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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堂文學
鎖定
- 作品名稱
- 廟堂文學
- 外文名
- miaotangwenxue
廟堂文學拆分解釋
廟堂:太廟的明堂。古代帝王祭祀、議事的地方。借指朝廷: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
文學:以語言為手段塑造形象來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種藝術。起源於人類的生產勞動。最早出現的是口頭文學,一般是與音樂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小説、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廟堂文學文體
一般來説,各種文體大抵都起源於民間,廟堂之作的文體也不例外。例如晉代到六朝,在廟堂中使用的一些詩歌尚多有四言體,而在民歌及多數文人創作中已盛行五七言詩。但那些四言詩仍是承襲《詩經》的文體,而在周代則不論民歌或文人創作,本來就基本上都是四言體。比較地説,歷來的廟堂文學中,只有南朝宋、齊二代的《明堂歌》中《歌白帝》的一首,據説是宋孝武帝劉駿叫謝莊依據“五行數”(認為“金數用九”)作了九言詩。這在民歌或一般文人創作中均極罕見。但這種“九言詩”實際.上不過是一句四言加一句五言所組成的。如:“百川如鏡天地爽且明,雲衝氣舉德盛在素精。”如果從文義而論在“鏡”、“舉”二字下加個逗號,是完全可以的。至於四言和五言則起源於民歌為大家公認的事實。即以音樂而論,歷來雖有“雅”、“俗”之分,其實二者的關係也是辯證地發展的。往往前代的俗樂,到後代卻成了雅樂。如漢魏的“相和歌辭”,在當時本屬“俗樂”,到了南朝,王僧虔就把它視為“雅樂”而把“子夜歌”之類看作“俗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