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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廳發〔2009〕56號)及巴彥淖爾市委、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設立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科技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
局    長
張濤 [1] 

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職責調整

(一)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二)加強巴彥淖爾市科技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加快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發展科學技術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編制我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全市科技重大項目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加強應用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的相關政策,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五)牽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制訂相關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牧區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負責制定全市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火炬計劃、星火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等科技開發計劃的制訂並指導實施。
(七)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知識產權戰略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知識產權重大活動、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
(九)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制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發展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科技合作計劃;負責商籤和執行官方科技合作協議、協定等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2] 

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紀檢、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政策監督科。承擔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貫徹落實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組織起草市科技發展相關規範性文件草案。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提出推動科研機構創新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佈局的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擬定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承擔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組織推薦申報自治區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承擔科研誠信建設、科技安全、科技保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相關工作。
(三)發展規劃科。參與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協調實施,統籌管理科技計劃項目。組織開展全市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建設管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全市科技報告制度。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工作。承擔全市科研資金協調、評估、監管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本部門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基礎研究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提出市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並監督實施。推進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四)農村科技科。參與擬訂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劃項目。指導農村牧區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牧區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載體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
(五)高新技術科。參與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劃項目。提出相關領域平台、載體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六)社會發展科技科。參與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劃項目。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載體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負責政府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旗縣區和有關部門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牽頭負責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成果評估推廣。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點出國(境)培訓工作。 [3] 

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領導班子

張濤:局長。 [4] 
張 旭:黨組書記、副局長、一級調研員,負責市科技局黨組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農村科技科、政策監督科、科學技術研究所;聯繫市農科院。
喬 文:二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發展規劃科、高新技術科、社會發展科技科、科學技術成果轉化中心;分管科技計劃、財務、人才工作;聯繫能源監測站、水科所、林研所。
薛富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分管人事、年度考核、扶貧、政務公開工作。
趙向東: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協助黨組書記分管機關黨建、工青婦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七五”普法、國防教育、雙擁、信訪)、計劃生育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