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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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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合理是客觀唯心主義的理論,意思是:宇宙的本原是絕對精神(理性),它自在地具備着一切,然後外化出自然界、人類社會精神科學,最後在更高的層次上回歸自身。因此,凡是在這個發展軌跡上的就是合理的(“合乎理性”的簡略説法),也就是必然會出現的,是現實的。出自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序。 [1] 
中文名
存在即合理
外文名
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派    別
客觀唯心主義
出    自
《法哲學原理》序

存在即合理術語出處

黑格爾的這句名言出自其《法哲學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20)
原文是: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英文翻譯是:What is reasonable is real; that which is real is reasonable
另譯: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

存在即合理理解

存在即合理分辨“合理”

簡言之:誤解在“理”字上,也就是原文的"vernünftig"這個詞上。 "vernünftig" 和 "Vernunft"(理性) 有關,英文翻譯成 "reasonable" 或 "rational",這與通常意義下中文的 “合理” 的含義並不相同。中文的 “合理” 經常被理解為 “必要的、恰當的、可以理解的、可以被允許的”,例如 “收費 ‘合理’”。但是要注意,這個詞語的本義是 “合乎道理或事理”,也就是 有原因的 或 可被歸因的,而不是 “正確的(right)”。

存在即合理起源解釋

黑格爾認為,宇宙的本原是絕對精神(der absolute Geist)。它自在地具備着一切,然後外化出自然界、人類社會精神科學,最後在更高的層次上回歸自身。因此,凡是在這個發展軌跡上的就是合乎理性(vernünftig)的,也就是必然會出現的、是現實(wirklich)的。反過來講也同樣成立。這才是“存在即合理”的本來意思。
參考資料
  • 1.    方洲主編. 哲學入門大全集[M]. 北京:華語教學出版社, 2011.09.156-1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