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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子授南班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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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子授南班官》是北宋沈括創作的文言文。
作品名稱
《宗子授南班官》
作    者
沈括
創作年代
北宋
作品出處
《夢溪筆談》
文學體裁
文言文

宗子授南班官作品原文

宗子授南班官①,世傳王文正太尉②為宰相日始開此議,不然也。故事,宗子無遷官法,唯遇稀曠大慶③則普遷一官。景祐中,初定祖宗並配南郊,宗室欲緣大禮乞推恩④,使諸王宮教授刁約⑤草表上聞祐。後約見丞相王沂公⑥祐,公問前日宗室乞遷官表何人所為。約未測其意,答以不知。歸而思之,恐事窮且得罪,乃再詣相府。沂公問之如前,約愈恐,不復敢隱,遂以實對。公曰:“無他,但愛其文詞耳。”再三嘉獎。徐曰:“已得旨別有措置,更數日當有指揮⑦。”自此遂有南班之授。近屬自初除小將軍⑧,凡七遷則為節度使,遂為定製。諸宗子以千縑⑨謝約,約辭不敢受。予與刁親舊,刁嚐出表藁以示予。 [1] 

宗子授南班官作品註釋

①宗子:宗人、宗室,皇族子弟。南班官:即環衞官,包括左右金吾衞、左右衞、左右驍衞、左右武衞、左右屯衞、左右領軍衞、左右監門衞、左右千牛衞上將軍、大將軍、將軍。為無職事、無定員的虛銜,僅用於武臣贈典或安置閒散武職人員,亦用於除拜宗室。
②王文正:即王旦(957—1017)。字子明,莘縣(今屬山東)人。宋真宗時官至宰相。卒諡文貞,後來宋人避仁宗諱而改稱文正。太尉:此用作軍事長官的尊稱。因王旦曾為同知樞密院事,故以太尉稱之。按下文敍及宰相王曾,諡號文正,沈括為區別兩文正,故於此特加“太尉”二字。宋人或以宗室授南班事屬之王旦,亦因以兩文正相混之故。
③稀曠大慶:很少舉行的大規模慶祝典禮。
④推恩:施恩惠於他人。此特指皇帝利用特殊機會授予官階爵位等。
⑤諸王宮教授:教授宗室子弟的學官名。宋代各王宮均設大學和小學,宗室子弟十歲以上入小學,二十歲以上入大學,其學官稱教授。刁約(?—約1082):字景純,丹徒(今江蘇鎮江)人。熙寧初官至判太常寺。卒年八十餘。
⑥王沂公:即王曾(978—1038)。字孝先,青州益都(今山東青州)人。宋仁宗時官至宰相,封沂國公。卒諡文正。
⑦指揮:宋代尚書省各部臨時解釋皇帝敕令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⑧小將軍:即將軍。因將軍位在上將軍、大將軍之下,故稱“小將軍”。
⑨千縑(jiān):一千匹細絹。 [1] 

宗子授南班官作品譯文

宗室子弟授予南班官銜,世人傳説是在王文正(旦)為宰相時開始提議的,事實不是這樣。按舊時制度,宗室子弟沒有升遷官階的法規,只有遇到很少舉行的盛大慶典,才普遍升遷一級。景祐年間,初次制定在南郊合祭天地時以太祖、太宗、真宗一起配享的制度,宗室欲藉此大典禮請求推恩遷官,因而讓諸王宮教授刁約起草表章報告皇上。事後刁約拜見宰相王沂公(曾),沂公問日前宗室請求遷官的表章是誰起草的。刁約一時猜不透他的意思,就回答説不知道。回來後刁約想這事,怕事情被追查後會造成窘迫且將得罪,於是又到宰相府拜見沂公。沂公還像上次那樣問他,刁約更加恐慌,不敢再隱瞞,遂如實回答。沂公説:“沒有其他意思,只是喜歡這表章的文詞。”並再三給以表揚。然後又慢慢説道:“已得皇上旨意另行安排,隔幾天就會有政府的指令。”自此遂有宗室授予南班官的成例。皇帝的近親從開始除授位次低的將軍,凡經七次升遷,即升至節度使,於是成為固定的制度。宗室諸人用上千匹細絹答謝刁約,刁約推辭不敢接受。我和刁約有親戚故舊關係,他曾出示當時所上表章的草稿給我看過。 [1] 

宗子授南班官作者簡介

沈括像 沈括像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號夢溪丈人,北宋杭州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漢族。1歲時南遷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陽一帶,後隱居於福建的尤溪一帶。公元1063年(仁宗嘉祐八年)進士。神宗時參與王安石變法運動。公元1072年(熙寧五年)提舉司天監,次年赴兩浙考察水利、差役。公元1075年(熙寧八年)出使遼國,駁斥遼的爭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學士,權三司使,整頓陝西鹽政。後知延州(今陝西延安),加強對西夏的防禦。1082年(元豐五年)以宋軍於永樂城之戰中為西夏所敗,連累被貶。晚年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夢溪筆談》。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