功,特准賜予。 [21] 
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徐縉因為災害和異象出現而自我陳述並請求退休,明世宗沒有允許,命令他繼續像往常一樣供職。 [22] 
嘉靖九年(1530年)十二月,明世宗提升徐縉為本部左侍郎,仍負責經筵日講。 [23] 

徐縉風雲驟變

嘉靖十年(1531年)閏六月,都察院歷事監生詹摐上奏:“吏部侍郎徐縉,因私廢公,不忠於朝廷。他因接受賄賂而迅速提拔知府喻茂堅,因是門生而多次提拔知縣蕭一中,因是親戚的緣故而偏袒庇護武庫司郎中伍餘福。”明世宗説:“朝廷下詔允許監生糾察所經歷的衙門,奸惡之人早已習聞此令,真正的知情者不容欺瞞,才不辜負祖宗設立歷事監生的初衷。詹摐所奏之事,都察院應當公正勘查核實後上報,倘若有虛假妄奏,則依法懲治。”徐縉隨後上疏自證清白,並交由都察院詳細審查。詹摐被詢問時語塞,都御史汪鋐等人上奏詹摐欺君狂妄的情況,明世宗已下旨擬罪。 [2] 
詹摐再次妄陳,説最初上疏時通政使陳經曾泄露給徐縉,徐縉於是讓伍餘福通過兵部員外郎吳道南來行賄諂媚。然而吳道南是詹摐的同鄉,與伍餘福同朝為官。詹摐還曾微服進入廟市,私自役使五城弓兵,做了許多不法之事,汪鋐極力斥責其狂妄。徐縉也上疏辯解,否認詹摐所説之事,並交由都察院處理。恰逢有人偷偷將狀紙投入大學士張孚敬的府邸,張孚敬發現後,封存了狀紙,上奏了徐縉行賄之事。徐縉申訴自己確實不知此事,懷疑是幫助詹摐的人誣陷他。明世宗大怒,認為徐縉欺瞞朝廷,汪鋐也説徐縉雖然愚昧,但不應至此,請求密令廠衞調查事實真相,同時會同官員在朝廷上審訊,以便分辨真偽。 [2] 
明世宗説:“你是憲臣之長,應當秉公執法,詹摐固然無賴,徐縉也不是清廉正直的人。詹摐所指控的事情雖然不盡屬實,但也並非全然沒有,你不奏請依法追查,只聽信下屬官員,附和迴護,現在又持兩端、繁瑣地上奏,這不是大臣侍奉君主的正確方式。況且歷事監生,朝廷曾多次下詔讓他們進言,現在不可首先治罪於他們。詹摐先前所奏及徐縉通賄之事,需一一公正審訊後上報。” [2] 
給事中趙廷瑞、管懷理等人,隨後彈劾汪鋐反覆無常、不忠於朝廷,既收買了詹摐的心,又暗中為徐縉開脱,應當罷免以警戒不法之徒。汪鋐也自行請求引退,御史徐汝圭則説:“詹摐奸惡,在鄉里素來為人們所不齒,往年他曾營求報訃差,假借官職偽造印章,被當地官府發覺,追捕未果。”於是法司和錦衣衞會審後,證實了徐縉賄賂張孚敬之事,而詹摐挾私誣告,還有其他許多私罪。伍餘福所犯的罪行也有狀詞,於是他們準備了判決書,請求定罪。明世宗對徐縉説:“依法應當重治,但念及你過去的功勞,將你罷黜為民。” [2] 

徐縉終老西山

徐縉去官回鄉後,修築了介福堂專心侍奉母親,選擇了一處山角作為長久的居所,縱情于山水之間,將心思寄託在琴聲和史書中,彷彿要在此度過餘生。他飲酒作詩,不再關心時事。 [25]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徐縉去世,享年六十七歲。 [25]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徐縉得朝廷賜葬,詔贈禮部尚書,諡號“文敏”。 [25] 

徐縉主要影響

徐縉政治

在政治方面,徐縉歷任多個重要官職,包括翰林院編修、吏部侍郎、禮部侍郎等,並因編纂《明孝宗實錄》和《明武宗實錄》而得到明武宗和明世宗的賞賜。 [9]  [15]  他在任職期間,不僅盡職盡責,還曾上疏進言,提出對明武宗出遊的諫議,表現出他的忠誠和責任心。 [1]  儘管在嘉靖十年(1531年)因被指控受賄而遭遇風波,但最終得以澄清並保留了部分官職。 [2] 

徐縉文學

徐縉創作的詩歌涉及四言古詩、五言古詩、七言古詩和律詩、絕句等多種類型,其中七言詩歌較多,就內容而言,則是交遊方面的唱酬、送別、贈謝、宴集所佔的比例更大,也有懷鄉、節日等。他的詩歌有復古的傾向,學習漢魏和唐,平衍是其最大的特點,語言和感情都沒有大起大落,有些詩歌有明顯的摹寫痕跡。他的詩歌語言雖然平衍,表達的情意頗真。 [25] 
徐縉的散文涉及的種類很多,以序文、記文和為他人所創作的墓誌銘墓碑墓表行狀為主,內容既有寫人亦記事,他的記事散文對於事件的描寫,不失文采又能夠簡潔清晰有條理地將事情從頭到尾敍述清楚,其中以對當時的歷史事件崇明之亂的描述為典型代表,層層推進,謀篇佈局易理順,條理分明。 [25] 

徐縉歷史評價

明世宗朱厚熜:縉亦非清介士。 [24] 《明世宗實錄》引
王鏊:西山乃有是兒邪。 [25]  《同治蘇州府志》引
李夢陽:知我者,鄴郡司成崔子、吳郡少宰徐子也。 [27] 《明江西按察司副使空同李公墓表》引
徐禎卿:嗟爾同行子,及此荃蕙馥。 [29] 《歲除貽廷實太常子容同年》
嚴嵩:嵩獲交於公四十年,視若弟,昆誼不得辭。 [30] 《封太淑人王氏墓碣銘》
何景明:憶卿翻飛霄漢裏,結交豈少青雲士。眼中何人最知己,十年之交吾與李。 [28] 《醉歌贈子容使湖南便道歸省兼訊獻吉》
袁袠:已邈寢筵,猶設赤舄,朝遺華軒,暮税生榮死哀,冥靈庶慊,敬奠清酤。腎腸如裂,嗚呼哀哉! [25] 《祭少宰徐師文》
皇甫汸:我聞徐少宰者,先朝之良佐,茲邦之賢達也。 [26] 《皇甫司勳集》

徐縉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十五世祖
徐三奇
在宋室南渡之時,自從金華遷徙到吳縣,在西洞庭安家繁衍。
曾祖父
徐儀
——
祖父
徐震
字德重,少年時向陳嗣初學作詩,“景泰十才子”之一,贈吏部左侍郎。
父親
徐潮
字以同,號處庵,贈吏部左侍郎。
母親
王氏
封太淑人。
平輩
原配
王儀
王鏊的長女。
繼室
鬱氏
封淑人。
子輩
長子
徐玄度
太學生,早卒。
次子
徐玄成
蔭詹事府主簿。
三子
徐玄英
判臨清州事。
四子
徐玄素
太學生。
五子
徐玄佐
太學生。
參考資料: [25] 

徐縉主要作品

徐縉有《徐文敏公集》五卷留於世,在《明別集叢刊》第2輯第23冊中,是明隆慶二年吳郡徐氏刻本。根據《七十二峯足徵集》《太湖備考》的記載,徐縉還著有《經筵講義》六卷,現已不存於世。 [25] 

徐縉人物爭議

  • 罷官原因
關於徐縉去官為民,相關史料的記載中共有五種説法。 [25] 
第一種説法為因嚴嵩事被奪職。《七十二峯足徵集》記載:“後坐嚴分宜事,奪職。尋復官,致仕歸。”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年),徐縉之母去世,第二年嚴嵩為其作《封太淑人王氏墓碣銘》,此時嚴嵩加少保、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掌禮部事宜,一直以來可謂聖寵優渥。而徐縉去世的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嚴嵩仍在職,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嚴嵩才被削官還鄉,此時徐縉已去世20年,從時間上來講,這種説法不具有可信度。 [25] 
第二種説法為彭澤為得徐縉之職位指使詹摐攻訐徐縉。《林居漫綠》卷三畸集:“嘉靖初,彭澤為文選郎,以貪縱入察籍,而素韜永嘉,得留用,躐遷太常。而徐崦西以少宰署部事,澤欲代其位,嗾門客詹摐以選法不公劾之。澤偽作崦西書貽永嘉,求解願以黃精二百斤白蠟二百斤為壽永嘉。以聞,乃下崦西詔獄削籍。”據《明史》卷一百九十八所載,彭澤於嘉靖元年(1522年)被奪官為民,此後在家中鬱鬱而終,所以從時間來看,此説的可信度也不高。 [25] 
第三種説法為汪鋐指使詹摐攻訐。《太湖備考》:“時陸粲疏劾執政,都御史汪鉉嗾太學生詹摐訐粲為縉所指,下御史台。捃摭無所得,奪職免歸。”眾方誌皆延續了這種説法。 [25] 
第四種説法為詹摐挾私誣罔。《世宗實錄》卷一百二十五記載,嘉靖十年(1531年),都察院歷事監生詹摐上奏彈劾徐縉徇私不忠,收受賄賂,因利益的關係讓知府喻茂堅迅速升職,讓他的門生蕭一中累遷知縣,包庇親戚武庫司郎中伍餘福。皇帝要核查此事,徐縉上疏為自己辯白,並下督察院。都御史汪鉉等人上疏説詹摐欺騙皇帝,詹摐再次上疏,表示“初上疏時通政陳經,嘗泄于徐縉,縉乃使伍餘福,託兵部員外吳道南,以賄韜。己道南者啓鄉人,與餘福同官。及微服入廟市,私役五城弓兵,諸不法事,鯪力斥其妄。”徐縉再次上疏申辯並無此事。後有人偷偷給大學士張孚敬投遞書信,張孚敬打開後發現是告發徐縉行賄,便將書信上奏給皇帝。徐縉再次上疏,“訴已實不知,意助柴者中傷臣也”。皇上要求一一核勘這些事情,汪鉉避嫌,給事中趙廷瑞、管懷理彈劾汪鋐反覆不忠,並收買了詹柒,暗地裏要陰徐縉。法司及錦衣衞問證徐縉行賄張孚敬的事情,而詹摐挾私報復,“而啓挾私誣罔,其他私罪甚多”。明世宗念及徐縉經筵日講的舊日功勞,將他罷黜為民。《明通鑑》卷五十五的記載與《世宗實錄》的記載大致相同。 [25] 
第五種説法為張孚敬趁機陷害一説。陸粲為徐縉的門生,上疏彈劾張孚敬,遭到張孚敬的記恨。故而在詹摐攻訐徐縉私事時,張孚敬上本參徐縉,《萬曆野獲編》卷七載:“適有監生詹摐者,恨縉,因訐其私事,人皆不直綮。而永嘉忽參縉,謂其夜以刺投入,開具黃精白蠟諸珍異,比索其人,則並賄俱逃去矣。上信之,下之都察院。時汪榮和掌院,如永嘉所指,即欲實徐罪,具回疏劾徐,陷以重闢。賴史鹿野(道)為僉院力諍,謂事涉曖昧,不可懸坐。汪大怒,並史語奏之。上始悟,徐得閒住去。” [25] 
以上説法雖不同,然而除了第一種之外,均記載有詹摐攻訐徐縉之事,且有多篇記載與之相吻合,此事比較明確。第三、第四、第五種説法均指向於張孚敬和汪鋐陷害徐縉。據《明史》卷二百六,陸粲確實上疏言張孚敬與桂萼專擅朝事之事,上疏後“帝大感悟,立下詔暴璁、萼罪狀,罷其相”。張孚敬若因此事與陸粲結仇確有可能。而其後事件發生時的諸多細節目前還無佐證可考,如詹摐是否受人指使,黃精白蠟的賄賂究竟是獻給張孚敬還是有人告發。然而無論是詹摐挾私攻訐抑或是受人指使,徐縉因此事去官為民則是不爭的事實。 [25] 

徐縉史料索引

《明孝宗實錄》卷222~《明世宗實錄》卷127部分 [1]  [2]  [7]  [8]  [9]  [10]  [11-12]  [13-14]  [15]  [16]  [17]  [18]  [19]  [20]  [21-22]  [23]  [24] 
參考資料
  • 1.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正德十二年八月……戊申,掌詹事府事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李遜學,翰林院侍讀徐縉,修撰楊慎等各言:“在昔人君輕舉妄動,非事而遊則必有意外之悔。今皇天所付之中國在陛下,祖宗所傳之位器在陛下,兩宮之孝養在陛下,臣民之覆庇在陛下,奈之何其不重且慎也。夫以匹夫之微,適百里之外,尚且囊衣裘以禦寒暑,佩弓刀以備盜賊。陛下暴衣露蓋,曾不顧惜,此臣等之所未解也。陛下初謀此行,畿內連月大雨,及車駕至昌平,京城盡日大風楊塵,此非偶然,蓋天心仁愛陛下,欲留止其行也。人言縱不足聽,天意獨不可畏乎。周穆王窮海遠遊,致有祁招之箴。漢武帝深夜微行,致有逆旅之辱。前鑑不遠,惟聖明深念之。”不報。
  • 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嘉靖十年閏六月……庚寅,都察院歷事監生詹摐奏:“吏部侍郎徐縉,狥私不忠。以納賄之故驟升知府喻茂堅,以門生之故累遷知縣蕭一中,以親戚之故曲庇武庫司郎中伍餘福。“上曰:”詔許監生糾察所歷衙門,奸斃蓋以習聞,真知不容欺罔,庶不負祖宗設立歷事之意。摐所奏,都察院其從公勘覆以聞,儻有虗妄參奏治之。“徐縉尋具疏自明,並下都察院看詳。詹摐就對一訊語塞,都御史汪鋐等具上其欺狂狀,已有旨擬罪矣。摐復謬陳,初上疏時通政陳經,嘗泄于徐縉,縉乃使伍餘福,託兵部員外吳道南,以賄謟。已道南者摐鄉人,與餘福同官。及微服入廟市,私役五城弓兵,諸不法事,鋐力斥其妄。縉亦疏辨無之,並下都察院。會有人竊投牘於大學士張孚敬之門,孚敬發之,乃縉行賄已者即封,奏之。縉訴已實不知,意助摐者中傷臣也。上怒以為欺罔,鋐亦言縉雖愚昧不應至此,請密敕廠衞廉訪事蹟,仍會官廷鞫,庶真偽可辨。上曰:“卿憲臣之長,當秉公執法,摐固亡賴,縉亦非清介士,摐所指事雖不盡實,亦豈盡無,卿不奏法追勘,苐聽屬官,扶同迴護,今又持兩端繁詞瀆奏,非大臣事君之道,況歷事諸生,數有詔使言事,今未可首罪之。摐先奏及縉辦通賄事,一一從公審勘以聞”。給事中趙廷瑞、管懷理等,尋劾鋐反覆不忠,既收摐心,復陰為縉地,宜罷黜以戒不法。鋐亦自引避,御史徐汝圭則言,摐奸惡素不齒於鄉邦,往年營求報訃差,假官偽印,為所在官司所覺,訪捕未獲。於是法司及錦衣衞會問證成縉賄孚敬事,而摐挾私誣罔,其他私罪甚多。餘福所犯亦有狀,乃具獄以罪以請。上謂縉:“法當重治,唸曰講舊勞,黜為民。”以餘福幹,請降三級調外任,道南為餘福所使,亦調外任,摐罪始勿論俟,他事勘報以聞。
  • 3.    李峯,湯鈺林編著.蘇州歷代人物大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6
  • 4.    馬良春,李福田總主編.中國文學大辭典第七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4907頁
  • 5.    傳承先賢佳風 小主播帶你打卡張璁紀念館  .浙江新聞網[引用日期2023-06-26]
  • 6.    傅璇琮,許逸民,王學泰等主編.中國詩學大辭典.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第527頁
  • 7.    《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二》:弘治十八年三月……改進士崔銑、嚴嵩、湛若水、倪宗正、陸深、翟鑾、邵天和、徐縉、張九敍、蔡潮、林文迪、安邦、叚炅、蔡天祐、胡鐸、高淓、馬卿、劉寓生、安磐、穆孔暉、李艾、王韋、趙中道、黃如金、閔楷、傅元、孫紹先、易舒誥、方獻科、張邦奇,為翰林院庶吉士讀書。命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學士張元楨、翰林院學士劉機教之。
  • 8.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一》:正德二年冬十月……戊寅,授庶吉士崔銑、嚴嵩、湛若水、陸深、翟鑾、徐縉為翰林院編修,叚炅、穆孔暉、易舒誥、張邦奇為檢討。邵天和等為給事中,邵天和吏科,張九敍、馬卿户科,蔡潮、高淓兵科,林文迪、胡鐸刑科。劉寓生等為監察御史,劉寓生狹西道,李艾浙江道,黃如金四川道,傅元河南道。王韋等為主事,王韋南京吏部,趙中道刑部。
  • 9.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四十九》:正德四年夏四月……以纂修實錄成,賞監修、太師兼太子太師、英國公張懋,總裁、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焦芳,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楊廷和,各銀五十兩,紵絲羅共六表裏,鞍馬一匹;副副總裁、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梁儲,銀四十兩,紵絲羅共四表裏;纂修、左諭德兼侍講毛紀、傅圭,侍讀朱希周,侍講豊熙、沈燾、吳一鵬,修撰顧鼎臣,編修汪俊、李廷相、温仁和、滕霄、何瑭、董玘,檢討汪偉、王九思,五經博士潘辰,各銀三十兩,紵絲羅二表裏;稽考參對修撰呂楠,編修崔銑、湛若水、翟鑾、徐縉、景晹,檢討叚炅、易舒誥、穆孔暉、張邦奇、焦黃中、胡纘宗,各銀十兩,紵絲一表裏;催纂並謄錄郎中等官沈冬魁等十員,各銀八兩,紵絲一表裏;收掌文書中書舍人劉訊,銀五兩,紵絲一表裏;謄錄監生、生員、儒士邵文恩等十五名,各銀三兩,絹二匹;史館吏並校尉等十四名,各鈔二十錠,絹一匹;人匠二十二名,各鈔二十錠,布一匹;事故官總裁、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王鏊,銀五十兩,紵絲羅共六表裏,鞍馬一匹;副纂修、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讀、禮部右侍郎靳貴,銀三十兩,紵絲羅二表裏。
  • 10.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正德九年五月……遣永壽伯朱德、高平伯谷大寬、武進伯朱本、永康侯徐源、刑部左侍郎張綸、安鄉伯張坤、寧陽候陳繼祖、泰寧候陳儒、武安侯鄭英、東寧伯焦洵充正使,刑部署郎中主事馬文、中書舍人尹繼祖、行人司行人張欽、翰林院編修景暘、兵科右給事中高淓、翰林院編修徐縉、鴻臚寺右寺丞張文澍、工科左給事中朱璣、尚寶司司丞劉皋、行人司行人張文明充副使,持節冊封崇府崇靖王世子厚耀為崇王,趙府趙王嫡長子厚煜為趙世子,韓府通謂恭𥙿王庶長子旭楊為通渭王,魯府東阿榮靖王庶長子鎮國將軍當滰為東阿王,鄒平恭懿王庶長子鎮國將軍當潩為鄒平王,荊府荊和王庶第二子厚焜為富順王,遼府長陽昭和王嫡長子恩鈉為長陽王,夫人黃氏進為長陽王妃,周府河陰王安丘夫人張氏進為河陰王妃,南城兵馬副指揮牛端女牛氏為魯府新蔡王妃,東城兵馬副指揮劉瓚女劉氏為秦府合陽王妃,西城兵馬副指揮賈倉女賈氏為沈府定陶王妃,南城兵馬副指揮彭鏞女彭氏為代府和川王妃。
  • 11.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正德十一年秋七月……甲午,升翰林院編修徐縉為侍讀,以九年秩滿也。
  • 1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正德十六年七月……禮部上初御經筵禮儀。一、直殿內官先一日於文華殿內設御座,又設御案於殿之東稍北,設講案於殿之東稍南。至期,司禮監官先陳四書、經書各一本,置御史各一本。置講案,四書東,經書西。是日早,上御西角門。早朝後,迴文華殿。進膳畢,易黑翼善冠、犀帶、青素袍,出御殿升座。將軍侍衞殿外,如常儀。鴻臚寺官引太傅、太保、少師、少保、少傅、尚書、學士等官及講讀官,並錦衣衞、鴻臚寺堂上官、翰林院執事官、侍儀御史、給事中序班,于丹陛上行五拜三叩頭禮畢,以次上殿,依品級東西序立。侍儀御史、給事中各二員於殿內南,分東西,北向序班。二員舉御案置御座前,二員舉講案置御座南正中。鴻臚寺官贊進講,講官二員出詣講案前稍南,北向並立。鴻臚寺官贊鞠躬,拜,叩頭,興,平身。翰林院執事官一員詣御案前跪展四書,起立於御案之東。講官一員進至講案前,講四書畢,講官退就原所。執事官於御案前跪掩四書畢,退就班。又執事官一員詣御案前跪展經書,起立於御案之西。講官一員進至講案前,講經書畢,講官退就原位並立。執事官於御案前跪掩經書畢,退就班。鴻臚寺官贊講官鞠躬、拜、叩頭、平身禮畢,退就班。序班四員舉御案及講案,俱置殿東原所。鴻臚寺官贊禮畢,各官以次出丹陛上,行叩頭禮,退。上還宮。一、先期講讀官撰四書、經書講義各一篇,務要明白簡當,切於正道,各預置於所講書內。一、會講禮儀,每月初二、十二、二十二會講。先期司禮監官陳設御案如前,至期候上御文華殿,侍衞侍儀執事進講禮同,但各官止行叩頭禮。一、是日各官俱青素衣服供事,上是之。乃命定國公徐光祚、大學士楊廷和知經筵事,大學士蔣冕、毛紀、袁宗皋同知經筵事,尚書兼學士石珤、少詹事兼侍讀周詔、祭酒趙永、侍講學士劉龍、左諭德兼侍讀顧鼎臣、温仁、和董、右諭德兼侍講李時、洗馬兼編修滕霄、侍讀徐縉、翟鑾、侍講穆孔暉、修撰楊慎、編修嚴嵩、許成名、劉棟皆兼經筵官,提督團營武定侯郭勳如例侍班。
  • 1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八》:嘉靖元年九月……翰林院侍讀徐縉,守制回籍,援講讀例,乞給驛以歸,許之。
  • 14.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一》:嘉靖四年五月……翰林院侍讀徐縉、編脩費採,服闋各復除原職。
  • 1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二》:嘉靖四年六月……以《武宗實錄》成,賜監修官定國公徐光祚、總裁官大學士費宏、石珤、賈詠各白金八十兩、文綺四表裏、羅衣一襲、鞍馬一副,副總裁官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吳壹鵬、侍講學士董玘人白金八十兩、文綺四表裏、羅衣一襲,纂修官侍講徐縉、翟鑾、許名成、侍講穆孔暉、張碧、劉樸、張潮、尹襄、修撰唐皋、楊維聰、邊憲、編修謝丕、劉棟、費採、林文俊、孫紹祖、蔡昂、倫以訓、崔桐、汪佃、葉式、王三錫、陳沂、鄺灝、餘承勳、劉世盛、陸釴、費懋中、江暉、馬汝驥、孫元、檢討金皋、張星、蕭汝成、林時、季方、湯惟學、席春、劉夔人白金二十兩、文綺二表裏、羅衣一襲,謄錄官尚寶司少卿方英、徐富、吏部員外郎邵文恩、大理寺右寺副周令、張天保、林應禧、中書舍人錢祿郭晟、嶽梁、莊臨、金雲鴻、週一元、光祿寺署丞張祚、鴻臚寺主簿劉恕、凌楫、康世鳳人白金五十兩、文綺二表裏、羅衣一襲,收掌官尚寶司少卿汪麟白金十兩、文綺一表裏,謄錄監生秀才十六人及續添謄錄官十五人各銀五兩、紵絲一表裏,吏校人匠鈔絹、布疋有差,賜故户部左侍郎王儼祭葬如例。
  • 1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二》:嘉靖四年六月……升纂修官:侍讀翟鑾翰林院學士,侍講穆孔暉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讀徐縉侍讀學士,修撰唐皋侍講學士,侍講張壁左春坊左諭德,侍讀許成名左春坊右諭德,侍講劉樸、尹襄、張潮俱司經局洗馬,修撰邊憲、編修劉棟俱左春坊左中允,棟仍加俸一級,修撰楊維聰、編修孫紹祖俱右春坊右中允,編修崔桐、汪佃俱侍讀,葉桂章、王三錫、陳沂、鄺灝俱侍講,謝丕、費採俱左春坊左贊善,林文俊、蔡昂、檢金皋俱右春坊右贊善,編修餘承勳、陸釴、費懋中、汪暉、馬汝驥、葉式、劉世順、倫以訓(檢)【討】討,蕭(汝)【與】、成季方、湯惟學俱修撰,檢討張呈、林時俱編修。催纂官:太常寺卿劉棨升正二品階俸,尚寶司卿劉太常寺少卿,中書舍人郭昊光祿寺寺丞。謄錄官:尚寶司少卿方英、吏部稽勳司員外郎邵文恩俱尚寶司卿,加從四品階俸,尚寶司少卿徐富尚寶司卿兼侍書,大理寺右寺副周令、張天保、應林禧俱尚寶司司丞,中書舍人錢祿、郭晟、嶽梁、莊臨、金雲鴻俱大理寺左評事,週一元俸一級,鴻臚寺主簿康世鳳、中書舍人劉恕、凌楫俱試中書舍人,光祿寺署丞張祚通政司經歷。收掌官:尚寶司少卿汪麟尚寶司卿,編修孫元、檢討席春、劉夔原以改除入館,俱升按察司僉事。監生、秀才及辦事吏各授職有差。
  • 17.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七》:嘉靖六年六月……升翰林院侍讀學士徐縉為詹事府少詹事掌院事。
  • 1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一》:嘉靖六年十月……癸丑,升少詹事徐縉為禮部右侍郎,經筵日講仍舊。
  • 19.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六》:嘉靖七年三月……己亥,改禮部右侍郎徐縉為吏部右侍郎,經筵日講如故。
  • 20.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三》:嘉靖七年十月……己亥,吏部左侍郎董玘、右侍郎徐縉、禮部左侍郎李時、翰林院學士顧鼎臣、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謝丕、翰林院侍讀學士張璧,奏乞內府書籍。上賜玘等六員各四書書傳大全一部,加賜時鼎臣丕璧各文獻通考一部。
  • 2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四》:嘉靖七年閏十月……吏部右侍郎徐縉三品未滿考,援温仁和、董玘例,乞誥命,上以其講讀效勞特准與之。
  • 2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八》:嘉靖八年二月……乙亥,吏部左侍郎董、右侍郎徐縉、户部左侍郎王軏、右侍郎何瑭、禮部右侍郎嚴嵩、兵部左侍郎王廷相、刑部右侍郎聞淵、工部左侍郎何詔、右侍郎劉思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李如圭、通政司左通政宋滄、右通政陳經提督謄黃,右通政管楫、大理寺卿陳璋、左少卿曾直、右少卿魏校、太常寺卿蘇民、少卿歐陽鐸、太常寺卿陳道瀛、少卿劉穆提督四夷館,太僕寺卿餘瓚、少卿戴時宗、張楠、國子監祭酒陸深、順天府府尹黎奭、制敕房辦事太常寺卿劉棨、順天府府丞周令各以災異自陳乞休。上不允,俱命供職如故。
  • 2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嘉靖九年十二月……升吏部右侍郎徐縉為本部左侍郎,仍經筵日講。
  • 24.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一百二十七 嘉靖十年 閏六月 八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5-25]
  • 25.    翟寧煊. 徐縉研究[D]. 山東:山東大學,2020,第8-27、93-94頁.
  • 26.    《皇甫司勳集·卷四十七》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5-25]
  • 27.    《明文海·卷四百三十二》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5-25]
  • 28.    《大復集·卷十三》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5-25]
  • 29.    《迪功集·卷四》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5-25]
  • 30.    《鈐山堂集·卷第三十二》  .國學迷[引用日期2024-05-25]
  • 31.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中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1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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