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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聖作之碑
(邢台市2A級景點)
鎖定
大觀聖作之碑,北宋大觀元年資正殿學士鄭居正“奏乞以御筆八行詔旨摹刻於石,立於宮學,次及太學,辟雍天下郡邑”。於次年刻石,立於平鄉縣舊城(今平鄉鎮)的學宮之內。碑通高5.14米,寬1.38米,厚0.38米,碑額身高1.40米,寬1.50米,浮雕七龍盤頂。
大觀聖作之碑概況
碑額“大觀聖作之碑”為權相蔡京題寫;碑身高2.94米,正面刻宋徽宗頒發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詔旨,共1021字,現殘存729字,為書學博士李時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體”摹寫而成,筆法俊逸;碑陰額書“大鐘主柴如意姊大娘”字樣。碑兩側亦刻有文字,但鐫刻年代在金大安三年之後,與碑初立之時相差103年;龜趺座,高0.80米,寬1.50米,長2.70米。為兩半塊拼制而成。此碑雖殘,但歷史、藝術價值較高,2007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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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聖作之碑歷史沿革
北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資正殿學士鄭居正“奏乞以御筆八行詔旨摹刻於石,立於宮學,次及太學,辟雍天下郡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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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禮部尚書兼侍講鄭久中“令以所賜刻石”,遂尊上命,刻石立於縣學宮文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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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聖作之碑初立時,僅正面撰文。其後,在金大安三年之後,於碑陰及左右側面又撰文補刻,因碑文之右側刻有“大安三年歲次辛未”(公元1211年)字樣,其年代與該碑初立之時相距百年有餘。其字跡不可全辯。該碑不知於何年自碑額下40公分處斷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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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聖作之碑(2張)
大觀聖作之碑建築規模
大觀聖作之碑,通高5.14米,寬1.38米,厚0.38米,碑額身高1.40米,寬1.50米,浮雕七龍盤頂。碑額“大觀聖作之碑”為權相蔡京題寫;碑身高2.94米,正面刻宋徽宗頒發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詔旨,共1021字,現殘存729字,為書學博士李時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體”摹寫而成,筆法俊逸;碑陰額書“大鐘主柴如意姊大娘”字樣。碑兩側亦刻有文字,但鐫刻年代在金大安三年之後,與碑初立之時相差103年;龜趺座,高0.80米,寬1.50米,長2.70米。為兩半塊拼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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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聖作之碑主要價值
大觀聖作之碑歷史價值
北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資正殿學士鄭居中,奏乞以御筆八行詔旨摹刻於石,立於宮學次及太學,辟雍天下羣邑,大觀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禮部尚書兼侍講鄭久中“令以所賜刻石”,立於文廟,碑文內容是宋徽宗領發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詔旨,實際上以至高無上的皇權頒佈的封建教育方針和校規,是研究北宋學校教育和科舉制度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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