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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車起義

(清咸豐年間發生的農民起義)

鎖定
庫車起義是一件發生在清咸豐年間、新疆維吾爾族農民起事的歷史事件。
中文名
庫車起義
起義時期
清咸豐年間

目錄

庫車起義背景

道光(1821—1850)年間,庫車伯克掠奪土地問題已日漸嚴重。僅阿奇木伯克皮魯斯1人,侵佔官田和民田便達1600餘帕特瑪(5.3石小麥所播種土地面積為1帕特瑪),比法定允許佔有土地高出10倍多。又私役“燕齊”(地位相當於農奴)198户,比法定允許佔有户數高出1倍半。土地雖多為各級伯克所有,而糧賦卻仍要當地農民分攤。廣大農民羣眾怨聲載道。
咸豐元年至四年(1851—1854),庫車、沙雅兩城伯克借修瑪扎(麻扎)、拱北、大橋、軍台卡倫等之機,又向高利貸商號借錢肥私,卻將還債任務定由各莊民眾負擔。
五年(1855年)邁買鐵裏和呢雅孜因不堪伯克們的壓榨,潛往告伊犁將軍扎拉芬泰。葉爾羌參贊大臣常清以庫車伯克劣跡昭著,令眾伯克“毋得再有科派”。鬥爭初步獲勝,邁買鐵裏威信倍增,遂自稱“海里拜”(哈里發),並推舉伊布拉伊木·夏為領導人。 [1] 

庫車起義經過

六年冬,阿奇木伯克愛莫特派人往胡那斯莊催交租税,為邁買鐵裏等鞭笞。愛莫特怨,與庫車辦事大臣烏爾清阿密商,查辦邁買鐵裏等。邁買鐵裏率眾抗拒,迫烏爾清阿讓步,同意農民“只當五樣官差”。烏爾清阿表面答應,暗中又謀迫害邁買鐵裏。事為民眾得知,遂聚集衝擊阿奇木伯克衙門,並扣留七品伯克哈底爾作人質。烏爾清阿軟硬兼施,陰謀解散起義隊伍。義軍拒絕,“各執刀矛,列馬成隊”,齊稱要嚴懲行兇的大小伯克,還解救被強徵修渠民伕。三月九日,邁買鐵裏等於牌子瓦特集眾2000餘人,令新任伯克庫爾班宣佈5項要求:
  1. 革退伯克、阿訇之職;
  2. 放回被迫為娼的婦女;
  3. 只當5樣差使;
  4. 裁撤各衙門“戈什哈”(跟役)和燕齊户;
  5. 退還伯克、通事私佔的牌魯爾官苜蓿地。
鬥爭矛頭直指封建農奴制度。烏爾清阿被迫把200名被霸佔婦女放回,將愛莫特等摘去頂翎拘押。但不久又各自官復原職。邁買鐵裏怒,暗中聚眾備糧,與喀什噶爾(今喀什)所屬阿圖什銅礦起義羣眾聯絡,定於三月十三日合力夾攻庫車城。嗣因起事之前天氣驟變,起義無法按時舉行。邁買鐵裏為堅持鬥爭,謀移兵阿克蘇。及至哈拉塔爾,因遭伏擊,義軍寡不敵眾,敗。邁買鐵裏、伊布拉伊木·夏被俘處死,起義失敗。 [1] 
參考資料
  • 1.    高文德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1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