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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縣糧食局

鎖定
研究全縣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中文名
宿松縣糧食局
類    別
政府部門
地    點
宿松縣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縣本級糧食行業規範性文件草案和政策建議。
(二)研究並提出縣級糧油儲備的適當規模、總體佈局、收儲計劃和動用建議,協助搞好國家和省級儲備糧的管理。
(三)承擔全縣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責任,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國家政策性糧油收購任務的落實,保障軍糧供給,協調和幫助解決災區、庫區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和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
(四)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推動糧食產業化發展與行業技術進步;負責轄區內社區糧食流通、從業機構和人員的統計,依法加強對糧食市場主體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服務;指導與推進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和結構調整。
(五)編制全縣糧食倉儲設施建設規劃;監督執行糧食倉儲管理的技術規範;指導全縣科學儲糧及倉儲設施技術改造;負責全縣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管,協助管理國家和省、縣級儲備糧並落實好收購、銷售、輪換任務;配合有關部門強化糧食批發、零售市場的管理,穩定糧食市場價格。
(六)依法對糧食收購實施行政許可並加強監管;依法履行對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糧食質量及原糧衞生的監管職責;協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並集中管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歷史掛賬;監督管理全縣糧食系統國有資產,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七)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