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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簡
鎖定
孟簡,字幾道,德州平昌縣(今山東省臨邑縣)人。唐朝大臣、水利專家,醫學家孟詵之孫。
貞元七年,進士及第,通過博學宏辭科考試,授户部參軍,累遷吏部員外郎。唐憲宗即位後。遷司封郎中、諫議大夫,出任常州刺史,開通孟河,造福百姓,入為給事中,歷任越州刺史、户部侍郎、山南東道節度使、分司東都。唐穆宗嗣位後,貶為吉州司馬,歷任睦、常二州刺史,遷太子賓客、分司東都。長慶三年十二月(824年),因病逝世。
(畫像取自1928年修《江蘇毘陵孟氏宗譜》)
孟簡人物生平
孟簡少年得志
孟簡自幼聰明,貞元七年(791年)前後,考中進士,再參加博學宏詞科(此科唐玄宗時期,以博學宏詞科為首要,登科者地位崇高)考試,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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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元九年(793年),擔任浙東觀察使皇甫政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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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元十三年(797年),隨皇甫政入朝任職,累官至倉部員外郎。貞元二十一年(805年),轉吏部員外郎。元和二年(807年),遷司封郎中。元和四年(809年),拜諫議大夫、知匭(朝廷接受臣民投書的匣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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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簡開通孟河
元和六年 (811年),成德節度使王承宗反叛,唐憲宗命宦宮吐突承璀為招討使,帶兵進討。孟簡以為不當, “抗疏” “固爭”,結果以 “語訐” “悻切”罪被貶出京,出為常州(今江蘇常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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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時期,長江自鎮江以下江寬水深,風大浪高,糧航行承受極大風險,以致糧船大多由南運河至潤洲(今鎮江)過江至對岸六圩入北運河北上。但由於奔牛以上河段地勢高昂,一遇枯水,航船堵塞,交通極為不便。
孟簡到任後,瞭解到這一情況,作了實地考察,同時瞭解到由於武進西北無通江大河,加上地勢高昂,灌溉困難,農業作物收穫無保障,農民苦不堪言。
元和八年(813年),孟簡徵集常州郡內及附近的民工15萬人,對北自河莊(今孟河城)附近長江岸起,南至奔牛附近萬緣橋京杭大運河岸一線中間的舊河道進行貫通拓浚。工程期間,孟簡親赴河岸監察。河成,長四十一里,滾滾江水從此直達南注,入大運河,河水灌溉了四千餘頃土地,提高了作物產量,農民温飽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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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漕糧船隻亦可經由此入江,沿揚中大沙洲內側夾江西航至潤州附近過江入北運河,分流了漕運。後人為紀念孟簡的功績,因而把新開通的河道稱為“孟河”,千百年來一直延用。
孟簡晚年生活
元和十四年(819年),皇上命令在谷城縣設置羣牧,命名為“臨漢監”,讓孟簡充任使者。孟簡上奏請求均州鄖鄉縣鎮遏使趙潔擔任本縣縣令,台司上奏卻有虧於刑典,於是懲罰一個月的俸祿。同年,改任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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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十五年(820年),唐穆宗嗣位,孟簡被貶為吉州司馬員外同正員。當初,孟簡在襄陽,通過心腹官吏陸翰上都進奏,聯絡串通宦官侍從。陸翰知道孟簡的隱私,卻漸漸不能控制,並且愈發傲慢。孟簡很憤怒,追趕到州中,用土袋子殺了他,而且要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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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翰的子侄到了京城,進狀申訴冤情,並且告訴孟簡私藏贓物的事情。御史台查核驗證,獲得孟簡賄賂吐突承璀錢帛等共七千多貫匹,事實很清楚,所以再次貶謫孟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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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簡主要成就
孟簡文化
孟簡精於佛典,曾受詔與劉伯芻、歸登、蕭俛同至醴泉寺翻譯 《太乘本生心地觀經》。 同時, “尤工詩,善行書”,詩文工整,善長行書所作 《詠歐陽行周事並序》,敍寫歐陽詹與太原妓戀愛事蹟。 《全唐詩》卷四百七十三錄其詩七首, 《全唐文》卷六百一十六收其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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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簡其他信息
孟簡到常州後,廉潔奉公,勤於政務,興修水利,發展生產,可謂政績卓著。當時,長江自鎮江以下江寬水深,風大浪高,經常發生運糧漕船沉入大江的惡性事故,為避風險,很多糧船都由南運河至潤洲 (今江蘇鎮江)過江至對岸六圩入北運河北上。但北運河個別河段地勢高昂,一遇枯水,航船經常堵塞。孟簡到任後,經過實地考察,摸清了這一情況,同時瞭解到由於武進西北無通江大河,加上地勢高昂,灌溉困難,農業生產受到極大影響,農民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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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八年(813年),孟簡徵集常州郡內及附近民工15萬人,對北自河莊 (今孟河城)附近長江岸起,南至奔牛附近萬緣橋京杭大運河岸一線中間41裏的舊河道進行貫通拓浚。從此,滾滾江水注入大運河,不僅漕運一下子暢通起來,而且 “灌溉沃壤四千餘頃”,對當地農業生產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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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為紀念孟簡的功績,因而把新開通的河道稱為 “孟瀆”。
孟簡歷史評價
《舊唐書》:“簡性俊拔尚義。早歲交友先歿者,視其孤,每厚於周恤,議者以為有前輩風。然溺於浮圖之教,為儒曹所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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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簡軼事典故
刑部尚書李遜曾經擔任浙東觀察使,他的性格仁慈,保護百姓利益,抑制官僚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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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諸暨縣尉,包君的任期滿了以後,居住在諸暨縣邊境附近。他與一個土豪有來往,這個土豪家裏非常富有,平常都送一些新鮮水果給包君。有一天,包君的妻子突然心腹發病。別人看了以後都説是中了一種叫作盅的毒蟲的毒,並且得知是因為土豪送來水果,妻子偶然吃了一點,就得了這種怪病。別人告訴包君,這個土豪家裏養盅,已經害死過許多人了。人們又告訴他説,養這種毒蟲的人,都會解毒的方法。如今應迅速把夫人送到土豪家去求救。包君當時就僱了一條船,帶着妻子前往土豪家,過了一宿才到達。
這時土豪已經知道他們要去,害怕自己養毒蟲害人的事情泄漏。等包君的船到了以後,包君走上岸正要去求救時。土豪已經暗中埋伏了十多個僕人,沒等包君説話,這些人就開始大聲叫罵,把包君拽倒在地,用棍子打了幾十下。土豪又叫村裏的二十多個婦女,上船把包君的妻子拉出來,查看了中毒的症狀,然後揪着她的頭髮把頭往地上碰,百般折磨污辱,包君的妻子本來就瘦弱多病,並且懷有身孕,回到船上就死了。
包君僥倖活下,還沒有回到家裏,土豪就坐快船趕到州府,向李遜告狀,説包君倚仗從前當過縣尉,帶着妻子來到他的莊院,虛構罪名,擾亂鬧事,詐取錢物,令他非常冤屈氣憤。李遜當時就派人帶着枷鎖去抓包君。包君剛剛回到家裏。妻子的屍體還沒有掩埋,準備辦完喪事再去州府講理。這時州里的差人忽然到了,給他戴上枷鎖,將他押走。
這一天,觀察判官獨孤在廳裏打盹兒。夢見一個女人,神色悲傷悽慘,捧着一個石硯獻給他。獨孤接受了,心裏對她很同情。不一會兒,包君被押到了,李遜讓獨孤來審理。獨孤一問,包君所居住的地方正是石硯村,他把包君叫進屋裏,仔細詢問事情的來龍去脈。又問包君妻子的體形相貌和年齡,正是自己夢中所見到的女人,心中既感慨又憤怒。
數日之後,土豪承認了自己的罪行。獨孤把審理報告拿給李遜看,李遜認為他判的不公正,只憑土豪的原狀,改判包君倚仗以前的資歷,擅自到老百姓家裏鬧事,打十棍。土豪以前當過縣官,罰做二十天工。從事和幕僚等官員都為包君説話,獨孤也極力為包君爭辯,然而竟沒有效果。包君妻子的哥哥在揚州聽到判決結果,從遠處趕來浙東求見李遜,哭着述説妹妹冤死的慘狀。李遜大怒,認為他是來作説客,打了他脊背二十棍,將他趕出州界。淮南一帶沒有不認為這個案子斷得冤枉奇怪的。獨孤託病辭職。
當時尚書孟簡任常州刺史,經常到浙東附近,對這件事知道得很清楚。第二年,他接替李遜擔任浙東觀察使,便先送出名片,命令逮捕土豪一家十多口人。孟簡到任以後沒過幾天,李遜還沒有走,就把土豪一家十多口人處死了。他還贈送給包君許多錢物。幾個州的人們聽到這個消息,沒有不慶賀叫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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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簡個人作品
擅長詩文,所作《詠歐陽行周事並序》,敍寫歐陽詹與太原妓戀愛事蹟,頗為動人。《全唐詩》卷四百七十三錄其詩七首,《全唐文》卷六百一十六收其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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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簡親屬成員
曾祖父:孟詵,著名學者、醫學家、飲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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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簡史籍記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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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隋唐時期的德州名人———孟簡 .德州學院報[引用日期2019-07-16]
- 2.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早歲交友先歿者,視其孤,每厚於周恤,議者以為有前輩風。然溺於浮圖之教,為儒曹所誚。
- 3.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八十五》尚節義,與之交者,雖歿,視恤其孤不少衰。晚路殊躁急,佞佛過甚,為時所誚。嘗與劉伯芻、歸登、蕭俯譯次梵言者。
- 4.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八十五》孟簡,字幾道,德州平昌人。
- 5.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八十五》簡舉進士、宏辭連中,累遷倉部員外郎。
- 6.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八十五》王叔文任户部,簡以不附離見疾,不敢顯黜,宰相韋執誼為徙它曹。
- 7.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户部侍郎王叔文竊政,簡為子司,多不附之;叔文惡之雖甚,亦不至擯斥。尋遷司封郎中。
- 8. 《新唐書 卷第一百六十 列傳第八十五》代李遜為浙東觀察使。
- 9.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元和四年,超拜諫議大夫,知匭事。簡明於內典。
- 10.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王承宗叛,詔以吐突承璀為招討使。簡抗疏論之,坐語訐,出為常州刺史。
- 11.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簡始到郡,開古孟瀆,長四十一里,灌溉沃壤四千餘頃,為廉使舉其課績,是有就加之命。
- 12.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八十五》州有孟瀆,久淤閼,簡治導,溉田凡四千頃,以勞賜金紫,召為給事中。
- 13.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九年,出為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東觀察使。
- 14.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十二年,入為户部侍郎。
- 15.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十三年,代崔元略為御史中丞,仍兼户部侍郎。
- 16.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是歲,出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
- 17.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十四年,敕於谷城縣置羣牧,命曰"臨漢監",令簡充使。簡奏請均州鄖鄉縣鎮遏使趙潔充本縣令,台司奏有虧刑典,罰一月俸。是歲,改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 18.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八十五》簡以親吏陸翰主奏邸,關通閹侍,翰持之,數傲很,簡怒,追還,以土囊斃之。
- 19.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十五年,穆宗即位,貶吉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初,簡在襄陽,以腹心吏陸翰知上都進奏,委以關通中貴。翰持簡陰事,漸不可制。簡怒,追至州,以土囊殺之,且欲滅口。翰子弟詣闕,進狀訴冤,且告簡贓狀。御史台按驗,獲簡賂吐突承璀錢帛等共計七千餘貫匹,事狀明白,故再貶之。
- 20.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長慶元年大赦,量移睦州刺史。
- 21.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八十五》左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再貶吉州司馬。以赦令進睦州刺史,復徙常州,仍太子賓客分司,卒。
- 22.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長慶元年大赦,量移睦州刺史。二年,移常州刺史。三年,入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其年十二月卒。
- 23.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8-03]
- 24. 新唐書 列傳第八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8-03]
- 25.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八十五》遜抑士族,右編人,至橫恣不檢。
- 26.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承李遜抑遏士族、恣縱編户之後,及簡為政。
- 27.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承李遜抑遏士族、恣縱編户之後,及簡為政,一皆反之,而農估多受其弊,當時以為兩未可也。
- 28.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八十五》代李遜為浙東觀察使。遜抑士族,右編人,至橫恣不檢,及簡,一反之,農估兼受其弊,時謂兩失之。
- 29. 《新唐書 卷一百六十 列傳八十五》嘗與劉伯芻、歸登、蕭俯譯次梵言者。
- 30. 《舊唐書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六年,詔與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右補闕蕭俛等,同就醴泉佛寺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經》,簡最擅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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