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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擊航空兵

鎖定
強擊航空兵,是以低空、超低空抵近攻擊地面、水上目標為主要手段遂行作戰任務的航空兵。主要用於攻擊敵戰術縱深和淺近戰役縱深內的小型活動目標,直接支援陸、海軍作戰,以及參加奪取制空權的鬥爭。
中文名
強擊航空兵
任    務
直接支援陸、海軍作戰
類    型
航空兵

強擊航空兵歷史沿革

航空兵強擊作戰始於1915年8月,俄國航空隊對德軍進行低空掃射、轟炸,射擊3000餘發子彈,投彈4噸,支援俄近衞軍步兵師的地面進攻,這一作戰行動被稱為強擊活動。德軍於1917年組建了專門用於低空攻擊的航空兵分隊。其後,英國、法國也組建了類似的航空兵分隊,主要用於攻擊對方地面部隊的有生力量。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各國日益重視強擊航空兵的作用,逐步確立了其在戰爭中的重要地位,紛紛編配了各種新型強擊機,部隊規模也逐步擴大。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蘇聯衝擊航空兵作為一個兵種組建5個強擊機大隊,後來擴建為師、旅建制,至1943年其強擊作戰飛機數量佔飛機總數的30%以上。美軍建有攻擊機中隊、聯隊,1938年攻擊機的數量佔作戰飛機總數的20%。德國組建攻擊機軍團、聯隊、大隊,1939年編配各型強擊機700多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強擊航空兵的發展一度減慢,蘇聯在製成伊爾-10強擊機後,不再研製新機型,並於1956年取消強擊航空兵編制。但許多國家保留了強擊航空兵並繼續用於實戰。20世紀60年代末,美空軍組建編配A-7攻擊機的部隊;70年代末,又組建編配A-10攻擊機的部隊。聯邦德國和法國共同研製“阿爾法”噴氣強擊機,英法聯合研製“美洲虎”強擊機,英國研製“鷂”式強擊機,並先後編配部隊。蘇聯以殲擊轟炸航空兵取代衝擊航空兵之後,80年代初組建了編配蘇-25飛機專用於打擊敵地面裝甲部隊的航空兵部隊。21世紀初,俄羅斯部分混成師中編2個強擊航空兵團,每團編3個大隊。烏克蘭空軍編2個強擊機團。中國強擊航空兵始建於20世紀20~30年代。當時的山東航空司令部、東北航空司令部等地方軍事航空機構編配了“容克”飛機,編有相應的航空隊並用於實戰。1933年,在國民黨政府軍政部航空署所轄航空部隊、山西航空大隊等編配有此型飛機。抗日戰爭初期,國民黨空軍編有驅逐攻擊司令部,其中有2個航空隊編配“施萊克”攻擊機18架。在淞滬戰場投入的空軍兵力中共有97架驅逐攻擊機。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於1950年組建第一個強擊航空兵團,編配蘇制伊爾-10強擊機。1955年1月,強擊航空兵1個師參加解放一江山島作戰,直接支援登陸作戰行動。隨着精確制導武器、新一代戰術空地集束武器系列、火箭加速炸彈、燃料空氣炸彈等新型航彈和相應配套的機載導航攻擊系統、紅外線探測、激光照射系統等配備的發展,強擊航空兵的攻擊能力和生存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隱身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也使強擊航空兵的突防能力和戰術不斷提高和創新。

強擊航空兵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是:以航空火力支援地面部隊作戰,攻擊和消滅敵方戰術、戰役縱深內的指揮機構、防禦陣地、戰術導彈、坦克和裝甲戰車、有生力量和設施等;破壞和封鎖敵方交通運輸線;突擊和消滅敵登陸部隊、水面艦艇和空降兵;參與爭奪制空權,破壞敵方機場及飛機,摧毀敵方雷達和通信導航設備;實施航空偵察。

強擊航空兵兵種構成

強擊航空兵編配強擊機,主要從低空、超低空突擊地面和水面目標的航空兵。蘇聯曾稱衝擊航空兵。美、英、德等國家稱攻擊機部隊。分屬空軍和海軍。
(參考資料: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