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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東

(殺人罪犯)

鎖定
姜志東是一名從精神分裂症患者到的殺人罪犯。
中文名
姜志東
國    籍
中國

姜志東人物經歷

1998年11月起,他先後被診斷出憂鬱性神經官能症、憂鬱型精神分裂、偏執性精神分裂症、精神創傷後應激障礙、心因性反應和反應性抑鬱等多種精神疾病,吃過的抗精神病藥物不下20餘種,卻始終不見起色。姜志東父母以教師體罰致使兒子患上精神病為由,向學校索賠醫藥費。直到2002年,官司贏了,賠償款還未拿到,姜志東就製造了“鬧市血案”致兩死一傷,之後被認定故意殺人罪執行了死刑。 [1] 

姜志東人物事件

2002年9月18日傍晚時分,一個20歲出頭的少年提着一把近半米長的刀,踩着緩慢的步子從鬧市集向雙塔區醫院方向走去,衣服上還沾有血跡。一路上,少年不時停下,從沿街的商販攤位上抓起水果塞進嘴裏,猶入無人之境,直到巡邏的民警將其制服。十幾分鍾前,他在兩公里開外的一棟紅磚樓裏用刀接連砍刺三人,致使兩人死亡和一人輕傷。更令人震驚的是,死傷者均是雙塔區法院時任院長王某龍的親屬。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