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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4日,其前身為“宣城行署税務局”。1994年,國地税分設,從原宣城地區行署税務局中分出相應的人員和設備,成立宣城地區行署地方税務局,受宣城地區行政公署直接領導;1998年5月進行地税機構管理體制改革,更名為宣城地區地方税務局,實行省級以下垂直管理;2001年2月因撤地建市更名為宣城市地方税務局;2002年8月實施完成機構改革。截止2008年12月31日,市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下設2個直屬機構和1個派出機構,下轄7個縣(市、區)地方税務。
2017年11月,宣城市地方税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税務總局宣城市税務局掛牌成立,標誌着原宣城市國家税務局、宣城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2] 
中文名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
外文名
Xuancheng Local Taxation Bureau
地    點
宣城市
級    別
縣級
職    能
指導本地區地方税收業務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機構概況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負責轄區內的地方税收、社會保險費和部分地方政府委託代徵基金、費和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轄區內現有5.58萬餘户納税人,全部進入全省統一的徵管信息系統,另外還實行了網上報税、税銀聯網、費銀聯網等多種徵收方式,税收徵管的信息化化水平大幅提升。2008年度收入總量突破28.08億元,是機構成立之初的20.3倍。全市地税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778人,取得大專以上學歷人員達97.95%,其中65.60%取得了本科學歷,擁有税務師、會計師、經濟師等各類中級職稱和執業資格人員達44.42%,是一支知識化、專業化的幹部隊伍。全系統被授予市級“文明行業”,市局和7個縣(市、區)局全部被授予市級“文明單位”,其中5個縣(市)局為“安徽省第八屆文明單位”,塑造了良好的地税形象。 [3]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全省地方税收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要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編報、分配本地區地方税收收入計劃,組織各項地方税收收入。負責本地區税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本地區地方税收業務。
(四)負責社會保險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等基金(費)的徵收管理。
(五)監督檢查國家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本地區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税務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財務經費、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税收信息化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開展税收理論與政策的調查研究,組織税收宣傳。
(十二)承辦省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協調機關內、外部工作關係,制定系統年度要作計劃和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信息、宣傳以及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基礎設施建設、裝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人:朱立飛
政策法規科
組織税收法規、規章以及重要税收政策的調研,承辦重大税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
辦理税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
負責地方税務系統普法教育和規範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承辦地方税務公告等事宜。
負責人:張志忠
税政一科
負責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費附加以及涉外地方税收政策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有關税收政策執行情況;參與有關税收計劃的編制、督促、檢查和考核計劃落實情況;開展有關税源普查和監測;參與有關偷逃抗欠税案件的處理。
負責人:李傳寶
税政二科
負責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有關税收政策的執行。參與有關税收計劃的編制,督促、檢查和考核計劃落實情況;開展有關税源普杳和監測;參與有關偷逃抗欠税案件的處理。
負責人:汪建明
基金(費)徵收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地方教育附加費等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各項基金(費)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落實;開展基金(費)政策的有關調研工作。
負責人:洪曉英
徵收管理科
貫徹實施税收徵管法;研究擬定綜合性税收、個體税收徵管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地方税收徵管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和税收徵管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税收執法保障體系建設。
負責人:王同波
計劃財務科
負責編制地方税收入計劃,分析收入計劃執行情況並檢查、督促和落實;貫徹執行會計和財務制度,實施税收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負責税收票證和基金(費)票證的管理;負責各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地方税源的統計和調查研究工作。
負責人:魯 玲
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辦所轄地方税務局(分局)正副局及相當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負責人:徐 焰
監察室(財務監督科)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對單位和個人違法亂紀行為的人民來信以及違紀單位和個人對所受處理、處分不服的申訴;按照管理權限,調查和處理違違紀案件;監督檢查本系統年度財務收支、經費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監督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及其他審計事項。
負責人:謝世美
機關黨委辦公室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團組織和工、青、婦工作。
負責人:宣政華
信息中心
負責全系統税務信息化發展規劃起草,計算機税務管理工作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建立、管理和維護全系統計算機網絡;負責系統內重要服務器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系統內重要軟件推廣應用和技術培訓以及與有關部門的聯網和信息交換;收集處理和管理重要税收信息資料。
負責人:陳金虎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單位榮譽

2014年12月,獲得“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7] 
2017年11月,宣城市地方税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下屬單位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稽查局
負責貫徹執行税務稽查規章制度,依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地方税收稽查和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查處工作;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偷税、抗税、騙税等涉税案件;指導、協調地方税務系統稽查工作。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徵收管理分局
負責重點税源(含涉外税源,下同)的納税申報、税款和有關基金(費)集中徵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税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税收計劃、税收會計、税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税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工作;負責執行税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地方税源納税申報,税款和有關基金(費)徵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税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税收計劃、税收會計、税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税收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税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5] 
宣城市地方税務局涉外分局
負責承擔全市涉外地方税的徵收管理、納税服務和日常檢查工作;承擔涉外企業税源監控和管理,開展納税評估,組織實施反避税調查工作。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